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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高校招生制度比较研究

时间:2022-05-14 14:15:02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法国在长达数百年的高等教育历史中,形成了以综合大学、大学校和大学级技术学院等为典型代表的三种类型。相应的,其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也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法国高等院校招生制度及特色,对我国目前的高等院校招生制度的改革有借鉴和吸收的方面。

关键词:招生制度;高校;法国;中国

中国的高考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学招考制度,但并非尽善尽美。古语云:“法久终弊。”随着高考地位的凸显,运行时间的增加,以及教育的飞速发展,人们对高考的期待与批评日趋高涨。法国教育制度具有高度中央集权制的特点,与我国的国情有某种程度的类似。而且,法国高等教育的历史悠久、体系多元、高校入学标准与方式各异,非常值得我们深入了解与借鉴。本文通过介绍法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以期对我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改革有所启发和借鉴。

一、法国高校招生制度

高等院校招生制度是高校招生的目的、方针和具体实施办法的总称,是各个国家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别,它包括招生政策、选拔形式、入学考试和录取考试等方面。要研究法国高校招生制度,首先必须了解法国高校的类型。

1.法国高等院校的类型

法国高等教育具有悠久的历史,高等教育结构较为复杂,学位种类独特,与其它国家高等教育体制有许多不同。随着法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其高等教育体系也日趋完善,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招生制度、教学安排和行政管理等特点,法国的高等院校可分为三类:综合大学(universite)、大学校(grandeec-ole)和大学级技术学院(IUT)。

法国综合大学历史悠久,科系设置齐全,科研力量和师资设备在法国高等教育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中央教育研究部统一领导和管理,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在综合大学学习的学生约占全国大学生的90%。综合大学专业有工程、医学等,设有上千所培训部与研究部,还有一些研究所和专业学院以及教师培训机构等。综合大学学制一般为7年,采取学分与证书相结合的制度。7年的学习时间可分为长短不同的3个阶段,成绩合格者,可授予国家文凭证书,有些大学授予本校的文凭证书。

法国现有300多所高等教育专业学院,这类学院校又称为“大学校”,归属法国有关部委领导,大学校为获得“法国学士”的学生或已学习两年时间准备课程的学生开设专门课程,提供至少两年的专门教育(此类学院收取学费)。第一年进行综合性教育,随后重点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大学校的学制一般为期3年,进入该类学校要经过激烈的竞争考试。大学校对工程师、教师职业、公务员的课程和培训有强制规定,而对有潜能的经理培训则较灵活。大学校一般规模不大,但声誉很高,许多高级官员、学者、工程师、企业管理人才都毕业于大学校。

法国的大学级技术学院相当于中国的专科学校,学制二至三年,这类学校名义上附设在综合大学里面,但实际上是独立的,一般都自成体系。它提供的课程类型多种多样,如技术课程或工程课程等专门课程。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三级技师文凭。

这三类高等院校各有特点,综合大学源远流长,专业最全,学生最多,师资水平最高,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大学校学生水平最高,教学质量最好,是高材生的特权领地;大学级技术学院入学最简易,主要培养各种专门技术人才。

2.不同类型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

高等教育与中等教育密切衔接,是法国教育的特点之一,所以研究法国高校的招生制度和方法,必须从高中毕业会考入手。

根据高中类型不同,高中毕业会考分为三类:普通类会考、技术类会考和职业类会考。自1985年法国高中毕业会考改革后,会考现分为3种普通类、9种技术类和为数众多的9种技术类。3种普通类会考分别是科学、人文科学、经济学和社会学。每一位选择参加这三类会考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法语、哲学、历史、地理和数学等普通课程的考试[1]。作为法国教育制度的一大特色,毕业会考“是国家的标志……在民众的心目中,它是机会均等和学校民主化的标志”,并因其公正性而备受推崇[2]。显然,与中国的统一高考一样,法国的高中毕业会考也是一种典型的国家考试。全部考试是在大学方面的监督下,由教育部长指定的考试中心实施。会考不仅在考试的组织上由各学区统一操办,而且每个类别考试的大纲是由国家教育部决定的。各学区设立专门的考试委员会,成员包括大学和中学的教师或职业界的代表等。各学区还设立专门的命题委员会,负责试卷的命制、评价及筛选等。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这一可能给学生带来重大影响的考试,评委们在评定成绩时必须查阅学生手册(学生人手一册,主要记录学生在各个学年的进步情况和班级排名,对各门学科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水平以及教学小组对该学生的评价),参考教学小组对该生的评语决定是否补足学生的分数,让其通过考试。没有通过会考的学生,若主考官未在其学生手册上签字,就无法参加补考[3]。由于考试的要求相当严格,法国的毕业会考通过率约为三分之二。

尽管法国的高校招考实行“证书制”,获得了毕业会考证书的学生理论上都具备了申请高等院校的资格,但由于各校层次高低不同,录取新生的标准不一,录取办法各异。一般地说,综合大学和大学级技术学院是根据各系科所需要的会考证书的种类,择优录取学生。换言之,毕业会考成绩是大学录取新生的唯一标准,学生只要取得了会考证书,就基本上获得了上大学的资格,而且除大学的医学类专业外,原则上学生注册人数是不受限制的[4]。尽管如此,对于一些名牌大学或热门专业来说,由于入学竞争激烈,并非所有学生都能如愿入学,有些学校还要专门组织除会考之外的入学考试来筛选竞争者。而具有精英教育性质的大学校的招考条件就更加严苛,学生必须先经过激烈的竞争进入大学的预科,学习2年后,再参加大学校单独组织或几所学校联合组织的高难度竞争性考试,用分数说话,依据教育部规定的名额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由于大学校竞争激烈,其入学考试的难度与压力并不亚于中国的高考[5]。每年约有10%最优秀的高中毕业生会选择进入大学校的预科班学习。预备班根据各所大学校的不同侧重点,分为工科、文科和商科三类。学生要在中学毕业会考之前向所报考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在高中前两年的成绩、排名以及老师和校长对其的评价等资料。大学校的招生委员会在审核学生材料后给出初步意见,等学生会考结束后再综合会考成绩作出最后的取录决定[6]。

二、我国高校招生制度

高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简称,1952年实行,1965年废除,1977年恢复。是对中国学生高中三年学业水平的一次总结,是一种相对公正、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以此次成绩为依据,学进入其自身学习能力的学府。高考中国最重要的考试之一,是考生选择大学和进入大学的资格标准之一,也是国家教育考试之一[7]。我国高校招生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基本上形成了比较稳定的高校统一招生制度。

1.招生机构设置

我国各个省(市、自治区)都设有招生、毕业生就业委员会,由其制订招生、就业政策,协调各方关系。同时,在各个省(市、自治区)设立教育考试院,在教委的领导下组织统一的高校招生考试、制订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各区县教育局设高招办,负责处理本区县的考生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各高校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2.招生考试办法

我国从1952年起实行统一高考,1965年废除,1977年恢复。从2002年起,全面实行3+X科目考试方案,其中3指语数外,它们是每个考生必考科目,目前,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X方案选择的是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也有省(市、自治区)选择大综合或大综合+1的方案。秋季高考时间为每年6月份,春季为每年12月份,艺术类专业加试时间为1至3月期间。

目前,全国有两种单独考试入学方式:一是三校生入学考试,由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考试科目,统一组织考试和录取。二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专业的招生,由招生学校确定考试科目,自主组织命题、考试、招生录取。

3.录取方式

我国高校招生经历了多次改革,已建立了以文化考试为主、单独考试为辅的招生体系。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重要录取基准是主要的招生录取方式。录取原则为: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录取时间为秋招每年7—8月,春招每年1月。录取分批次进行,各省(市、自治区)划定最低投档资格线,考试院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给各高校,各高校根据向社会公告的《招生章程》,按照考生所填报考志愿、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的录取工作通过网络传输考生电子档案来完成。网上录取主要是网上远程异地录取,少量是网上现场录取。新生纸质档案转移工作由原来的高校招生录取后随即从考试院提取到现在高校按照新生实际报到人数到考试院提取。

三、法国高校招生制度的启示

其一,法国业士证书考试作为学生完成中等教育学业的考核,是一种开放性的评价框架,而不仅仅是对学习科目的结果所进行的终结性评价,“它既是对教育经验的结果的检测,也为这些教育经验提供了框架和一致性。”[8]同时,这一高中结业证书和高校招生凭证双证一体化的制度,简化了中学毕业考试和大学招生的程序,减轻了学生升学的心理压力,并使学生能够按照自己的个性和能力来选择业士证书的类型和具体的科目,从考试制度上保证了中等教育的多样化和选择性的真正实施。我国高中新课程的“多样化和选择性”的落实,亦应在考试制度中体现出来。否则,再怎么强调综合素质测评和发展性评价,都会流于形式。

其二,法国业士证书可以重复多次考,并且没有年龄限制,考生可以选择考得最好的一次作为自己升学和就业的凭证,这对法国终身教育向更高层次发展起了促进作用,真正使终身教育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利。这与我国当下的高考英语改革模式不谋而合,是我国高考改革的一次飞跃。但另一方面,我国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开放了大学入学的年龄界限,但由于成人学生入正规全日制大学需要与应届生一起参加学术性高考,他们入学的几率很低。如果实施类似于法国业士证书的制度,则可以从根本上改变现状,切实增加成人学生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的机会。

其三,从法国会考的规制看,无论是报考的条件、考试的次数和补考等的设计,抑或考试形式的多样化,考试系列、类别、科目的选择性以及成绩的评定等,都体现出浓厚的人性化色彩,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能力与条件,从而在看似死的制度下施展现出弹性与灵活的一面,有力地维护了学生的教育权利。而大学预科录取制度的改革设计则更是“以生为本”,主要基于学生的利益。在新的录取机制下,学生可以无所顾忌地向所有的志愿同时投档,而不必担心报高志愿被黜落,因为即使录取不到最高志愿,也不会影响后面志愿的录取。但高校却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在录取过程中校方根本不知道学生报考了哪些学校,也不知道本校是该生的第几志愿[9]。“大一统的简单僵化”以及改革过程中较少着眼于考生利益等,都是我国高考制度长期以来最为人所诟病之处,因录取制度不科学导致志愿填报存在较大风险及其给考生带来的不利,也是我国高考录取制度改革之急需。我国高考在朝向多样化的各种改革中,应遵循“以生为本”的原则,深思如何更好地做到统一与多样的结合,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和降低学生的考试风险。

其四,高考制度的合理与否在于它能否在当地的情况下把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很好地衔接起来,借鉴法国的高考制度,首要的一点是要结合我国中高等教育的实际。法国高考中科目的分类较为合理,基础是法国中等教育第二阶段的专业分类。在我国目前中学教育不可能全面分类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先考虑制订一套有所专业侧重的计分方法,以适应高等教育各专业招生的需要。

其五,法国学生从小学起就建立起完整的学习档案,在高考评分时,特别是在可上可下的情况下,或者“大学校预备班”在招收“业士学位”获得者时,学生档案中的各项成绩记载与评语就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建立学生档案并让其在高考计分中发挥一定参考作用的主要障碍在于各地各校标准不统一、无法杜绝作弊等。其实,在各方面工作走上正轨的前提下,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并加上严格的督促检查,这些障碍还是可以克服的。法国的学区能代表国家组织相当于高考的“业士学位考试”,命题、阅卷、评分、颁布“业士学位证书”,关键无非是有一套严密的制度和这样一种传统习惯。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研究(BIA120069);2012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12YBA062)

参考文献

[1]‘ The French Education System and the French Baccalauréat’,http://www.lft.ca/images/download/FB-001E.pdf

[2]张文军,周丽玉.法国“业士证书”制度及其启示.教育发展研究,2004(2).

[3]汪凌.法国高考招生制度及其启示.湖北招生考试,2005(8).

[4]张文军,周丽玉.法国“业士证书”制度及其启示.教育发展研究,2004(2).

[5]安子.法国高考“残酷”甚于中国高考.中学生时代,2005(2).

[6]新华.法国大学如何招生.成才之路,2007(26).

[7]高考.2013-10-23.

[8]The Baccalaureate:A model for curriculum reform,Edited by Graham Phillips and Tim Pound,Kogan Page,2003:34

[9]刘学伟.法国高考制度改革简介.教育与职业,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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