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高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实效,需要教师依据统编教材,结合高职特点,以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理论为核心,以学生为德育主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将教材体系转变为教学体系,满足学生迅速成长的需要。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材体系 教学体系
[作者简介]闵建杰(1955- ),男,湖北应城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室主任,教授,研究生学历,主要从事高职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湖北 孝感 432000)
[课题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一般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课题“高职特点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体系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9JDSZK039)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0)27-0126-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职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治观念教育的必修课,“基础”课新教材,凝聚了党中央的关怀和课程专家的心血,是高职院校完成好“基础”课教学的依据。如何依据新教材,构建适合高职教育特点、切合学生成长需要、兼具规范性与灵活性的教学体系,是高职“基础”课教学提高实效所要解决的问题。
一、提高实效:由教材向教学体系转变的必要性
“基础”课是高职主要德育理论课程,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课程的改革和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实际效果仍存在不尽如人意的情况①。其中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按教材的要求,结合高职实际将教材转变为教学体系。
1.教材体系转变为教学体系是教学规律的要求。教材是由有关的知识体系或理论体系转变而来。一般说,教材是力求稳定、力求能够适应多方面的情况和要求,因此,教材的内容力求尽可能全面、尽可能完整。而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不可能全面地将教材的内容展开,尤其是理论课程,只能根据教学的主要目标和对象的特点,选择主要的问题构建教学体系。
同时,教材是对具体知识体系和大量经验的抽象概括。这些抽象的知识要转变成为学生掌握的知识和能力,必须要将这些抽象知识还原成具体的知识或经验,或者仿真地再现这种知识、经验,即要用感性的知识来激活这些抽象的知识,这个激活教材知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组织教学体系的过程。
2.教材主要以本科学生为对象。如吴潜涛先生所说,在本科教育中“基础”与其他三门必修课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相对稳定的课程体系。那么这就存在两个问题:首先,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与普通本科培养目标不同,高职学生与本科学生的知识结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一本教材面向所有高职和本科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明显缺乏针对性②。其次,高职“基础”课的定位比本科承担更重的任务。高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是“基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两门,没有开“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中国近代史”等课程。从整个体系来看,高职“基础”课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知识没有相关课程来补充,承担的任务要比本科院校更重。因此,高职“基础”课需要根据高职德育的要求,构建有高职特点的教学体系,以形成高职德育课程体系。
3.“基础”课传统的文本型的教学思想需要向人本教育思想转变③。传统的文本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侧重教材为本、知识为本、考试为本,试图将现有的理论知识灌输给学生。“基础”课的任务主要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因此,“基础”课要求突出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从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实际需要出发,调动学生的内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健全的社会人格,将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另外,教材对高职学生道德主体培养重视不够。教材从一般性的理论原则出发,居高临下,重视社会需要,重视思想道德的知识性和灌输性,将学生作为一个被动的道德知识的接受者,忽视了高职学生的道德需要。而现在高职学生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就业,是生存需要。如果思想道德教育者不是站在学生的立场上,将学生作为道德主体来培养,只是片面强调社会需要,忽视个人需要,那么这样的教学会与青年学生思想产生较大的距离,实际效果往往会将真理变成空话。
最后,发挥“基础”课在高职德育体系中的功能,需要加强逻辑说服力。教材以人成长为中心,围绕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组织教学内容,但是其结构缺乏内在的理论逻辑联系,其教学缺乏逻辑说服力,最突出的问题是回避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如人的本质问题、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集体主义问题。科学地结合当前的历史条件,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立场来回答人的本质是在当前意识形态领域与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不能回避的问题,是科学地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阐明的问题,也是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绕不过去的问题。
二、体现特色:构建高职“基础”课教学体系的原则
高职“基础”课程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核心课程,将教材转变成为教学体系的过程中,要从高职教育的实际出发,体现高职的特色,即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满足高职学生道德成长的需要。在具体的教学实施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教材的共性与教学体系个性相统一④。“基础”课教材的共性,就是“基础”课教学在各类高校中的共同要求。“基础”课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等文件中确定的,“基础”课教材是一本贯彻中央精神、运用最新研究成果、观点鲜明正确、内容全面准确、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的教材,是“基础”课教学的基本依据,体现教学的共性。
“基础”课教学的个性,是“基础”课教学在不同类型高校(本科、高职)中的特殊要求。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高职“基础”课教学体系必须坚持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即在共性的指导下,结合高职实际需要,体现高职的个性,构建高职特色的教学体系。
2.国家意志、教师意志与学生意志相统一。基础课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基础教育,首先反映国家的需要,体现了国家的意志。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仅仅体现国家的意志是不够的,还需要教师的理解和学生主动接受。教师在自身接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实践环境中,产生教学的需要、形成对社会事物的理解和见解,教师有通过教学实现自身存在和价值的需要。重要的还在于学生的需要,即学生意志,学生为应对环境的压力与挑战而产生的学习需要。只有这三个方面的力量的统一才能产生良好的学习效果。
因此,“基础”课教学体系必须反映国家意志和利益基础,也反映教师的需要和学生就业、成才的需要,要以帮助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素养,增强适应社会能力为主要任务,将国家意志、教师意志与学生意志统一起来。
3.坚持满足学生的需要与理论灌输的统一。“基础”课对学生进行理论灌输是提升教学实效的内在要求⑤。在当今多元化社会思潮影响下,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灌输是帮助学生确立正确世界观的前提和基本条件。但“基础”课的灌输不能居高临下,要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和针对学生的需要,从学生思想实际、学生成才需要出发来灌输,满足学生需要。
重要的问题是要发现和引导学生的需要。要研究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和基本实践阅历,从当代大学生渴望成才的心理特征出发,以社会对他们的基本要求为背景,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思想满足他们的需要。正如李辉先生所说:“客观而言,没有什么需要比大学生追求成才与成功更迫切。这个认识就是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最有效的切入点”⑥。
4.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的一致。其中学生的生活逻辑主要是学生生活的实践阅历和现实实践所面临的各种困惑和问题,理论逻辑是“基础”课所包含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原理。
“基础”课教学体系应该以学生的生活逻辑为基础,帮助学生解决成才过程中感到困惑和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其实质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来帮助学生整理生活逻辑,将生活中零星的、不系统的各种感觉、感知系统化为具有感性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科学认识。
坚持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一致还要坚持课程的理论系统性与教学实践性的统一。思想品德与法律意识不仅是个理论问题,重要的是实践问题,要结合实践培养学生的优良道德品质和法律意识。要在坚持课程理论系统性的同时,将理论逻辑与学生的生活实践结合起来,既加深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又使学生的实际认识和能力得到提升。
5.坚持阐述正确理论观点与批判错误思想观念的统一。当前多元思潮对学生的影响是“基础”课教学所必须面对的现实,也更凸显了“基础”课对学生的极端重要性。“基础”课教学体系在讲述马克思主义观点时,必须正视影响学生的各种思潮,特别是各种形式的个人主义思潮,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揭露这些思潮的本质,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观点。事实上只有帮助学生正确辨别了这些错误思潮,学生才能真正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以人为本:设计“基础”课教学体系构架
依据教材内容,设计“基础”课教学体系,首先必须考虑三个定位:一是德育在高职人才培养中的定位;二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在德育中的定位;三是“基础”课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中的定位。
德育在高职人才培养中的定位。相关的文件已经明确德育为先,但是在高职教育实践中仍然处于被弱化和淡化的地位,相比较境外的通识教育等我们应该感到汗颜。实际上我们通过长时期的毕业生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调查得到的基本结论是,高职教育在专业技能方面只能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基础,学生的成才与否主要取决于学生的德育素质。
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德育中的定位。相关文件已经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这一定位说明,对高职学生的德育不仅仅是一个品德训练问题,是需要通过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来完成的过程。
“基础”课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中的定位。前已述及,高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课程主要是两门,从高职德育包含的丰富内容和整体来看,“基础”课毫无疑问居于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的位置,被赋予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⑦”任务。
高职“基础”课的定位说明,“大学阶段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内容上更加侧重于理论的学习与思考,侧重于凸显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⑧。同时,“基础”课程要解决人的成长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而人的成长遇到的实际问题的核心是对人(社会)的认识和理解,实质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
历史唯物主义是教材的理论基础,而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阐述是教材在理论上的核心。“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着眼于社会关系来考察人的发展。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人生发展的程度,影响着人们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养成程度,从而也决定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主要内容”⑨。
因此,高职“基础”课教学,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的本质论理论为核心,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为内在逻辑主线,展开教学逻辑体系,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基础”课的概念一层一层地剥开,教学理论一层一层地推进,形成包含四个层次的体系结构:第一层,在学生掌握了部分历史唯物主义知识和案例的基础上,针对抽象的人本主义等关于人的本质的错误观点,简要地阐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和共产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点。第二层,在人的本质理论基础上,阐明社会主义价值观、人生观、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第三层,在人的本质理论基础上,科学阐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社会主义的道德理论,阐明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各种形态,以及个人品德修养、完美人格养成和职业道德修养等内容。第四层,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以人的本质的科学阐述为基础,阐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基本思想和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和法治观念。
总之,“基础”课程的教学,在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理论基础上,阐明社会主义的人生观、道德观等一系列思想原则、道德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逻辑严谨地构建“基础”课教学体系。
四、学生为主体:构建教学体系的主要方法
“基础”课教学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满足学生迅速成长需要,将学生培养成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成为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者。因此,以学生为主体是构建“基础”课教学体系的主要方法。
1.把学生作为成长中的社会主义道德主体,满足学生的需求。要调整语言体例,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真实需要,全面理解学生的需求,理解学生显性的和隐性的思想道德需要。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热情和动力,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学习,使“基础”课成为学生追求生命存在的价值和自身幸福化的重要教育渠道。要通过“基础”课教学,使学生理解生命的意义和幸福的含义,体验幸福的境界,具有创造幸福的能力,具备奉献幸福的品质,成为拥有较高生命质量的高素质、高品位的人,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2.适应高职特点,采用专题演讲教学模式设计单元教学。“基础”课教学有规定的教学时间和教学要求,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是采取单元式课堂教学完成的。而且,“基础”课教材内容丰富,高职教育理论教学时间有限。根据这些特点和要求,高职“基础”课教学体系采取在主要讲题(章)之下,以单元来设计教学内容的方式构建具体的教学体系。
在单元设计中,抓住重点,精选内容,结合学生实际形成设计教学结构,采用集中的逻辑严密的演讲的方式完成单元教学。这种方式能够克服教材的局限,从内容安排上,实现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的深厚历史感、巨大使命感和强烈现实感,使教师能够极大地发挥学生主体能动性,从主题教学中传达出对思想道德修养理论的深层透视、理性解释、批判性反思和理想性引导,进而引发学生主体创造性地学习理论知识,达到对内容的深层认识。
3.采用问题启发的方式,构建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在单元教学设计上,考虑到教材的可读性和学生实际上读书的情况,借用修辞学中联珠(又名顶真)的联接方式,在每个单元结束时,将后一单元的关键问题作为学生必须完成的思考题布置给学生,要求学生下去后在阅读教材的基础上,自己收集资料完成作业。在新的单元课程开始后,由于学生已经做过练习,对内容已经熟悉,教师与学生容易形成双向交流,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学生示范、课堂讨论等方式教学,能够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采用问题启发的方式设计教学,关键的环节是在上一单元结束时提出的题目,能够将学生引入到下一个单元,即要设计好作业(思考)题。作业题的设计要结合学生的思想,同时要是教学单元的关键问题或者重点问题,问题的设计要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引起学生思考,便于下一单元课的教学或者讨论。
4.运用多种媒体资源,创设教学情景。情景教学或者在情景中教学是提高教学效率和效果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思想道德修养等课程的教学中,能够使学生真实地体验和感知相关的事实,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能够使学生依据事实而真信教材的内容。因此,运用多种媒体资源是教学体系设计的重要方面。
“基础”课主要是理论教学,但是相关的案例还是比较多的,特别是近年来各级组织加强“基础”课建设,已经形成了大量的多媒体资料,而现代的多媒体技术为利用案例等感性材料,创设教学情景提供了有利条件,使相关的多媒体材料作为“基础”课教学体系组成部分成为可能。
5.知行合一,拓展教学空间。思想道德修养对与青年学生来说,既是一个理论问题、认知问题,更多的是实践问题,是在实践中培养和养成良好品德的问题。因此,“基础”课不能仅仅是课堂理论教学,也要与学生的学习实践、生活实践和专业实践结合起来,拓展学习领域。
其中包括设计独立的实践单元,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参加学校德育实践和社会实践;设计拓展的实践单元,让学生在专业实践中,了解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从而了解社会,增加对社会的认知;设计延伸教学单元,通过职业生涯规划和专业规划,延伸思想道德教育。
[注释]
①廖善康,林祖媛,莫小春.高职院校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效性的探索[J].法制与经济,2008(8):133.
②伍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哲理论坛,2009(2):14.
③李小琴.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运用[J].教育探索,2009(4):27.
④郭水兰,李一围,宾雄意.浅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共性和个性[J].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9):44.
⑤龙斌.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理论灌输的思考[J].当代教育论坛,2009(5):71.
⑥李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理想信念问题[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3):41.
⑦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社政[2005]9号)[Z].2005-03-02.
⑧王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几个核心概念的分析[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78.
⑨王俊.人的本质理论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J].昆明大学学报,2008(3):79.
推荐访问: 体系 高职 法律基础 教材 思想道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