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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城乡规划原则谈起

时间:2022-11-16 13:05:04 来源:网友投稿

总结了建国以来我国在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尤其是总结了改革开放近三十年在城乡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这部新的法律是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通过的。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抓文化建设,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党的中心工作,这在党的历史上也是第一次。《规划法》所体现的精神和原则,与十七大精神是一致的,它是十七大路线在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具体体现。

回顾历史,加深对城乡规划原则的认识

为了加深对城乡规划原则的理解,我们有必要认真回顾自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建设的历史。

建国初期,根据当时的具体国情,国务院提出“民族形式,社会主义内容”的建筑创作方针和“经济、适用、美观”的设计原则。“社会主义内容”的提法是受苏联影响,政治倾向很浓,不好把握;但“民族形式”的提法是很明确的,这条建筑创作方针,用今天的认识来理解,可以解读为“民族风格,现代化的功能(或内容)”。在这条创作方针指引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现了很多优秀建筑,如:北京友谊宾馆、亚奥学生疗养院、四部一会大楼、国防部办公楼、军委办公楼、交通部办公楼和重庆人民大会堂等一批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1958年-1959年期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周年,北京搞了十大建筑,这就是有名的人民大会堂、历史博物馆、革命军事博物馆、民族文化宫、农业展览馆、北京火车站、中国美术馆、钓鱼台国宾馆、民族饭店、华侨大厦(已拆除)等,这些建筑把民族风格和时代精神(现代功能)紧密结合,在内容和形式上,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它们体现了新中国的伟大形象,代表了我国城乡建设发展的正确道路,至今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有的已经成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如果按照这种趋势继续向前发展,我国城乡的面貌将会是另一种样子。但是,事情往往不像人们期望的那样。由于建国以来,我国的城乡建设指导思想常受政治气候的影响,这种状况并没有持续多久。随着三年经济困难的发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展,尤其是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我国的城乡建设原则和建筑创作方针也被搞乱了。文化革命历时十年,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城乡建设基本处于停滞和倒退状态,更不要谈什么城乡规划思想和原则。

文革结束,改革开放,国门打开,又出现了另一种情况:被禁锢了多年的中国建筑师,包括各级领导干部,他们走出国门,发现外国的城市竟然是那样精彩!于是乎又盲目学习外国。他们不是学习外国城乡规划建设的先进思想、先进理念,而是忙于照搬照抄外国的规划模式和建筑形式,在国内刮起一股欧陆风、美国风。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一些外国建筑事务所进入中国的建筑市场,他们在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带进中国的同时,也带来了西方的建筑文化和设计作品,加上一些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国际招标,中标的又往往是那些“国际”公司,使美国风、欧陆风越刮越凶,把本来根基薄弱的中国建筑文化挤到了无人问津的角落,造成全国各地区、各城市具有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迅速消失,代之而来的是几乎千篇一律的高楼大厦,千城一面的现象越演越烈。

针对这种现象,国内外许多有识之士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德国《明星》画刊在一期报道中就曾写道:“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城市之一的北京,现在与亚洲其它大城市如曼谷和雅加达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八车道的环形路,玻璃外墙的办公大楼和饭店使整个城市改变了模样”。“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几千个村庄、小镇和大城市的老房子被夷为平地,随之消失的是独一无二的历史性建筑和古建筑、文化和生活方式的许多证物”。“这个国家在使自己失去过去”。这是一件十分可悲的事情。

通过对建国以来60年我国在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的回顾,我们可以理清这样一个现实:建国初期,我国制定的“民族形式,社会主义内容”的建筑创作方针是正确的,在这个方针指导下,产生了以民族文化宫、重庆大会堂、北京火车站、全国农展馆、中国美术馆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有浓郁民族风格和鲜明时代特色的优秀建筑,使中国的建筑文化传统得到了继承和弘扬。但是由于受到极左思潮干扰、经济困难制约和文化革命的破坏,这个正确的方针未能得以顺利贯彻,中国当代建筑创作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没有明确方向。改革开放以后,西方城市规划思想和设计思想涌入中国,对中国的传统建筑文化形成了新一轮冲击,中国传统的城市风貌和文化传统遭受了再一次涤荡。党的十七大关于“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政治路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新的城乡规划建设原则,是在对历史经验教训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在我国城乡建设方针方面的拨乱反正。认真理解和贯彻这一城乡规划建设原则,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努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恢复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是改变当前我国城乡建设有规模没文化,有建筑没灵魂状况的根本途径。是我们规划、建筑工作者的历史责任。

剖析原因,加深对城乡规划原则的理解

为什么正确的建筑创作方针会半途夭折?为什么优秀的建筑文化传统遭到排斥?为什么近二三十年的城乡建设会出现严重的西化倾向?要弄清这些问题,需要对其中原因进行认真分析。

我认为,出现以上问题,是左倾思想和路线长时间占据主导地位的结果,是教育,尤其是建筑教育的失误,是长期以来中国传统建筑文化所处的弱势地位。其中,后两条与第一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建国以后,尤其是在肃清共和国的敌对势力之后,本应该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全力以赴搞建设。但是,由于50年代政治运动扩大化造成的一些新的社会矛盾,以及国际上社会主义阵营中(如匈牙利)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使党的主要领导人对国内政治形势的判断出现了偏差。把社会主义制度下先进的生产关系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判断为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并逐步形成了一条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国内政治运动不断,甚至把领导层之间对经济建设的不同意见也上升为路线斗争,看成是社会上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那些坚持实事求是,主张从国家的现实出发搞建设的领导也被看作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而遭受打击和迫害,五六年的批判反冒进,五七年的反右扩大化和五九年的反右倾都是很典型的例子。这种右倾路线长期得不到纠正,以至酿成1966年开始的为期十年的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史无前例的浩劫。这场浩劫的一个主要的罪过,就是全盘否定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不可否认,根植于封建制度的传统文化,有不少落后的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内容,要进行分析。但传统文化中还有大量合理的、进步的、能规范人们行为道德的,为今天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国家发展、世界和谐所需要的精华部分。文化革命扩大了传统文化中的糟粕部分,而对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却进行了疯狂的扫荡。对传统的建筑文化以及依附于其中的内容,如绘画、雕刻等给予了严重破坏,许多古建筑文物被拆毁,采用传统形式进行建筑创作也被扣上封建主义复辟的帽子。在这种政治气氛下,“民族形式,社会主义内容”自然也就成了封资修的方针而被彻底否定。在文革前后将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城乡建设处于缺乏正确指导思想和努力方向的迷茫状态。

文化革命的左倾思潮还制造了人们的信仰危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国民的政治教育只讲共产主义,不讲爱国主义,甚至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认为爱国主义是低层次的,是属于资本主义范畴的东西,只有共产主义才是高层次的,才属于无产阶级的范畴。实际上,不论什么社会形态,爱国主义都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核心内容,是国民思想教育的重中之重。试想,一个人如果连对自己的祖国都没有感情,还有什么共产主义觉悟可言?!正是由于这种长期的错误教育,淡薄了人们头脑中的爱国意识,造成一种潜在的信仰危机。一旦遇到国门打开,西方文化涌入的时候,中国人的爱国意识、民族意识、民族文化就显得十分苍白无力。反应在城市发展和建筑创作上必然是西方建筑什么都好,民族建筑什么都不好,必然是西方文化跃居主导地位,民族文化、地域文化被挤到次要地位而逐步走向消亡,造成建筑风格、城市风貌严重西化的结果。毫无疑问,这种民族虚无主义思想的存在,与多年来不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极左路线有直接关系。这些年民族虚无主义思想不仅反映在建筑方面,而且蔓延到各个领域。前几年刮起的“消灭中医”的歪风就是一个典型例证。一些人数典忘祖,他们忘记了,是中医的理论和实践,保佑着包括他们祖宗在内的中国人繁衍生息了几千年,而这些不肖子孙今天却反诬它迷信、落后,要把它从中国土地上消灭!实在令人发指!这些典型案例充分说明:因缺乏爱国教育而导致的民族虚无主义思想已经严重到何种地步!

教育失误则是造成城乡建设严重西化的另一个原因。建国六十年来,我国的建筑院校讲授的教材,基本上都是外国建筑,只有少数院校讲一点中国建筑史(这种状况近年来在一些院校有所改观)。这种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只懂外国建筑,不懂中国建筑,他们对本国历史文化、建筑遗产方面的知识极其缺乏,他们的建筑创作也只会搞洋建筑,不会搞中国建筑。知识的片面带来思想的偏见,有的教师在学生刚刚接触专业课的时候,不是向他们全面介绍各种建筑文化,而是对中国建筑大加贬斥,把祖宗的遗产说的一无是处、一文不值。这种厚洋薄中的偏激态度,对尚是一张白纸的青年学生,无形中造成很大影响,以至当今想在建筑学专业找个喜欢中国传统建筑的学生比登天还难!

正是由于看到了这种严重情况,全国人大才根据十七大关于要搞文化建设的精神,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规划法》。在城乡规划原则中加进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的内容。可以这样说,新的城乡规划法提出的这个原则,有很强的针对性,它针对的,正是建国以来,特别是近三十年来我国城乡建设丢弃中国传统、割断文脉传承、盲目西化跟风的错误做法,它是对文革以来在城市建设方面一系列错误的拨乱反正,是对建国初期正确的建筑方针的肯定和提升,是为我们在城乡规划方面指出的正确方向。

对于这样一条重要的原则,并不是所有人都给予了应有的重视,也不是所有人都对他有正确、深刻的理解。从2007年城乡规划法公布至今的近三年的时间里,有些规划设计单位照样不假思索地大搞欧陆风、美国风的规划设计,而对民族特色、地方特色、传统风貌问题置之不理;有些大学的建筑专业教师照样大夸西洋建筑,对中国传统建筑仍然不屑一顾;学生们仍然痴迷于新、奇、怪的现代建筑,而对中国的建筑传统毫无兴趣。有些研究中国建筑历史的学者、教授,也认为现在搞建筑历史教学仅仅是为了保护文物,至于在当今弘扬中国的建筑传统,搞一些有民族风格和特色的新建筑则“大可不必”,甚至斥责这样做是“造假古董”⋯⋯凡此种种,都说明纠正几十年形成的错误认识,肃清民族虚无主义在人民心中造成的影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反复宣传,提高认识,多方努力,逐步形成一种社会氛围,使继承弘扬中华传统建筑文化成为全民的共识。

贯彻城乡规划原则要做的几项重要工作

贯彻城乡规划原则,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在城乡规划建设中“继承弘扬中华传统建筑文化”。这是我们国家民族建筑事业发展的根本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呢?建筑是从本土生长出来的,是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结晶和载体。建筑有鲜明的民族属性、地域属性和文化属性。世界文化的交融也给建筑刻上了外来文化的印迹,但这种印迹不能替代建筑的本土特征。建筑是多元的,多元化最主要的是建筑的民族化和地域化。中华民族是历史非常悠久、建筑文化传统非常丰厚的民族,继承、弘扬中华传统建筑文化,是保护和传承中华文化的重要工作,是中国建筑师和文物保护工作者的历史责任。

作者简介:

马炳坚,1947年生,高级工程师,从事中国古建筑施工、设计、研究、教学、办刊三十年,业绩显赫,著述颇丰。1983年与同仁共同发起创办《古建国林技术》杂志,并在其中担任重要工作,为继承、弘扬中华传统建筑文化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所设计的古建园林工程遍布国内外,深爱各界人士的好评。其代表著作《中国古建筑木作营造技术》被海内外学者誉为“近代对中国古建筑最有分量的书”,并多次获奖。现为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所长,、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副会长,《古建园林技术》杂志主编。兼任中国文物学会古建园林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史学分会学术委员、中国紫禁城学会理事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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