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江苏沿海地区目前虽已初步建立起了除海洋石油以外的八大海洋产业群,但无论是海洋产业发展规模(包括总量和人均规模),还是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都与周边省份的沿海城市存在巨大的差距。当前江苏沿海经济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其具体的发展对策应包括:研究制订有利于沿海开发的政策;加快建设沿海立体交通网络;加快沿海资源开发,打造系列特色产业;大力实施“以港兴海”战略;加强沿海地区城镇功能建设;实现技术和信息支持,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关键词:江苏;沿海开发;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10)04-0076-05
在长达18000多公里的中国沿海岸线上,江苏大致位于其中部。尽管在改革开放之初国家确定的14个沿海开放城市中,江苏占有两席,但与我国其他沿海地区相比,江苏沿海缺少实力雄厚、功能齐全、辐射力强的中心城市。南通和连云港,江苏南北两端的两个首批对外开放的港口城市,外加位于中部的盐城市,未能共同有效地“支撑”起中国大陆沿海中部954公里长的江苏沿海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中国大陆沿海经济发展的“中部凹陷”地带。
一、经济发展落差的客观现实
本文借助于《2004年中国海洋统计年鉴》数据,分别从“综合经济发展水平”和“海洋产业发展水平”两个层面,就江苏沿海城市与我国其他沿海城市经济发展落差的客观现实——沿海开发战略提出前的区域经济背景情况,进行实证分析。
(一)综合经济发展水平比较
经济规模江苏沿海城市人口占全国沿海城市总人口的9.9%,江苏沿海岸线长954公里,水深15米以内的浅海面积25000平方公里,沿海滩涂面积5100多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国的5.3%、20%、25%,海洋资源的综合指数居全国第四位。但江苏沿海城市GDP仅占全国沿海城市GDP总量的4.4%。在全国11个沿海省份中,江苏沿海城市GDP总量列倒数第三位。
综合经济发展水平2003年全国沿海城市人均GDP为23468元,而江苏沿海地区人均GDP仅10372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4%,在全国11个沿海省市区中仅高于广西,列倒数第二。与华东片沿海城市相比,山东省沿海城市人均GDP为19321元,上海市为46614元,浙江省为24554元、福建省为22458元,分别为江苏沿海城市人均GDP的1.9倍、4.5倍、2.4倍和2.2倍。与人均GDP低水平相类似,江苏沿海城市的人均工业总产值水平在沿海11个省份中,仅略高于广西和海南,列倒数第三(详见下页表1)。
产业构成全国沿海城市平均三次产业结构比为:8.48:51.54:39.98。江苏沿海城市的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9:47:34,江苏沿海城市三次产业结构明显低于全国沿海城市平均水平。江苏沿海城市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仍高达19%,而上海市为2%,天津市为4%,山东和浙江分别为11%和7%,全国11个省市区的沿海城市中,唯有广西沿海城市的第一产业比重高于江苏。全国沿海城市平均第二产业比重为51.54%,11个省份中有7个省份沿海城市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已达到或超过50%,而江苏为47%。江苏沿海城市的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为34%,比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最低的山东省沿海城市高1个百分点,与第三产业占比最高的海南省相比低了20个百分点,比上海市低14个百分点。
地方财政收入江苏沿海城市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仅为624.88元,与其他省市沿海城市同口径指标相比,仅相当于福建人均水平的85%,不足浙江人均水平的40%,相当于天津人均水平的12.8%,相当于上海人均水平的9.3%(详见表2)。
社会资本投入水平2003年江苏沿海城市人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2630.75元。同期福建为5944.63元,是江苏的2.3倍。天津和浙江分别为11303.46元和11452.10元,分别是江苏的4.3倍和4.4倍。上海为18284.86元,是江苏的7.0倍。
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2003年江苏沿海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3元,相当于上海的62.3%、浙江的70%;江苏沿海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239元,相当于上海的63.7%、浙江的78%;江苏沿海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仅相当于上海的22.9%、浙江的72.8%;江苏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3329元,相当于同口径福建的91.5%,浙江的44%,天津的33.4%和上海的20%。
对外开放程度通过利用外资水平和商品进出口规模两个指标,足以反映江苏沿海城市对外开放程度低的现实。2003年,江苏沿海城市人均实际利用外资不足58美元。横向比较,同期福建沿海城市人均实际利用外资127.73美元,浙江沿海城市人均实际利用外资138.17美元,福建和浙江沿海城市人均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是江苏的2.2倍和2.4倍。天津和上海人均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为184.67美元和436.24美元,分别是江苏沿海城市的3.2倍和7.6倍。商品进出口情况与利用外资指标类似,江苏沿海城市人均进出口总额为337.90美元,福建和浙江沿海城市人均进出口总额分别为1619.72美元和1703.97美元,分别是江苏的4.8倍和5倍多。天津和上海就更高了,两市人均进出口总额分别是江苏的9.4倍和24.8倍。
城市化水平按非农业人口统计,全国沿海地区城市化平均水平为43%。江苏为3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12个百分点。目前江苏沿海城市总人口中,农业人口仍占69%,属于我国沿海城市农业人口比例最高的省份之一(详见表3)。事实上,江苏沿海地区城市化发展水平低是自然的,是该地区经济规模小、产业结构层次低、地区综合经济发展水平低所决定的。
(二)海洋产业发展水平比较
按我国现行的统计口径,海洋产业共分为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海洋石油、海洋化工、海洋电力、海洋工程和其他等9大类。总体上说,江苏沿海城市海洋产业的发展还算比较全面,已初步建立起除海洋石油以外的八大海洋产业群,但是:海洋产业“体量”不大由表4看出,2003年江苏海洋产业总产值454亿元,在11个省(市、区)中,位于广东、山东、福建、浙江、上海、天津和辽宁之后,列第八位。江苏人均海洋产业产值列全国第九位,相当于浙江和广东的60%左右,相当于天津、上海和福建的35%左右,相当于辽宁的28%左右。
海洋渔业发展水平不高2003年江苏的海洋渔业总产值为195亿元。同期山东916亿元,福建605亿元,广东、辽宁和浙江也均在400亿元以上,分别是江苏的4.7倍、3.1倍、2.4倍、2.1倍和2.1倍。江苏属于海洋捕捞的“欠发达”地
区,在全国11个海洋省(市、区)中列第八位。2003年江苏海洋捕捞产量只占全国海洋捕捞总产量的4%,相当于浙江捕捞产量的18%、山东的21%、福建的26%、广东的31%、辽宁的39%、海南的64%、广西的67%。江苏的海水养殖面积占全国海水养殖总面积的10.2%,列辽宁、山东、广东之后,全国第四;但江苏的海水养殖总产量却只占全国3.2%,列全国第七位。江苏海水养殖中,以粗放经营为主,集约化方式养殖所占比例较小。江苏海水养殖平均单产水平仅相当于福建的13%、广西的19%、山东的28%、广东和海南的29%、浙江的33%、上海的45%、辽宁的54%,全国平均单产的32%(详见下页表5)。
滨海旅游“腿”太“短”
2003年江苏滨海旅游收入为8.6亿元,同期山东和天津的滨海旅游收入为25.1亿元和27.3亿元,浙江为55.4亿元,福建为71.3亿元,上海和广东分别为170亿元和331亿元。如果说,与沿海其他省市相比,江苏海洋交通运输业的“腿”非常“短”,主要是由于沿海资源的巨大差异所决定——江苏沿海岸线以淤积的滩涂为主,交通运输业受到限制。但江苏滨海旅游的“腿”如此之“短”,理由就不是那么“充分”了。江苏的滨海旅游资源还是很丰富的,而且有不少是独特的资源,但至今开发不足。
综上所述,江苏沿海城市不仅在经济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上落后,海洋产业发展水平与其他沿海城市同样存在较大差距。如果说,江苏海洋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受限于沿海资源禀赋条件,那么,针对当前江苏海洋捕捞的薄弱和海水养殖的经营粗放和产量低下,却是大有可为的。江苏的滨海旅游业也到了该急起直追的时候了。
二、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当前江苏沿海经济发展面临良好的国内外环境和机遇。江苏沿海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国际新一轮产业转移的重点是以临港工业群为特征的重化工业的转移;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及与长三角区域合作步伐的加快,来自上海和苏南地区的经济辐射和带动进一步增强;在对资源、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江苏沿海的环境和土地资源优势为本区域的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机遇。
发展机遇与挑战总是并存的。当前江苏沿海城市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区域经济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尤其是面临先发地区的巨大竞争压力。另一方面是产业配套能力和经济腹地受限。虽然江苏沿海地区具备重化工业和1临港加工产业群转移的许多有利条件,但重化工及临港加工产业群的建设,不仅需要近海、港口、码头、淡水等资源,还需要区域内有较强的产业配套加工能力和广阔的经济腹地支撑,而这恰恰是沿海的薄弱环节,也是当前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三、加快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加快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的总体思路应是:立足沿海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以港口开发、产业发展、载体建设为重点,引进和培育精于资本市场化运作的市场主体。以重大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快建设沿海深水大港,在深水大港腹地,投资建设工业园区,建设临港产业集中区,促进沿海开放,实现资本集中、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在中心城市和县城镇,发展优势产业,促进要素流入,提升区域整体发展水平,积极培育发展临海城镇,支撑临港工业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加强海洋生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严格限制高污染项目在重点海域沿岸的布点,把积极开发和合理保护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生态环境的整体平衡,保障近海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平衡的良性循环,具体的发展对策包括:
(一)研究制订有利于沿海开发的政策措施
针对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历史制约因素,对临海产业集聚、园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在税收、资金利用、土地资源利用、人才利用、资源整合布局等方面,应出台更为优惠的政策,主要包括:重大生产力布局向沿海地区倾斜、对沿海特色开发区实施一系列诱导开发政策、支持沿海开发区建设、探索新机制,促进沿海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制定和落实鼓励内外资企业开发滩涂资源的优惠政策。
(二)加快建设沿海立体交通网络
尽快实施沿海一级公路建设,加快崇启(崇明一启东)、崇海(崇明一海门)大桥建设,建立联接上海的沿海快速通道;推进东陇海铁路提速改造,加快连云港一盐城一海安一南通一上海双线、电气化铁路规划建设;改建、扩建连云港白塔埠机场、盐城机场和南通兴东机场,积极开通韩国、日本等国际航线;全面清淤疏浚一级人海河道,整治提高过水、排涝、冲淤和通航等综合能力。尽快形成江苏沿海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相互配套的立体交通网络。
(三)加快沿海资源开发,打造一系列特色产业
江苏沿海地区应着力打造以风1力发电为重点的新能源产业、以盐化工为重点的化工产业、以海水养殖为重点的海洋渔业、以海港物流中转为重点的现代物流产业、以生态旅游为重点的特色旅游业、以纺织和造纸及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轻工业基地。
(四)大力实施“以港兴海”战略,加快沿海港口群开发建设
海港的开发建设是沿海大开发的“发动机”和“重头戏”。我省沿海港口开发目标应以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契机,推动沿海深水港建设,加快形成功能完善、分工明确、定位清晰的沿海港口群,同步规划建设相关的航道、锚地、停泊区等功能水域。与上海港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造共同的物流交易平台,实现协同发展,是我省沿海港口发展的重要战略。
(五)加强沿海地区城镇功能建设,加快沿海新兴城镇群的崛起
城市是区域优质资源的集结点,更是创新、创富的中心。沿海经济的发展要靠城市经济带动。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县城镇和海港城镇为重要支撑的沿海城镇发展新格局,促进沿海开发和临港产业发展,形成城市化与工业化齐头并进、港城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一是加快沿海地区城镇的统筹规划。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沿海城镇体系。大力提升沿海城镇的配套功能,进一步提高沿海地区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配套能力,提高文体、卫生、教育、医疗水平。二是加快建设沿海工业园区。在沿海港口和沿海高速周边,依托现有的产业、资源、技术、区位及软硬环境优势,进行区域规划,建立各类工业园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和产业集群。三是实现中心城市与港口的互动发展。除了地域和产业布局差异外,港口和中心城市之间在信息共享、共同市场建设、产业配套协调、经济合作等方面必须加强互动,共同支撑沿海地区的发展。
(六)实现技术和信息支持,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进行风险投资等方面的作用,同时提供信息和其他服务支持,引领沿海企业走高科技发展之路。以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主攻方向,以官、产、学、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联合攻关,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通过产业发展,实行优惠政策,加大引“智”力度,发展各类教育,为沿海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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