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有关诚信申论例文 政府如何商业向善文章,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诚信的申论范⽂
你知道怎样写关于诚信的申论范⽂吗?本⽂“关于诚信的申论范⽂”,跟着店铺来了解⼀下吧。欢迎您阅读。
以诚信之⼒⽴公信之威
——⼤⼒加强基层公务员诚信建设
“⼈⽆信不⽴,业⽆信难兴,政⽆信必颓。”诚信为⽴⾝之本、⽴业之本、⽴政之本、⽴国之本。⼗⼋⼤报告提出,要“创新⾏政管理⽅式,提⾼政府公信⼒和执⾏⼒”,这是对提⾼政府公信⼒和执⾏⼒做出的明确要求。提升政府公信⼒,基层公务员个体的作⽤不容忽视,只有每⼀名基层公务员都发挥好⾃我的作⽤,才能有效地维护政府形象,确保公信⼒不断提升。
当前,我国基层公务员的主流是积极、进步的,⼤部分基层公务员能够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律,为提⾼政府公信⼒发挥了重要作⽤。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基层公务员队伍中确实存在不容忽视的局部道德失衡问题,⼀部分⾏政⼈员不讲诚信,造成“⼲群冲突”。作为⼀名基层的公务员,如果个⼈⾏为失去诚信,必定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基层公务员要把诚信作为⾃⾝的职业操守,“去⼩恶从⼤善、积⼩善成⼤德”,不断提升个⼈的品⾏修养。
在⽇常⽣活中加强诚信修养。公务员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其诚信形象对群众有着巨⼤的⽰范、引领、辐射作⽤。“夫妇有恩矣,不诚则离”,夫妻之间只有讲信修睦,才能举案齐眉;“与朋友交,⾔⽽有信”,朋友之间只有坦诚相待,才能推⼼置腹。基层公务员在与亲⼈、朋友的⽇常相处中,同样要讲诚信。要弘扬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风尚,坚持实事求是,做⽼实⼈,说⽼实话,⼲⽼实事,努⼒成为⽇常⽣活中⾃觉坚守诚信的典范。
在基层⼯作中加强诚信修养。作为基层公务员,提⾼职业道德修养是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环节。职业道德是⼀个长期养成的过程,需要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将其融⼊到各项基层公务员⽇常管理机制中。⼀是将职业道德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开展职业道德专门培训的基础上,将其纳⼊各级各类培训的必修内容,同时加强培训情况登记和培训结果评估,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是将职业道德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在公务员考核、任职、晋升等⼯作中,突出 “德”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三是将职业道德作为激励约束的重要标准。在公务员评优奖励的条件设定上,明确提出职业道德要求,充分发挥公务员依法⾏政特邀监督员作⽤,吸收⼈民群众、服务对象作为监督员,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的监督。
墨⼦云:“志不强者,智不达;⾔不信者,⾏不果。”基层公务员⼿中握有国家和政府的权⼒,肩负着“治国”的使命和为民服务的责任,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应成为整个社会诚信的⽰范者。只有每⼀名基层公务员都发挥好“⼩我”作⽤,才能为打造政府公信的“⼤我”提供坚实保障。
重建社会诚信需要“正能量”
社会诚信建设,是关乎⼈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计。习总书记说:“⼈民对美好⽣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的⽬标,让⽼百姓的⽣活充满阳光、正义、希望和幸福。”⼈民向往的美好⽣活,不仅是 “仓禀实⾐⾷⾜”的物质⽣活,还向往“知荣辱知礼仪”的社会风⽓。从榜样的⼒量引导⼈们择善⽽从,凝聚正⾯阳光的向上⼒量,弘扬、传播正确的价值取向,团结奋进,激浊扬清,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是我国⽂明发展道路上必须经历的历练。
何为正能量?“正能量”是⼀种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因素,它涉及法律、制度、⽂化、舆论等⽅⾯。正能量就像是⼀种助燃剂,可以把每个⼈的⼒量和希望点燃;正能量更像是⼀盏导航灯,可以将社会中的雾霾和茫然拨开。然⽽社会道德进步从来都不是⼀帆风顺的,在道德前进的过程中总是伴随着阵阵剧痛,呈现出⼀种螺旋式上升趋势。
“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在精神⽂化⽣活领域,令民忧的有诚信的缺失和道德的滑坡。“⼩悦悦”事件让⼈们看到了⼈性的冷漠与残忍; “瘦⾁精”、“毒⽣姜”、“速成鸡”等⾷品安全问题是让⼈们看到了企业道德的缺失;⽼奶奶“跌倒”后⽆⼈搀扶让⼈们看到了整个社会信任感的巨⼤空洞。如何重建社会信任,给当前社会⼀剂充满正能量的强⼼针,已成为摆在我们⾯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营造“扶正祛邪”的社会环境,树⽴道德模范,传播正⾯阳光的正能量。雷锋精神是⼀种对⼈民友爱、互相帮助;郭明义是公⽽忘私,全⼼全意为⼈民服务;罗阳⾝上是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的敬业精神。他们⼤爱的胸怀、忘我的精神、进取的锐⽓,正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最好写照,他们都是我们“民族的脊梁”。寻找最美教师、最美医⽣、最美村官……“最美”是中国⼈今年提到最多的词汇。“最美”成为流⾏词汇的背后,是社会“正能量”逐步成为社会主流,并逐步显⽰出其对于社会风尚的引领作⽤。我们要充分发挥各⽅⾯英模⼈物的榜样作⽤,尤其是各级政府的宣传部门要⼤⼒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发社会正能量,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精神动⼒和智⼒⽀持。
当然,社会信任的重建除了民众⾃⾝的努⼒之外,也需要政府率先以⾝作则。俗话说:⼈⽆信不⽴,政⽆信不兴。政府公信⼒是社会信任的基础,增强公信⼒,汇聚正能量,也需要每个⼈的参与和监督。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法律,政府加⼤执法⼒度,并通过各种媒体多⽅⾯宣传榜样⾏为。相信在政府,企业,个⼈和媒体等多⽅⾯的努⼒下,全社会定能形成合⼒,让社会信任的正能量充实着社会的每⼀个⾓落。
社会诚信的建设需要从政府到基层百姓,从模范⾝上汲取道德的⼒量,从政府的诚信⽰范引领全社会的诚信建设。注重当下,着眼长远,让正⾯向上的阳光“正能量”渗透进我们的⽣活,让社会信任的正能量真的可以在每个⼈的⼼间,在社会的每⼀个⾓落绽放她最美丽的幸福之花。
谈诚信
⼈以诚⽴⾝,国以诚⽴⼼。诚信既是公民道德的基⽯,也是社会有序运转的保证。这些年来,从社会主义核⼼价值观的提倡,到个⼈征信体系的建⽴,让诚信成为每个⼈在社会上的“通⾏证”,成为普遍共识和努⼒⽅向。
然⽽,罗马并⾮⼀⽇建成。诚信建设,也绝⾮⼀朝⼀⼣之功。就在前⼏天,由中国政法⼤学中国诚信建设研究中⼼主持完成的《中国诚信建设状况研究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指出,中国诚信建设总体形势健康向上的同时,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学术不端等诚信缺失问题,⼀定程度上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顽症。数据更是显⽰,企业每年因不诚信导致的经济损失⾼达6000亿元。这样的问题,令⼈警醒之余,也提⽰我们,让诚信成为社会的底⾊,任重⽽道远。
“巧诈不如拙诚”。对于每⼀个社会⽽⾔,诚信都是⼀股⽆法量化的道德⼒量,它既是维系社会运转的纽带,更是撬动历史进步的杠杆。有⼀个“砸冰箱”的故事,⾄今依然时常被⼈提起。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打开国门,众多企业纷纷引进电冰箱⽣产设备,“⼤⼲快上”。⽽在那个被形容为“纸糊的冰箱也能卖出去”的年代,海尔却破天荒地砸了76台冰箱,原因就在于:有瑕疵,质量不合格。⽽这⼀砸,也砸出了海尔“零缺陷”的质量意识:仅⽤四年,就拿到了中国冰箱⾏业的第⼀枚质量⾦牌。⽽随后⼏年,当市场供⼤于求,其他企业遭遇寒流纷纷宣布降价之时,海尔却不可思议地提价12%,⽤户依然争先恐后购买。这样的现象,根源恐怕就在于其不让消费者买到“瑕疵冰箱”的诚信意识。
不仅是企业,对于个⼈,更是如此。⼈⽽⽆信,不知其可。客观⽽⾔,从“乡⼟中国”步⼊“流动中国”,从“熟⼈社会”转变
为“陌⽣⼈社会”,社会急剧转型,⼈⼝⼤量流动,的确容易给⼈带来陌⽣感。然⽽,这决不意味着,⼈与⼈的交往就可以成
为“骗⼀次算⼀次”的“⼀次性博弈”。恰恰相反,越是变动不居,诚信越是弥⾜珍贵、值得守护。守住诚信做⼈的底线,才能让⼈⾛出“丛林状态”,推倒不信任的⾼墙,相互之间也才能打开⼼门。古⼈讲,“以诚感⼈者,⼈亦诚⽽应”,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遵守诺⾔就像保卫你的荣誉⼀样”。诚信就像空⽓,⽤之不觉,失之难存,须臾不可离。在这个意义上,⽆论是定期发布诚信“红⿊榜”,营造崇德向善、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还是国家发改委、国家⼯商总局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合围“⽼赖”,抑或是政府、社会纷纷建⽴征信系统,“让失信者⼨步难⾏、守信者处处受益”,说到底,都是要通过制度的刚性,守护社会主义核⼼价值,让社会充盈诚信的空⽓。
我们这个社会缺的不是对诚信的呼唤,⽽是对诚信的坚守。从对“虚假新闻”的声讨,到对“天价⼤虾”的反思,再到对⽼⼈跌倒扶不扶的讨论,各种道德事件就如同⼀块块三棱镜,折射出这样⼀种复杂的⼼理:⼀⽅⾯,内⼼认同诚信,对诚信缺失的不道德⾏为进⾏谴责;另⼀⽅⾯,当⾃⼰⾯对考验时,诚信却成了“⽆⽤的别名”,⾃⼰不愿意⾸先站到道德⾼地。回答这样的诚信命题,既需要明晰规则的边界,也需要确⽴个⼈的正信。
“⾃不诚,则欺⼼⽽弃⼰,与⼈不诚,则丧德⽽增怨”。诚信,既是⾃⼰与他⼈的⼀份契约,更是⾃⼰与良⼼的⼀个约定。个⼈遵从良知,社会捍卫约定,诚信的殿堂才会⼀直灯⽕辉煌。
让诚信成为政府的旗帜
“⼈⽆信不⽴,业⽆信不兴,政⽆信必颓”。百姓对政府不信任,国家就难以⽴⾜。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核⼼,是国家诚信的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诚信政府,发展中国特⾊社会主义需要诚信政府。
我们⼀直倡导建⽴诚信社会,⽽社会诚信⾸先是要政府诚信,诚信政府是诚信社会的核⼼。政府诚信是各种社会规范有效运⾏的根本保证。政府诚信与否不仅是简单的政府经济信⽤和伦理信⽤问题,⽽是⼀个政治信⽤问题。关系到⼀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政治形象和该国⼈民和企业所收到的信⽤评价。⼀个缺乏政府信⽤的国家,国际上对其⼈民信⽤和企业信⽤也会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我国政府历来⾔出必践,如承办奥运、援助⾮洲,在国际上拥有良好的信誉;然⽽,近年来⼀些地⽅政府和政府部门在事关民⽣的问题上屡屡违背承诺,开出空头⽀票⽆法兑现,不仅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还影响了⼲群之间的关系。
政府失信现象有其多层次的原因,⼀是有的政府部门没有摆正政府权⼒和公民权利的关系,在权本位、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忽视⾃⾝诚信;⼆是没有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冲突,常常只顾眼前利益,做出违背承诺的决策,失信于商、失信于民,降低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三是没有正确把握“发展是第⼀要义”和科学发展的关系,经济建设⽬标不切实际,⼤⼲、快⼲变成蛮⼲、空转,对上⽆法完成绩效指标,对下失去信⽤,以致出现数字注⽔、政绩造假等现象。媒体曾形象的⽐喻为四拍:做决定拍脑袋,作保证拍胸脯,出问题拍桌⼦、最后拍屁股,损害了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
政务诚信在社会信⽤体系居于先导和核⼼地位,构建诚信社会,必须⾸先建设诚信政府,依靠政府的“⽕车头”,带领全社会在诚信有德的轨道上运⾏。为此,可从以下⼏⽅⾯⼊⼿:
第⼀,从加强教育⼊⼿,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诚信教育,提⾼公务⼈员的城市守信意识,建⽴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强纪律约束,规范公务⼈员⾏政⾏为,不滥⽤权⼒、不以权代法,为社会做出表率。
第⼆,重视制度建设,推⾏依法⾏政,规范政府⾏为。依法⾏政是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违法办事必然失信于民众。要建⽴和完善⾏政程序法律建设,把政府的⾏为纳⼊法治的轨道。
第三,要严惩作假失信⾏为。建⽴政府诚信问责与惩戒机制。⽆论是政府职能部门还是公务⼈员,出现弄虚作假、背诺失信⾏为,都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纪律,予以惩处。
第四,加快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推进公共信息依法公开和共享,完善政务公开和听证制度,把政府信息晒在阳光下,提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第五,加强媒体监督,保证⼈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关部门要把报道是否属实,符合事情真相作为评判媒体的参考标准,积极接受媒体和公众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作不实、不⼒等问题。
诚信政府是政府转型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公众对政府建设的殷切期待。良好的诚信状况将成为政府的⼀⾯旗帜,进⽽转化为⼀个地⽅、⼀个国家的软实⼒。做到李克强总理说的“⾔必⾏,⾏必果”,将⼀个模范的诚信政府树⽴在公众⾯前。
【店铺写作思路点拨】
诚信政府是适合运⽤哲理名⾔进⾏⽂采发挥的主题,其他诚信⽂化、公务员诚信、社会信⽤体系建设等近似主题也是⼀样;同时,基层职位的⽂章对策要求⾼,需要内容较为充实,适宜将⽂章重⼼放在对策部分。
本⽂开头结尾各采⽤⼀个排⽐式警句,凸显政府诚信的必要性和原则要求,可吸引阅卷⼈的注意,也能把⾃⼰所要表达的观点表达得深刻精炼。主体采取问题——原因——对策三层递进式结构,问题和原因分析中都能列举实例或政府⾏为的表现,既做到了题⽬中结合实际的要求,每种例⼦或问题表现,⼜是轻轻点到,不详细陈述,使论证得体,表述简洁。对策部分以5段展开,显得隆重其事,善于分析的考⽣把问题分析多写些,对策少写多列项、分段,可以收到结构平衡的效果;⽽积累了较多对策的考⽣,则可以压缩问题分析,充分发挥⼀下对策,扬长避短,突出重点,给阅卷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扶⽼⼈险的诚信意义
⽼⼈摔倒到底扶不扶已经成为当下中国⼀个让⽆数⼈颇为纠结的选择题,⽹络上各种段⼦也层出不穷,其中不乏带有贴标签式的抹⿊⾊彩,⼀时间“坏⼈变⽼”的结论也似乎得到了不少⼈的⽀持,这让我们的社会公德和诚信道德变得愈加脆弱。但是,恻隐之⼼⼈皆有之,⼈性当中的善良毕竟难以磨灭。扶⽼⼈之前,道德和风险会让我们纠结万分、难以抉择。⽽⽀付宝和华安保险公司恰好发现了⼈们⼼中纠结的那个点,联⼿推出了“扶⽼⼈险”。事实证明,“扶⽼⼈险”在短短⼏天之内就卖出去2.6万份,可以说得上是销售⽕爆、倍受欢迎。
⽤商业眼光来分析“扶⽼⼈险”,⽆疑要佩服当初推出这⼀新险种的策划⼈的敏锐眼光和经济头脑。虽然每份保险仅仅需要3元钱,看似很便宜,但是扶⽼⼈的机会其实每年都不见得碰的上⼀次,扶⽼⼈被讹诈的⼏率会更⼩⼀些,况且保险本⾝只承担发⽣纠纷之后最多2万元的律师诉讼费⽤,并不承担对⽼⼈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样算下来,3元钱的保费似乎也不那么的便宜了。⽀付宝和华安保险公司能够名利双收,可以归结于⾦融业创新带来的巨⼤成果,这点我们⽆疑要⼤⼤点赞,也希望今后各个⾏业都可以积极创新,满⾜群众需求的同时还能促进经济繁荣发展。
撇开商业价值不谈,我们再来看看“扶⽼⼈险”的社会意义。⼈们如果认为⼀份3元钱的“扶⽼⼈险”就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下扶不扶⽼⼈的道德困境,那么就显得有些过于乐观了。仔细想⼀下,扶⽼⼈本⾝就是学雷锋、做好事,如果做好⼈、做好事都需要买⼀份保险,这就意味着我们平时做好⼈好事都需要⼀个门槛、需要⼀份保险以求⼀份⼼安,这本⾝难道不是⼀个奇怪的社会现象和社会⼼理么?其实,如果试图⽤“扶⽼⼈险”这个商业⾏为来解决诚⼼道德问题,这就是药不对症,疗效⾃然肯定也不会太好。不得不承认,“扶⽼⼈险”的推出给很多⼈,尤其是90后的年轻⼈打消了⼀些顾虑,为他们在伸出援助之⼿的时候助了⼀把⼒。店铺,但是,这种效果仅仅是建⽴在⼼理安慰层⾯,并不能彻底弥合社会诚信体系长久以来出现的裂痕。想要从根本上解决“⽼⼈扶不扶”的道德困境,必须要从法制上⼊⼿。民法领域向来讲究“谁主张,谁举证”,⽼⼈在控告施救的好⼼⼈的时候,法院不能将举证的责任完全推向施救者。只要这种断案思维不改,今后还会发⽣越来越多的诬陷案。
法律作为⼀种维权的使⽤⼯具,⼀旦天平倾斜,明显偏向于⼀⽅,必然会导致被这⼀⽅肆意滥⽤,最终将会丧失法律的公正性。此外值得⼀提的是,以往法律上对于⽼⼈诬陷的⾏为基本上以批评教育为主,惩戒⼒度太轻会让其他⼈以为诬陷的违法成本很低,这种破窗效应会让更多的⼈产⽣“反正⽼⼈诬告不犯法”的⼼理,这对构建社会诚信、提升⽼⼈群体的素质道德都是不利的。因此对那些性质恶劣的诬告⾏为和碰瓷讹诈⾏为,应该增加处罚⼒度和曝光⼒度,提升其违法成本,让更多的⼈在滋⽣诬告动机的时候能够仔细权衡⼀下利弊,考虑⼀下后果,这样才能避免更多的诬告案发⽣。
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任重⽽道远,笔者希望在不久的将来,社会可以实现法制严明、诚信友善,届时我们不需要“扶⽼⼈险”也可以放⼼扶、⼤胆扶,因为为我们提供保障、给我们胆量和信⼼的不仅有法律,还有那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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