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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雄评司马迁之意义

时间:2022-05-14 10:55:03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扬雄作为汉代思想家,他对司马迁评价甚高,将其与孔子相提并论,但他并非完全赞同司马迁的观点。扬雄评价司马迁的意义在于:其一,扬雄标举司马迁在史学上的突出地位,实际上是公认其在史学的独立性,将史学与儒学并列起来;其二,他评司马迁“爱奇”、“多知”而“杂”,首先是抓史学思想,以儒家思想为批评的标尺,在传统史学领域具有代表性,也反映了司马迁史学的丰富性及其思想的特异性;其三,他评司马迁《史记》“实录”,注意史学之记事行文的最基本问题是很重要的。但仅以“实录”而称“良史之才”失之片面,应当加上史学思想;只有思想性与艺术性都好,才可谓“良史之才”。 扬雄的看法与评论在中国史学史上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扬雄;法言;司马迁;史记;“实录”

作者简介:施丁(1933-),男,江苏丹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国史学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K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07)04-0128-07 收稿日期:2007-03-09

扬雄是中国古代评论司马迁与《史记》最具代表性与权威性的人物。他将司马迁与孔子相提并论,标举其在史学上的突出地位。杨雄对司马迁的看法及评论在中国史学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将司马迁与孔子相提并论

扬雄(公元前53年—公元18年),字子云,汉成帝时为郎,王莽时为大夫,汉代思想家、大学者。他晚生于孔子五百年,约晚于汉武帝“独尊儒术”百年,也晚于司马迁近百年。他深受儒学熏陶,颇有史学修养,故对孔子与司马迁十分了解,对儒学与史学也是很有兴趣的。

司马迁写《史记》,自言“继《春秋》”而作[1](卷130,《太史公自序》),而扬雄则将司马迁与孔子相提并论。首先,扬雄将司马迁与孔子对比评论。他说:“仲尼多爱,爱义也。子长多爱,爱奇也。”[2](卷12,《君子》)他评仲尼、子长二人皆“多爱”,只是所爱不同,孔子爱的是“义”,即儒家的仁义道德观念;司马迁爱的是“奇”,即史学思想的特异性,实际上是指司马迁的“一家言”。他又说:“或曰:淮南、太史公者,其多知与,何其杂也?曰:杂乎杂,人病以多知为杂,唯圣人为不杂。书不经,非书也;言不经,非言也。言、书不经,多多赘矣。”[2](卷5,《问神》) “圣人”,指孔子,评司马迁“杂”,“多知为杂”,孔子“不杂”,关键在于经不经。这里的“多知为杂”,主要是指司马迁广收博取、其书包罗宏富,而有些不符儒家之道。

其次,扬雄仿《论语》作《法言》,继《史记》而续作。《法言》乃扬雄儒家思想的代表作。此书首篇《学行》开篇明义,首举孔子。他说:“天之道,不在仲尼乎!仲尼驾说者也,不在兹儒乎!”他又说:“或曰:焉知是而习之?曰: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也,仰圣人而知众说之小也。学之为王者事,其已久矣,尧、舜、禹、汤、文、武汲汲,仲尼皇皇,其已久矣。”[2](卷第1,《学行》)意思是,孔子之儒学代表天人之道,历史已经定论,后人学之、行之就可。

扬雄对司马迁的史学,尽管有“爱奇”、“多知为杂”之评,但还是很推重的。他称其书“实录”[2](卷10,《重黎》),称其人有“良史之材”[3](卷62,《司马迁传赞》),甚至继《史记》而续作。王充曾说:“司马子长纪黄帝以至汉武,扬子云录宣帝以至哀、平。”[4](卷第20,《须颂》)唐人刘知几、李贤等也都提到《史记》续作者有扬雄其人。在司马迁之后,百余年间,续补《史记》而有史可查者有褚少孙、刘向、刘歆、扬雄、冯商等十多位学者,而扬雄是较早的一位。他晚生于刘向约二十年。刘向(约公元前77年—前6年)续《史记》之作,史无具体记载,其《新序》、《说苑》实与《史记》不类,可能是徒有虚名。褚少孙、刘歆、冯商三人约与扬雄同时。褚少孙补《史记》之作已失全貌,今只可从其文附于《史记》而略见一斑,约有十二篇,今本《史记》之《三代世表》、《陈胜世家》、《田叔列传》等篇章末尾“褚少孙曰”者即是。刘歆之作,史无明文记载,只知徒有雷声。冯商之作,有始无终。而据王充“扬子云录宣帝以至哀、平”之说,可以推断扬雄已续成《史记》之后的西汉历史著作,惜其书早佚,使人不能了解真相。但毫无疑问,此书是扬雄的史学代表作。

再者,扬雄关于历史大势的分析及对某些历史人物的评论,多取于《史记》。他对秦汉历史大势颇为了解,并有精辟的分析。扬雄云:“或问:六国并,其已久矣。一病一瘳,迄始皇三载而咸,时激、地保、人事乎?曰:具。请问事。曰:孝公以下,强兵力农,以蚕食六国,事也。保。曰:东沟大河,南阻高山,西采雍、梁,北卤泾垠,便则申,否则蟠,保也。激。曰:始皇方斧,将相方刀,六国方木,将相方肉,激也。”[2](卷10,《重黎》)这话的大意是,秦兼并六国而一统天下,具有时势、地理、人事三方面的因素。人事方面,秦孝公以来实行耕战政策,强兵力农,远交近攻,“以蚕食六国”。秦逐渐强大,而六国日益衰弱。地理方面,秦东有大河,南有高山,西采梁、雍之材,北有泾水灌地,进可攻,退可守。时势方面,秦恃强盛,君臣齐心用兵,而六国因趋衰弱,君臣畏惧丧胆,于是主客观形势相激使然。

扬雄此论基本上取于贾谊《过秦论》。贾论包括秦并六国的时势、人事、地理诸方面的因素。司马迁对此论非常欣赏,在《史记·秦始皇本纪》叙述秦并六国之后,感叹“善乎哉贾生推言之也”,而引用之,《陈涉世家》末尾也引用了贾论一部分。扬雄只是对贾论作简要的概括而已。在秦并六国问题上,他与司马迁都是同意贾论的。

扬雄论秦、楚、汉于数十年间政权三嬗颇有见地。他说:“或问:嬴政二十六载,天下擅秦,秦十五载而楚,楚五载而汉,五十载之际,而天下三嬗,天邪?人邪?曰:具。周建子弟,列名城,班五爵,流之十二,当时虽欲汉,得乎?六国蚩蚩,为嬴弱姬,卒之屏营,嬴擅其政,故天下擅秦。秦失其猷,罢侯置守,守失其微,天下孤睽。项氏暴强,改宰侯王,故天下擅楚。擅楚之月,有汉创业山南,发迹三秦,追项山东,故天下擅汉,天也。人?曰:兼才尚权,左计右数,动谨于时,人也。天不人不因;人不天不成。”[2](卷10,《重黎》)大意是:自秦兴,兼六国至于楚而汉,数十年间,政权三嬗,即由秦而楚,由楚而汉,政权更易如走马灯,此中有“天”,即时势的变迁;有“人”,即人谋的作用。时势与人谋,相辅相成,起了决定性作用。

此论实是对司马迁之论的继承与发挥。司马迁在《史记》之《周本纪》、《秦本纪》、《十二诸侯年表序》、《六国年表序》中叙述了周建诸侯,而十二诸侯,而六国称雄,而秦并六国,并于《秦楚之际月表序》作了论述。他论道:“太史公读秦楚之际,曰: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昔虞夏之兴,积善累功数十年,德洽百姓,摄行政事,考之于天,然后在位。汤、武之王,乃由契、后稷修仁行义十余世,不期而会孟津八百诸侯,犹以为未可,其后乃放弑。秦起襄公,章于文、缪,献、孝之后,稍以蚕食六国,百有余载,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以德若彼,用力如此,盖一统若斯之难也。秦既称帝,患兵革不休,以有诸侯也,于是无尺土之封,堕坏名城,销锋镝,豪桀,维万世之安。然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从讨伐,轶于三代,乡秦之禁,适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故发愤其所为天下雄,安在无土不王。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岂非天哉,岂非天哉!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1](卷6,《秦楚之际月表序》)司马迁此言,概论了秦、楚、汉政权三嬗,条理清楚,论点突出,既言历史大势,又言人为作用,人据势而改变政局。此中的“天”,主要是指时势,而“德”、“力”、“拨乱除暴”云云,就是人为。意思是,天人相通,推进历史。扬雄对此有所取舍,然大意并未超出于此。

扬雄对于楚汉成败的看法是:“或曰:楚败垓下方死,曰‘天也’,谅乎?曰:汉屈群策,群策屈群力。楚憝群策而自屈其力。屈人则克,自屈则负,天曷故焉”[2](卷10,《重黎》)。项羽惨败时曾言:“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1](卷7,《项羽本纪》)。扬雄不信其言,而认为楚败汉兴,是因为汉能群策群力,项羽不信他人之策而自屈其力,与“天”毫无关系。

此论实是据《史记》之《项羽本纪》、《高祖本纪》的叙事与评论而总结出来的。司马迁写刘邦善于用人,故群策群力,项羽刚愎自用,有一范增而不信其谋,自屈其力,非常具体细致,并有高明的议论。如写到刘邦打垮项羽之后在洛阳庆功会上有这样的话:“高祖(刘邦)曰:‘……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张良)。镇国家,抚百姓,给馈粮,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人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1](卷8,《高祖本纪》)。这是于叙事中寓论断,认为张良善谋,萧何抚民,韩信用兵,各有所长,刘邦善用之,使他们发挥作用,而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故汉胜楚败。刘邦的话也就是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还有这样的评论:“(项羽)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悟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1](卷7,《项羽本纪》)。此论明确地指出,项羽刚愎自用,恃力而为,至死不悟,所谓“天亡我”是荒谬之言。扬雄之论,显然是依据司马迁在《史记》中的叙事与议论,受到启迪而加以阐发的。

不仅如此。扬雄对于白起、吕不韦、李斯、蒙恬、萧何、曹参、张良等等历史人物的评论,也是依据司马迁《史记》的叙事与议论而发的。

由此可以明白,扬雄重视史学,将司马迁史学与孔子儒学并列,尊奉为学术史上两座丰碑,并非偶然。

二、评司马迁“爱奇”是指多样特异

扬雄既评司马迁“多爱”、“爱奇”,又评其“多知为杂”。

他既批评淮南王刘安、太史公司马迁二人皆“多知为杂”,不大符合圣人之道(即儒家的思想观念)。但他又说:“淮南说之用,不如太史公之用也。太史公,圣人将有取焉,淮南鲜取焉尔”[2](卷12,《君子》) 。就是说,刘安《淮南子》之言没多大用,而司马迁《史记》是有用的,“圣人”也会取用之。上文所谈扬雄评论历史大势及历史人物,就是多取而用之的。

这里要谈的是,扬雄评司马迁“爱奇”、“杂”,是与孔子相比而言的。司马迁作《史记》,在独创的《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组一体的全新的体例下,写三千年的社会全史,不仅写政治,还写军事、经济、学术、文化、民风习俗,不仅写帝王将相,还写各色人等,包括儒、道、法、侠、医、卜、工商、滑稽等人物,其包罗宏富,大大超过所谓《五经》及《论语》的记载内容,其思想观念,大大越出孔子与儒家的思想范围,具有鲜明的丰富性与特异性。扬雄正是针对此特点而发论的。

扬雄所谓“太史公,圣人将有取焉”,必是指司马迁一些符合于孔子儒家之道的言论与观点,因他说过这样的话:“舍《五经》而济乎道者末矣。弃常珍而嗜乎异馔者,恶睹其识味也!委大道而好乎诸子书,恶睹其识道也!山陉之蹊,不可胜由矣;向墙之户,不可胜入矣。曰:恶乎入?曰:孔氏。孔氏者,户也”[2](卷12,《君子》)。意思是,只有《五经》与孔子之道可信从,而诸子思想是不可信取的。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扬雄取了司马迁一些符合于儒家之道的叙事与言论。例如扬雄评吕不韦为“盗”、“穿窬之雄”[2](卷11,《渊骞》),实参考了司马迁对吕不韦的评论。司马迁说:“孔子之所谓‘闻’者,其吕子乎?”[1](卷85,《吕不韦列传》)何谓“闻”?《论语》曰:“夫闻也者,色取仁而行违,居之不疑。在邦必闻,在家必闻。”[5](《论语·颜渊篇》)就是说,所谓“闻”,是表面上似乎爱好仁义道德,而实际上乃盗名窃誉之徒。司马迁参考了《论语》而对吕不韦下此评语。将扬雄之论与司马迁之论对照,可知两者意思相同,因为两人都遵照了儒家之说。

扬雄评白起曰:“秦将白起不仁,奚用为也?长平之战,四十万人死。蚩尤之乱不过如此矣。原野厌人之肉,川谷流人之说,将不仁,奚用为?”[2](卷11,《渊骞》)这是汲取了司马迁叙述白起的精意。司马迁记述白起的行事与功过颇详,写长平之战尤为生色,而写白起临死时自言:“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1](卷73,《白起王翦列传》)。这是叙事中寓论断之笔,作者在批判白起为将不仁。可见扬雄之论与司马迁之笔是一致的。“仁”与“不仁”云云,乃儒家的基本观点。

扬雄论李斯曰:“或问:李斯尽忠,胡亥极刑,忠乎?曰:斯以留客,至作相,用狂人之言,从浮大海,立赵高之邪说,废沙丘之正,阿意督责,焉用忠!”[2](卷10,《重黎》)意谓李斯事秦,自《谏逐客书》始,为秦所用,至于为相,从始皇巡游,信赵高邪说,在沙丘搞废嫡立庶的阴谋,阿顺胡亥而建议督责,都不是忠的行为。此论实际上是套用司马迁之论而为之。司马迁详记李斯立身行事及其功过得失,并论道:“太史公曰: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1](卷87,《李斯列传赞》)。此论着重指出,李斯身为秦相,不能持正补缺,而是贪禄保位,阿顺苟合,听任赵高邪说,废扶苏,立胡亥,畏刑而屈从,俗议李斯“极忠”,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扬、马二人之论,是完全一致的,其思想武器则是儒家的忠孝伦理道德观念。

扬雄评蒙恬曰:“或问:蒙恬忠而被诛,忠奚可为也?曰:堑山堙谷,起临洮,击辽水,力不足而死有余,忠不足相也。”[2](卷11,《渊骞》)意谓蒙恬筑长城,西起临洮,东至辽水,轻用民力,不顾民之死活,虽尽忠于君,而残害民命,是不值得称道的。所谓“忠不足相”,李轨注曰:“相,助也。虽尽一身之节,而残百姓之命,非所以务民之义”[2](卷11,《渊骞》)。此注大致为是。司马迁记述蒙氏世为秦将,建功颇著,蒙恬北御匈奴,兴筑长城,颇得始皇尊宠,不幸被赵高害死。他还记了蒙恬临死之言:“恬罪固当死矣。起临洮属之辽东,城堑万余里,此其中不能无绝地脉哉?此乃恬之罪也”。而司马迁评论道:“太史公曰:吾适北边,自直道归,行观蒙恬所为秦筑长城亭障,堑山堙谷,通直道,固轻百姓力矣。夫秦之初灭诸侯,天下之心未定,痍伤者未瘳,而恬为名将,不以此时强谏,振百姓之急,养老存孤,务修众庶之和,而阿意兴功,此其兄弟遇诛,不亦宜乎!何乃罪地脉哉?”[1](卷88,《蒙恬列传赞》)司马迁指出,蒙恬在秦并六国大战之后,不能休战息民,而阿意兴功,筑长城,通直道,轻耗民力,死有余辜。他不同意“罪地脉”之说,而从扰民立论,颇见卓识。扬雄之论显然与司马迁之论同一口气,而其思想都是基于儒家的“仁”、“爱人”之说。

对于汉初人物的评论,扬雄也多有与司马迁相同或大致相同,兹不赘言。至于司马迁于《史记》立《孔子世家》、《仲尼弟子列传》、《儒林列传》等,为孔子与儒家树碑立传,扬雄虽无直接评论,但他赞称的态度是可想而知的。

然而,正是在儒家思想指导下,扬雄对于司马迁的“奇”与“杂”是予以批判的,或是与其说针锋相对的。班固曾言:“及太史公记六国,历楚汉,汔麟止,不与圣人同,是非颇谬于经。故人时有问雄者,常用法应之,撰以为十三卷,象《论语》,号曰《法言》。”[3](卷87下,《扬雄传下》)照班固此言,扬雄《法言》主要是针对司马迁“不与圣人同,是非颇谬于经”而“用法应之”之作。循此,试探扬雄对司马迁“奇”、“杂”的批判。

司马迁于《太史公自序》引了其父谈《论六家要旨》,为立言之旨。《要旨》提到:“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他又说:“道家使人精神专一,……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1](卷130,《太史公自序》)另外,司马迁还在《史记》中讽刺公孙弘“缘饰以儒术”,阿顺君主,“无益于俗,而稍骛于功利矣”[1](卷112,《平津侯传》)。他称道“学黄老之言”的汲黯,肯定其“无为”而治,并对公孙弘、张汤等当面指责[1](卷120,《汲黯传》)。这些说明,司马迁有褒黄老而讥汉儒之意。

扬雄对此是不满意的。他说:“舍《五经》而济乎道者末矣。……委大道而好乎诸子书,恶睹其识道也?”[2](卷12,《君子》) “或问:无为。曰:奚为哉!在昔虞夏袭尧之爵,行尧之道,法度彰,礼乐著,垂拱而视天下,民之阜也无为矣。绍桀之后,篡纣之余,法度废,礼乐亏,安坐而视天下民之死无为乎?”[2](卷4,《问道》)他又说:“或问:司马子长有言,曰:《五经》不如《老子》之约也,当年不能极其变,终身不能究其业。曰:若是,则周公惑,孔子贼。古者之学耕且养,三年通一经。今之学也,非独为其华藻也,又从而绣其帨,恶在老不老也!或曰:学者之说可约邪?曰:可约,解科。”[2](卷7,《寡见》)这些话的意思是,只有《五经》合乎道,诸子书与《老子》之约都不可取;无为,只适合于古代,殷周以来也不合时。这显然是与司马迁思想相背的。

司马迁肯定陈胜、吴广发难于亡秦兴汉有功,故写《陈涉世家》。他说:“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政而陈涉发迹,诸侯作难,风起云蒸,卒亡秦族。天下之端,自涉发难。”[1](卷130,《太史公自序》)司马迁详记陈胜等发难经过及影响,如实地记述陈涉“王凡六月”,以及其败亡原因,篇末还特写一笔:“陈胜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相将竟亡秦,由涉首事也”[1](卷48,《陈涉世家》)。充分肯定了陈胜起事的历史功绩与意义。

扬雄对陈胜的评论,显然与司马迁观点不一。他说:“或问:陈胜、吴广。曰:乱。曰:不若是则秦不亡。曰:亡秦乎?恐秦未亡而先亡矣。”[2](卷10,《重黎》)意谓陈胜、吴广作乱犯上,未能亡秦而先败亡。此论与司马迁观点相比,实有天壤之别。

司马迁对聂政、荆轲等称为刺客,颂扬他们有“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他详记聂政、荆轲以及曹沫、专诸、豫让等的行为。写聂政为严仲子的泽厚之交所感动,决心“为知己者用”,为其报仇刺杀韩相侠累,而自毁容以死。聂政姊荣深感弟弟“士固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哀而死于政尸之旁。写荆轲受燕太子丹优礼厚待,决心为其报仇而入秦劫刺秦王,于是于易水告别出发,至秦廷击刺秦王而未成,被杀。所写易水分别之慷慨悲壮,击刺秦王之有声有色,十分感人。篇末论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卷86,《刺客列传》)。作者充分肯定聂政、荆轲等“士为知己者死”之志,认为他们的侠义行为,足以名垂千秋。

而扬雄对聂政、荆轲等所作所为是否定的。他说:“政也,为严氏犯韩,刺相侠累,曼面为姊,实壮士之靡也,焉可谓之义乎?(或问)轲。(曰)为丹奉于期之首,燕督亢之图,入不测之秦,实刺客之靡也,焉可谓之义也?”[2](卷11,《渊骞》)意谓聂政、荆轲等的行为,都只是刺客小人行径,其死非为君亲之难,不符大义。这显然与司马迁是不同论调,司马迁称颂的是“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扬雄标举的是君亲之义。

司马迁对货殖人物有特殊的眼光与看法,为他们树碑立传,称其力行致富与家与国都有利。他说:“布衣匹夫之人,不害于政,不妨百姓,知者有采焉。”在传写了古今货殖人物之后,他指出:“此其章章尤异者也。皆非有爵邑奉禄弄法犯奸而富,尽椎埋去就,与时俯仰,获其赢利,以末致财,用本守之,以武一切,用文守之,变化有概,故足术也”[1](卷129,《货殖列传》)。意思是,所写这些人物,都不是靠特权特殊待遇或弄法犯奸而富,不是以特权谋私利而富,而是用力用智,了解市场,抓住时机,既经营工商又从事农畜,从容治生,所以值得称道。换言之,司马迁称道的是些正常谋生致富的货殖人物,而不是那些享特权搞奸利之徒。同时,他讽刺好逸恶劳之徒,说:“若至家贫亲老,妻子软弱,岁时无以祭祀进醵,饮食被服不足以自通,如此不惭耻,则无所比矣。是以无财作力,少有斗智,既饶争时,此其大经也。……无岩处奇士之行,而长贫贱,好语仁义,亦足羞也”[1](卷129,《货殖列传》)。这是讽刺无所作为而自甘贫穷者,是批评“好语仁义”而不是否定“仁义”。

扬雄对货殖人物的看法,同司马迁的观点大相径庭。他说:“(或问)货殖。曰:蚊。”蚊是吸人血的飞虫。扬雄以为货殖人物是“蚊”,是社会的吸血鬼,贬意了然。用力用智而致富者,怎能称为“蚊”呢?看来他也是“长贫贱,好语仁义”那种人物,是站在司马迁观点之对立面的。

司马迁对游侠情有独钟。他说:“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不既信,不倍言,义者有取焉。”他以饱含热情的笔触歌颂游侠之仁义。他写道:“今游侠,其行虽不规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篇中写郭解仗义行为尤为突出,但他竟被官府追捕而处死。司马迁写其事:“轵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誉郭解,生曰:‘郭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解客闻,杀此生,断其舌,吏以此责解,解实不知杀者。杀者亦竟绝,莫知为谁。吏奏解无罪,御史大夫公孙弘议曰:‘解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解虽弗知,此罪甚于解杀之。当大逆无道。’遂族郭解翁伯。”有些人称誉郭解,而轵儒生以为郭解“以奸犯公法”,御史大夫公孙弘更以为郭解有“大逆无道”之罪,故处以族罪。司马迁则公然以为“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言侠者皆引以为名”,对郭解之死,深表同情,慨叹“惜哉”[1](卷124,《游侠列传》)。

扬雄对此却不以为然。他说:“(或问)游侠。曰:窃国灵也。”[2](卷11,《渊骞》)所谓“窃国灵”,就是盗用国家权威。扬雄以为游侠是以武犯禁的危险分子,站在国家的对立面。这与儒相公孙弘同一个观点,而与司马迁观点显然相反。

在对待诸子、刺客、货殖、游侠等的看法上,扬雄同司马迁的观点不一致,这正是他说司马迁“爱奇”、“多知为杂”的关键所在。稍晚于扬雄的班彪评司马迁:“论议浅而不笃。其论术学,则崇黄老而薄《五经》;序货殖,则轻仁义而羞贫穷;道游侠,则贱守节而贵俗功:此其大敝伤道。”[6](卷40上,《班彪列传上》)班彪之子班固评司马迁:“其是非颇缪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此其所蔽也”[3](卷62,《司马迁传赞》)。这显然都受到了扬雄思想的影响。

三、评司马迁“实录”是肯定良史之才

扬雄评司马迁《史记》“实录”,是对《史记》记事行文的肯定,是对司马迁良史之才的褒扬。

《法言·重黎》说:“或问:《周官》?曰:立事。《左氏》?曰:品藻。太史迁?曰:实录。”他以为《周官》、《左氏》、《史记》三者具有立事、品藻、实录各不相同的特点。何谓“实录”?扬雄未加说明。班固说:“然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为之实录。”[3](卷62,《司马迁传赞》)他坦白自己的看法源于刘向、扬雄之见。班彪评司马迁曰:“然善述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6](卷40上,《班彪传上》)他的这个看法,看来也非本人的创见,也取于扬雄之论。根据班氏父子之说,对于所谓“实录”,就可归纳为这么几点,即:文直事核,述序事理,文质相称,善恶传真。

所谓“文直事核”,就是史文直接写史实。“核”,颜师古注:“核,坚实也。”坚实可靠,没有丝毫华而不真、虚而不实的东西。扬雄曾说:“或曰:女有色,书亦有色乎?曰:有。女恶华丹之乱窈窕也,书恶淫辞之淈法度也。”[2](卷12,《君子》)他反对过度的文饰,批评乱窈窕的华丹与淈法度的淫辞。他要求的是文直而不曲,事核而不虚。《史记》是部历史著作,是书事实的,文为书事而用。所谓“善述序事理”,就是善于把历史事实原原本本、原委曲折、个中情理叙述出来。司马迁详写秦汉历史,所写这个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学术文化以及各种人物言行心态,都能纲举目张,条理分明,而揭示内情。试以《史记·李斯列传》写李斯被赵高愚弄说服的言行心态为例:秦始皇死于沙丘。按其遗嘱是要招来在上郡监蒙恬军的长子扶苏,安排即位问题。中车府令赵高与始皇少子胡亥阴谋篡权,而与丞相李斯商量。李斯认为始皇遗嘱用意至明,不可篡改。赵高说:“君侯自料能孰与蒙恬?功高孰与蒙恬?谋远不失孰与蒙恬?无怨于天下孰与蒙恬?长子旧而信之孰与蒙恬?”李斯承认“此五者皆不及蒙恬”。赵高进而说道:扶苏若“即位”,“必用蒙恬为丞相,君侯终不怀通侯之印归于乡里,明矣”。而胡亥“慈仁笃厚”,“尽礼敬士”,“可以为嗣”。李斯心动了,但因不符道义,感到为难,说:“君其勿复言,将令斯得罪”。赵高马上说:事变是正常的,“方今天下之权命悬于胡亥,高能得志焉”,断言不可能发生意外。李斯动摇了,但还是觉得干这种事,名不正,言不顺。赵高更进一步说:“君听臣之计,即长有封侯”,“今释此而不从,祸及子孙”。李斯患得患失而顺从了,“乃听高”。于是“乃相与谋,诈为受始皇诏丞相,立子胡亥为太子”。接着,谋害死扶苏、蒙恬。从此李斯更被赵高愚弄以至被害致死。由此可知司马迁确实“善述序事理”。

所谓“辨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就是行文书事切实而不浮夸,质朴而不粗俗,文质相称。扬雄曾说:“曰:实无华则野,华无实则贾,华实副则礼。”[2](卷3,《修身》)又说:“或问:君子尚辞乎?曰:君子事之为尚。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赋,事辞称则经,足言足容,德之藻矣。”[2](卷12,《君子》)他主张华实相副、事辞相称,也就是文质相称。而对于文、质二者,认为质是主要的,乃第一位,文是服从于质的,是次要的。他还说:“或曰:有人焉,自云姓孔而字仲尼,入其门,升其堂,伏其几,袭其裳,则可谓仲尼乎?曰:其文是也,其质非也。敢问质?曰: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豹而战,亡其皮之虎矣。”[2](卷第2,《吾子》)这就形象地指出,文是而质非,乃羊质虎皮;文失其质,则非笃实。

司马迁写史,是很注意文质相称的。他写历史人物,能抓住各个人物言行举止的特点而行文落笔,例如,写项羽、刘邦初见秦始皇的心思与口语便不相同。他写项羽(名籍):“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1](卷7,《项羽本纪》)。出身没落贵族的项羽,年轻胆大,有点冒失,口出大言,足见粗豪之气;而项梁年长,就注意所处场合而谨慎小心。写刘邦在咸阳观秦始皇:“喟然太息曰:‘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1](卷8,《高祖本纪》)。出身平民的刘邦,初涉世面,对帝王气派非常羡慕,很想尝尝这种滋味。这里写项、刘之文,皆文质相称;假如互换文字,就牛头不对马嘴,文质不副。

所谓“不虚美,不隐恶”,就是写美好事物不虚夸,对丑恶事物不掩盖,无论美恶,都和盘托出,任何是非,都率直对待。何谓美、恶?首先有个思想、立场与观点问题,这里暂且不谈。一般而言,司马迁对英雄人物或好人,既不虚夸,也不掩饰其缺点;对罪恶之徒或下流人物,既不为其隐恶,也不抹杀其个别长处或优点。例如司马迁是称颂汉文帝“德至盛”[1](卷10,《孝文本纪》)的,而在《淮南王传》就写了汉文帝置亲兄弟淮南王于死地,以致有民谣传世:“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司马迁是爱护李广的,但在《李将军列传》也写了李广因受霸陵尉轻侮而积怨于心,仗权势斩之。又如,司马迁是厌恨酷吏张汤的,但在《酷吏列传》还写了其长处:“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他业。昆弟诸子欲厚葬汤,汤母曰:‘汤为天子大臣,被污恶言而死,何厚葬乎!’载以牛车,有棺无椁。”说明张汤为官是清廉的。有说史家无私念,爱而知其丑,恶而知其美。以此要求史家是应当的。司马迁大致可以接近这个要求。

司马迁写史行文,具有这些特点或优点,自然可以当得起扬雄的“实录”之称。

通过论析,可以明确扬雄评司马迁之意义在于:

第一,将史学与儒学并列,实际上公认史学的独立地位。中国的史家早已出现,评论史学的文字也早已问世,但像扬雄如此评论司马迁,是史无前例的。而司马迁与《史记》,确实是中国史学高耸的丰碑。

第二,评论史家与史书,首先抓史实思想。扬雄评司马迁与《史记》在这方面作出了榜样。他评论史学思想的尺度,是儒学思想,这在传统史学领域具有代表性。他的批评,反映了司马迁史学的丰富性及其思想的特异性,这是后学应当注意到的。司马迁如果不“爱奇”与“杂”,也就不会那么光彩夺目而金光闪烁。

第三,评论史学,也应注意史家与史书的叙事行文是否实录。这是史学的最基本问题。如果评论史学,只是抓史学思想,而不注意写了什么及如何写的,未免有腾空言之嫌;而评论某史家伟大、某史书优秀,忽视其是否实录,未免有欠允当之讥。

第四,评定良史之才,着眼于其实录是毫无问题的,总得抓住基本的东西。但重要的还是应抓史学思想。只有既注意撰史才能,又注意史学思想,才能真正评定良史之才。扬雄论史学思想存在尺度问题,而论良史之才忽略史学思想的要求是片面的。如今应当注意到思想性与艺术性两个方面。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扬雄.扬子法言[A].诸子集成[C].北京:中华书局,1954.

[3]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4]王充.论衡[A].诸子集成[C].北京:中华书局,1954.

[5]十三经注疏,下,阮元校刻[M].北京:中华书局,1980.

[6]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责任编辑 王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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