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通过对韩国相关文献的梳理,对韩国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进行概述,进而揭示韩国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相关政策及其成效。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业已成为我国青少年工作面临的难题,深入研究韩国的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及其对策,对解决我国的青少年网络使用相关问题,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韩国 青少年 网络失范行为 对策
韩国是亚洲国家中互联网普及率最高的国家,据全球性社交营销代理机构“We Are Social”于2012年发布的报告,韩国互联网的普及率为83%。韩国早在2004年就提出“U-Korea(韩国泛在网络)构想”,致力于构建让人们随时随地都可用来处理日常生活的网络。然而,韩国“无所不在”的网络给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带来了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等问题,青少年的网络失范行为尤为严重。
韩国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概述
据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2009年的统计,韩国4900多万人口中,约有3658万人使用互联网。互联网给韩国民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感受,但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网络暴力时有发生,不良信息随意传播,由此而来的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问题尤为严重。目前,韩国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主要有网络成瘾问题、网络语言暴力问题以及因青少年接触网络不良信息而引发的犯罪问题。
网络成瘾问题。随着青少年上网时间的增多,青少年“网瘾”成为韩国社会之痛。甚至有学者提出,18岁以下的韩国人中有30%的人面临着患网络成瘾症的危险。这部分人群每天玩网络游戏,上网聊天的时间超过2个小时。患上网络成瘾症的人,无法忍受没有电脑的生活,遇到网络出点小问题,就会异常愤怒,情绪不稳定。针对这些状况,韩国政府成立了网络成瘾咨询中心,并从2007年起,在韩国100多家医院开展了网络成瘾治疗项目。韩国认为网络成瘾症是一个医学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①
智能手机使用成瘾症是韩国青少年网络使用中出现的新问题,是指由于过分使用智能手机而引发日常生活障碍的一种症状。据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发布的“2012年网络成瘾症现状调查”,韩国6岁至19岁的儿童及青少年中,64.5%的人拥有智能手机,其中6岁至9岁的儿童智能手机使用成瘾率为7.2%,10岁至19岁的青少年智能手机使用成瘾率为18.4%,多文化家庭(国际婚姻家庭)与单亲家庭青少年成瘾率略高于平均水平。据韩国XKEEPER公司2013年第3季度抽样调查报告,韩国青少年每人每天平均使用智能手机的时间为2小时57分,个人电脑的使用时间为3小时零9分。青少年一般利用上学和放学路上、课间以及其他零碎的时间上网,接触的有害信息为有害视频、有害网站、有害APP、有害UCC等。
青少年网络语言暴力。网络语言暴力是指以网络为载体,使用谩骂、诋毁、侮辱、嘲笑等方式,使他人在思想和心理上受到伤害的行为。近年来,国内关于“人肉搜索”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报道屡见不鲜,韩国频繁发生的网络语言暴力事件同样令人震惊,其中最为著名的是韩国著名艺人崔真实自杀事件。由于不堪网络语言暴力所带来的心理压力,崔真实留下“人言可畏”几个字后,在家中自杀。青少年作为网络留言的重要参与者,也受到韩国网络环境的影响。韩国青少年参与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的场域主要包括韩国的著名搜索引擎NAVER、EMPASS、DAUM、YAHOO等的论坛以及个人微博、游戏网络的留言板块、UCC等个人视频上传平台等,实施网络语言暴力的方式包括谩骂、发布谣言、针对某一特定个人进行诽谤、威胁、性骚扰等。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韩国面临严重的校园暴力问题,如今这一问题延伸到网络世界。在韩国,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暴力以及不良食品被称为韩国社会不能容忍的“四恶”,校园暴力居四恶之首位。韩国教育部每年进行两次校园暴力现状调查,据韩国教育部2013年11月发布的《2013年度第二次校园暴力现状调查》结果,语言暴力占校园暴力总数的35.3%,居校园暴力之首,其中9.7%发生在网络空间。近年来的统计结果表明,网络语言暴力在校园暴力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仅从2012年到2013年的一年间,这一比例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其中以女性为对象的网络暴力发生频率明显高于男性。网络上的校园暴力行为主要通过SNS等社交网站的文字发送功能实施,由于智能手机的普及,这种语言暴力行为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进行,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从虚拟世界到现实世界的青少年犯罪行为。进入新世纪以来,韩国青少年通过网络购买违禁药品、参与网络赌博以及以危险方式会见网友等行为呈现“线上-线下”交互发展的模式。据韩国学者李珉汇2001年的一项调查,韩国青少年利用网络的主要目的为参与网络聊天,76.2%的中学生表示主要聊天对象为同龄的异性,其中40.29%的人在线下见过网友,其中68.3%的人表示与网友见面主要是一起“吃、喝、聊天”,2.9%的人表示与网友发生性接触。据韩国青少年保护委员会2002年的一项调查,通过网络聊天参与性买卖的女性青少年比例明显高于男性,女性青少年更容易成为网络聊天的受害者。
网络游戏引发的网络赌博也成为一种新型的青少年网络犯罪行为。据韩国光州赌博成瘾症预防与治愈中心2013年7月针对光州地区2000名中小学生的调查,被调查者中73%的人表示至少参与过一次赌钱的网络游戏,其中27.6%的人表示首次接触网络赌钱游戏是在8岁~10岁之间。青少年利用午休、课间、下课后以及周末的时间参与赌博游戏,其中60.3%的人表示首次尝试赌钱游戏是出于对游戏本身的兴趣,但随后就会产生“也许会赢钱”的期待感,进而发展到寻求兴奋和刺激。韩国学者认为,青少年参与网络赌钱游戏时经历的心理过程与赌博成瘾症者基本一致,无视风险,夸大胜利的可能性是赌博成瘾症最为核心的心理机制。由于青少年的网络赌博行为会延续到其成人后的生活,该现象引起韩国社会的广泛关注。
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的成因分析
网络的开放性与包容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韩国社会经历了剧烈的民主运动,民主和自由成为韩国民众最为向往的现代生活理念。与此同时,韩国文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无论从个人的生活还是从社会文化的层面上,都重视礼教,强调长幼有序。因此,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需要遵循相关的社会道德规范。网络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给予青少年较为宽松的环境,青少年认为网络登录名具有一定的匿名性,不易被察觉;在网络上散布恶意评论时,不需要直接面对恶评对象;网络失范行为具有一定的从众性,并非个人行为。美国犯罪学家爱德温·苏哲兰(Edwin Sutherland)曾经提出差别接触理论,认为犯罪是在与他人互动过程中学习来的结果,如果个人在亲近团体中学到的经验有利于犯罪,犯罪行为发生的概率则高。随着青少年网络使用时间的增加,开放网络的虚拟社区以及社区成员的共同失范行为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
社会支持网络的缺失。青少年最为重要的社会支持网络由家长、朋友、兄弟姐妹、教师构成,社会支持网络的缺失会引发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的发生。研究表明,家庭的教育理念对青少年网络行为产生影响,父母正确的教育方式有利于培养子女的社会化能力,如果父母的教育过于严厉或过于放任自流,子女的社会化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较差。自我管理能力较差的学生难以适应社会生活,更有可能转向虚拟网络世界,沉迷于网络。青少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因此教师对青少年的影响根深蒂固,如果教师默认青少年的网络行为表示,或对青少年长时间使用网络持肯定的态度,青少年网络成瘾的概率就会提高。在社会支持网络中,同龄人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非常重视同龄人对自己的评价,因此同龄人群体的网络行为对青少年产生直接的影响。
青少年对网络失范行为的中立化。青少年犯罪学家马塔扎(Matza)和斯雅克思(Sykes)曾经提出“中立化技巧理论”,认为青少年犯罪并非完全出于对犯罪价值观的认同,一些奉行传统道德观念的青少年会利用中立化技术减轻罪恶感,并将犯罪行为合理化。韩国学者关于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的调查研究,同样支持这一理论。据韩国学者李成植(2009)对网络语言暴力成因的研究,实施网络语言暴力者认为自己的网上评论是对言论自由理念的实践,一部分人以此来推卸对网络语言暴力的责任;认为对那些过于恶劣的人,可以进行恶意的评价,以此来否定网络暴力的受害者的存在;认为网络上的言论不会给对方带来太大的伤害,以此来否认形成伤害的事实;认为大人(或家长)也会经常谩骂、诽谤他人,因此不会批评“我们”,以此来批评约束“我们”的人本身;对于攻击“我们”的人,当然要予以反击,以此来表明忠于团队的立场。
韩国对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的管理
针对韩国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问题,韩国政府设置专门机构,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协同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应对。
管理机构和主要法律、法规。韩国网络安全委员会是韩国政府设立的独立的互联网管理机构,成立于2006年,其前身为韩国信息通信道德委员会。韩国网络安全委员会作为韩国最主要的网站内容分级组织,制订网站内容的分级标准,并对信息传播伦理,净化网络内容等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与遵循准则。③
目前,韩国关于互联网的主要法律包括《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条例》、《青少年保护法》、《毒品管理相关法律》等④。这些法律和法规涉及网络管理的方方面面。2001年4月,韩国颁布的《不良网站鉴定标准》提出对互联网内容进行鉴定与过滤的标准。广播通信委员会2007年提出《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其内容包括加强对网上留言的监控、向不良网站的运营商和对网络恶评监管不利的运营商征收罚款等。这些法规的颁布,为韩国网络内容审查提供了法律依据。
韩国政府还赋予特定岗位的韩国公民网络管制的权利与责任,如信息通信部长官具有网络管制权。根据韩国《电信通信工作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当信息通信部长官认定某一信息危害公共安全时,长官个人有权下令阻止或限制其传播。
韩国网络安全委员有权审查有可能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信息源,包括BBS、聊天室等在内的网络空间,并采取相关措施,对“侵害公众道德”、“可能影响国家主权”以及“可能伤害年轻人感情、价值判断能力”的有害信息的传播进行限制。该委员会设立“有害信息举报中心”,接收网络用户举报。该中心的“互联网巡逻队”,向社会招募志愿者,任何年龄超过20岁的申请者都可以成为网络巡逻者,工作期限为一年④·。韩国是崇信言论自由的国家,韩国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言论自由至高无上。但是,韩国在网络聊天管理机制方面,却呈现出高度统一和集中的特点。2007年,韩国政府顶着“干涉网民自由”的巨大压力,推行网络实名制,并于2008年,将该制度落实到网络管理的所有领域。根据实名制,网民在申请网站邮箱或聊天账号时,要填写详细的客户资料,包括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职业等详细信息。
韩国的网络实名制在净化网络环境、遏制网络暴力、管理青少年网络聊天行为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网络实名制也产生了个人信息泄露、外国公民网络活动受阻等负面影响,人权组织也对这种“阻碍言论自由”的制度提出反对意见。韩国的网络实名制何去何从,还有待进一步关注。
对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的规制。韩国实行的网络实名准入制为青少年网络管理提供了政策保障。由于实施严格的个人认证制度,而且网上的信息也可以进行相应的划分,因此,未成年人很难接触带有暴力、自杀、色情等内容的信息与视频。韩国的《青少年保护法》等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授权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阻止青少年接触不良信息或登陆色情、“令人反感”网站,并要求网吧、学校、图书馆等公共上网场所安装过滤软件,保证未成年人获取健康的信息。韩国的网络实名制不仅用于限制青少年接触“令人反感”的不良信息,也同样应用于网络游戏。
2010年4月,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发布《游戏沉迷现象预防与消除政策》规定,韩国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首先要用父母的身份证进行登录,以此保障未成年人在父母的指导下接触网络游戏。为了防止青少年盗取父母身份证,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要求各大游戏网站进一步强化本人身份认证制度,即用户登录游戏网站时,需要由持身份证者本人进行再次确认⑤。韩国还对青少年登录网络游戏网站的时间进行限制。据韩国外交通商部官方网站2011年11月8日的新闻,韩国国会当日通过《青少年保护法实行令修正案》,根据该法案,韩国将对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实行“深夜网络游戏关闭制”,即从零点到清晨6点期间,网络游戏将对青少年自动关闭。该法案俗称“灰姑娘法”,在防止青少年沉溺网络游戏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韩国政府积极倡导青少年网络素养的培养。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规定,从2009年3月起,韩国小学二年级以上学生要接受“网络礼仪”课程教育,作为社会技能课程培训的一部分,科学技术部有关人员认为,互联网可以匿名的特点使越来越多网民在网上将陋习暴露无遗,新增课程不仅教育学生避免在网上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攻击他人,还力求提高他们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的意识。⑥目前,韩国的网络教育在低龄群体中的普及率高于其他群体,据调查,9岁以下网民接受网络教育的比例高达99.1%,20~29岁网民接受网络教育的比例也达到63%。网络教育已经成为韩国低龄网民使用网络的重要内容之一。⑦
综上,韩国互联网覆盖率和青少年网络使用率居亚洲国家之首,“无所不在”的网络为韩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同时也引发了严峻的青少年网络行为失范问题。由于青少年所感知的网络的开放性与包容性、社会支持网络的缺失以及青少年对自身失范行为的“中立化”机制等原因,韩国社会长期面临着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网络语言暴力问题、青少年接触有害信息以及网络犯罪等问题。针对上述网络失范行为,韩国从政府、社会、学校及家庭的各个层面出发,为青少年设立了多重保护网络。世界各国的青少年网络使用行为存在共性,而我国与韩国具有相似的文化基础与社会规范。因此,韩国的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研究成果以及管理经验对我国的青少年网络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分别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
【注释】
①沈高超:“韩国网络营救学校:把网络成瘾者拉回现实世界”,《中国社会报》,2008年1月25日。
②④陈晓云:“韩国网络治理现状及启示”,《新闻与传播研究》,2010年第6期。
③王刚:“韩国多法齐下,严管网络”,《法制日报》,2012年8月21日。
⑤莽九晨:“韩国互联网个人认证制度保护青少年”,《人民日报》,2010年7月15日。
⑥陶丹:“试论韩国的网络环境管理经验”,《新闻研究导刊》,2012年第6期。
⑦刘鑫,孟凡新:“中韩网络教育差距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9年12月1日。
责编/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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