摘 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理工类多科性大学日益增多。很多高校都在原来“institute of+专业名称”的基础上简单改为“university of+专业名称”。这种译法是否得当,何自然教授对此做了很多有意义的研究,认为“institute”直接改为“university”会产生歧义并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但笔者从句法、语用语境或文化以及语义的角度进一步调查和研究,发现某些问题或现象有失偏颇,从而可推知文中所提供的某些修改建议让人质疑。旨在得到更多的学者、专家对中国高校译名的关注,加快我国教育部对高校英语校名的规范,从而抑制我国高校英语校名“五花八门”的局面。
关键词:调查与研究;多科性专业院校;翻译问题;商榷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31(2008)10-0130-5
1. 缘由
2005年第三期《外语教学》刊登了何自然与麦胜文(以下称“何文”)合著的《中国高等院校英文校名问题刍议》一文中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高校跟外界交流的机会越来越多。因此,很多高校就在其中文校名的基础上,增加了英文校名,以便于对外交流。但是,由于没有相应法律规章的指引,所以高校英文校名的命名权就由高校自行决定;没有相应的命名标准使我国高校的英文校名五花八门,很容易产生歧义,引起误解和产生不必要的尴尬(何文,2005:7-9)。而且他们还就中国高校英文校名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有关多科性专业院校英文校名修改的建议。笔者认为探讨中国高校英文名的翻译是一件十分具有意义的事情,希望得以引起国家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但是通过大量的调查和考证,笔者认为何文(2005:7-9)在文中所提出的一些问题或现象可能有失偏颇,从而可推知他们所提供的某些修改建议让人产生不少质疑。
2. 商榷
2.1 是“地区名+Institute+of+专业名称的结构”,还是“地区名+University+of+专业名称的结构”?
何文(2005:7-9)一致认为高校英文校名采用“地区名+Institute+of+专业名称”的结构不会产生歧义,而采用“地区名+University+of +专业名称”的结构就会产生歧义、误会或尴尬。何文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广东工业大学(Guang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的英文校名所做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对中国高校情况比较熟悉的本校外籍教师,能够对这两个英文校名作出准确的判断,不会产生误解。然而,对中国高校情况不甚了解,又或者是根本毫无了解的外国朋友,他们对这两个英文校名就产生误解了——他们认为:这两个英文校名可能不是代表着两所不同的学校,而是代表着同一所大学(Guangdong University)及其属下的两个不同院系或部门:外国研究部/系(Department of Foreign Studies)和技术部/系(Department of Technology)。
为何会出现以上这种歧义,何文首先引用了章振邦(1997:1325)《新编英语语法》关于前置修饰语与后置修饰语的观点从传统语法学角度作了分析;其次他们认为university一词是指综合性大学,而institute才是带有专业性的高等院校,如美国的麻省理工学院用的是institute: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何文,2005:7-9)。笔者认为单单从语言的句法结构上看,“地区名+Institute+of+专业名称”和“地区名+University+of+专业名称”完全一样,如果要分析它们的内部结构或画出它俩的树形图出来,不言而喻也完全一样:
1) [NP [NP地区名][NP[NPInstitute][PP of [NP专业名称]]]]
2) [NP [NP地区名][NP[NPUniversity][PP of [NP专业名称]]]]
从句法学上分析:1)中的“of+专业名称”只能做名词“Institute”的内主目语(internal argument)不会是“地区名+Institute”的内主目语,而且2)中的“of+专业名称”也只能做名词University的内主目语,不会是“地区名+University”的内主目语①。再看它俩的树形图:
以上句法结构中of介词很重要,如果漏了,那就面目全非,自然意义也就改变了。
另外,从认知结构上分析,二者都有两种理解,即:后置定语“of+专业名称”既可以修饰前面的中心词“institute”或“university”,也可以修饰前面的“地名+中心词”从而导致歧义的产生,这是语言的内部因素或结构因素所致。可是长期以来“地名+Institute(或University)+of+专业名称”的形式,英美人已形成一种思维定势,不会出现前面所说的第二种理解,这是语言的外部语用语境因素或文化因素所决定的。更有趣的是,在研究过程中,还发现这种结构在现实生活的语用语境中,该“地区名”还可以移动到末尾,比如澳大利亚最大和最有声誉的大学之一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ydney(悉尼科技大学UTS)。既然“地区名”在前在后比较自由,无疑它应当也只能修饰后面的整个名词词组“instituete/university of+专业名称”。因此若真会产生歧义,必然二者都会产生歧义。当然换成“普通名词+中心词+of+专业名称”的结构,恐怕就很难说了。
从语义上看,如果真是把“of+专业名称”修饰“地区名+Institute 或University”的话,就会出现“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被理解成“电子科技的桂林大学”。但外国人会有“一个大学不可能只有一类专业”的先入之见,所以这种翻译出来的意思让人觉得怪怪的。
同时University也不仅仅指综合性大学,也可指以某种学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如美国的“Rosalind Franklin University of Medicine and Sciences(Rosalind Franklin医科大学)”,澳大利亚的“Swinburn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斯威本理工大学)”,日本的“Tokyo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ages(东京外国语大学)”,中国的“The Hong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香港理工大学)等等,简直是琳琅满目,数不胜数。
那么到底会不会产生歧义?笔者也拿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六合路上的两所英文校名看起来非常相似的高校去进行调查,即“桂林电子科技大学(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和“桂林工学院(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结果发现这些外教或留学生都能区分来,就算是来自美国非常偏远乡村的Ramond也说意思很清楚。虽然这两所大学相隔很近很近,就像两隔壁,没想到他们初次到桂林也都没有把它们当成“桂林大学(Guilin University)下属的两个部门:电子技术部/系(Department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和技术部/系(Department of Technology)”。与此同时,笔者也请在英美留学的同学朋友进行调查,结果都一样,不会产成歧义。只有极少数当地人士认为“It’s not common(这种说法不普遍)”,至于是否“common”的问题,在后面2.4章节还有论述。但至少“institute”改成“university”产生歧义的问题可以排除。
2.2 是“办法一”或“办法二”,还是“办法三”?
针对“地区名+University+of+专业名称的结构”会出现歧义的问题,何文曾提出三种改进办法。办法(1):建议结构改为“专业名称+University+of+地区名”的形式,比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文名“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应改为“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ofGuangdong”;办法(2):建议结构改为“地区名+专业名称+University”的形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文名应改为“Guangdo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办法(3):建议结构改为“特殊名称+University”的形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文名应改为“Guangwai University”(何文,2005:7-9)。笔者非常赞成何教授的办法:(1)“专业名称+University+of+地区名”如同美国的Medical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南卡罗莱纳州医科大学),澳大利亚的Technical University of Nova Scotia(新斯科舍理工大学)等等;也赞成办法(2)“地区名+专业名称+University“如同美国的Oregon Health & Sciences University(俄勒冈州健康科学大学),英国的Anglia Polytechnic University(英格兰理工大学)等。
但笔者不太赞同办法(3),因为它中文不像中文,英文不像英文,既不是地名,也不是专业名称,中英文字典里查不着,地名志上也难寻。它只是一个中文名字的缩略语,这样的缩略语每所高校都有。它只是本单位或当地人为了简便说法而采用的一种简称,对于不懂中文的人士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即便是懂中文的人也会随时出现歧义。比如说:他今年考上“西大”了,广西人听了首先认为是“广西大学”,重庆人听了认为是“西南大学”,陕西人听了认为是“西北大学”;再如“北外”既可以是“北京外国语大学”也可以是“北京外交学院”的简称等等,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而我们的外语校名是用来对外交流的,是让外国人看到或听到该名称时就能看出这所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办学特色。为证明这一点笔者曾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idian University)的英文校名去询问不懂汉语的外国人,结果发现他们都认为前者是以电子类为主的多科性大学,而后者被认为是综合性大学。如此推断,假如按第三种办法,那么中国的高校都变成综合性大学了。这样翻译是省事了,可是外国人却糊涂了,哪还有交流所言。难怪马俊波(2003:9)称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上海交通大学)、Wuhan Yej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武汉冶金科技大学)的英文校名分别为“革新主义倾向”和“以音代义倾向”的代表,也是他总结我国高校英译8大混乱方面的其中两种,笔者深有同感。所以“西电”也好,“桂电”也好,“上外、广外还是北外”也好,它们都只能做口头语,一旦听话者发生理解上的困难或错误,必须马上做出口头上的更正,不然作为英文校名对外宣传和交流恐怕就有失偏颇了。
2.3 是“越来越多”,还是“越来越多,越来越长”?
为了证明办法(2)“地区名+专业名称+University”修改方案的合理性,何文(2005:7-9)引用了章振邦等(1985)编写的《新编英语语法纲要》第166页上的一段话“在现代英语中有一个明显的倾向,就是前置修饰语用得越来越多,越来越长”。经笔者核实原文并没有“越来越长”的说法。其实二者应该有本质的区别,“越来越多”可以指这类现象越来越普遍,如英国的桑德兰大学本来是University of Sunderland现在用Sunderland University的说法到处可见,再如北京大学的英文名可以是University of Beijing,但如今人们更喜欢用Beijing University。如果专有名词太多,还是用办法(1)更好,如美国的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Albany。否则“中国广西桂林永副县罗锦镇月山中学”译成“China Guangxi Guilin Yongfu County Luojin Town Moon Hill Middle School”那英美人见了不感到奇怪才怪,而且中国学生在习得英文地址的表达时也不用那么费劲,完全跟中文结构一样。因此笔者认为在原话中增加“越来越长”可能会产生误导之嫌。
2.4 是“全球现象”,还是“亚洲问题”?
何文在进行资料搜集的过程中发现日本和韩国的很多专业性大学的英文校名都是像我国很多专业性大学那样,以“地区名+University+of+专业名称”的结构形式出现。如日本的东京外国语大学(Tokyo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韩国的Pusan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等等看来,于是推断这是亚洲特有的问题,并怀疑这些英文校名在日本和韩国也可能被引起歧义,从而被人误解(何文,2005:7-9)。是否会产生歧义和误解笔者在2.1部分已做过评论,这里不再赘述。至于是否是亚洲问题请看笔者的部分搜查结果:
欧洲丹麦的Danish University of Education(丹麦教育大学),希腊的Athens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雅典经贸大学),瑞典的(The) Swedish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瑞典农业科学大学),奥地利的Graz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格拉茨理工大学),Vien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维也纳理工大学),Vienna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维也纳经济大学);非洲南非的Tshwan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茨瓦尼科技大学),Cape Peninsul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开普半岛科技大学),Eastern Cap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东开普科技大学),美洲美国的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Management(加州管理大学);大洋洲澳大利亚的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昆士兰理工大学),Swinburn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斯文本理工大学),Curt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柯廷理工大学),Victori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维多利亚理工大学,2001年更名为Victoria University),新西兰的Auck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奥克兰科技大学,2000年由Auckland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直接更名而来)等等(限于篇幅仅列代表)。
此外,地区名都属于专有名词,因此“地区名+University+of+专业名称”形式,也可称为“专有名词+University+of+专业名称”,这种形式的学校俯拾皆是,如美国的Maharishi University of Management(Maharishi管理大学),C. R. Drew University of Medicine and Science(C. R. Drew医科大学),Rosalind Franklin University of Medicine and Science(Rosalind Franklin医科大学);希腊的Panteion University of Social and Political Sciences(Panteion社会政治科学大学);瑞典的Chalmers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Chalmers理工大学),Lule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Lulea 理工大学)等等。
综上所述,说明“地区名+University+of+专业名称”形式或称为“专有名词+University+of+专业名称”应该属于全球现象,而非亚洲问题。而且在英语国家150年前就这样说了(比如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1849年建立),所以这是符合英文校名习惯称法,不会产生歧义和误解,至于所调查的极少数外国人士称“It’s not common.(这种说法不普遍)”,笔者认为这可能跟其社会阅历或文化程度有关。
3. 期望
随着我国高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趋势不断扩大,研究和探讨中国高校英文校名的规范性变得越来越重要。在这方面我国不少学者如王宏远(1995: 51)、马俊波(2003: 8-12)、李德荣(2004: 25-27)、韦建华(2002: 64-68,2006: 129-133)等等对其它各类高校名称的英译策略已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虽然学者们相互间还存在一定的分歧,但总体趋势是乐观的。比如笔者与何文的看法主要出在高校名称的个别结构上是否会出现歧义有点不同。不管谁对谁非,都不会影响学者们的大同趋势。虽然笔者在调查中,碰到有个别“It’s not common.”的说法,但英语已成为全球性的语言(global language)及其对各种语言包容性的特点早成不争之实。只要不会产生歧义,笔者坚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变得普遍起来。
“一石激起千层浪”。笔者深知何自然教授是我国著名的语用学博士生导师,中国语用学学会会长,做这样的文章心中充满了惶恐。其实本人拙笔一年前完稿,在几位同事的鼓励下,才不揣冒昧,不怕见笑于大方之家。旨在得到更多的学者、专家对中国高校译名的关注,加快我国高一级教育管理部门对高校英语校名的规范,从而抑制我国高校英语校名“五花八门”的局面。
参考文献
何自然、麦胜文. 中国高等院校英文校名问题刍议[J]. 外语教学,2005(3):7-9.
李德荣. 小议翻译的可接受性:从校名翻译谈起[J]. 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25-27.
马俊波. 论中国高校校名英译的标准化[J]. 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2003(3):8-12.
王宏远.“师专”与“师院”的英译名应有所区别[J]. 中国翻译,1995(4):51.
韦建华. 也谈我国高校译名中university与college的混用问题[J].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2002(2):64-68.
韦建华. 重视高校译名问题[J].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6(1):129-133.
章振邦、张月祥、强增吉. 新编英语语法概要[M].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166.
章振邦. 新编英语语法[M].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1325-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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