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食物中毒引发的调查
1998年的一天,姜德明下班回家,碰上妻子出现腹痛、恶心等症状。他急忙把妻子送到医院救治,诊断结果是食物中毒。
这让姜德明感到意外。当时,姜德明是江苏省射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又是全国人大代表。为了摸清情况,姜德明随即拄着双拐(姜德明曾患骨癌高位截肢)到城郊调查。他来到一户菜农家,看到那个菜农正将新采的青豇豆放到盆里浸泡。“这青豇豆为啥还要浸泡?”姜德明不解地问道。
那个菜农说:“姜主任,你有所不知,刚采下来的青豇豆有虫子,卖相不好。我用农药浸泡一下,把虫子逼出来,就好卖多了。”
姜德明目瞪口呆,非常担忧地问:“用农药一浸泡,农药渗透进去,吃菜的人岂不等于在吃农药?”
菜农说:“那我也没办法,不只我一家这样搞。我不搞的话,菜就卖不掉啊。”
姜德明在调查其他菜农时,果然发现不少农户都往生长的蔬菜上喷洒高毒性农药。特别是夏秋季的叶菜类蔬菜,他们每隔几天就要喷洒一次,就连地下生长的马铃薯、花生,在播种时也使用农药防虫害。
经过连续几天的走访,姜德明百思不得其解:怎么没有相关执法部门出面干预、制止“毒蔬菜”的生产呢?
一天上午,姜德明先后来到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执法部门,想请他们出面干预。这些部门的负责人十分为难地摇摇头,说:“你的建议是不错,但国家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规定严禁生产、使用高毒农药。没有执法依据,我们没有办法禁止。”工商局的一位同志还对他说:“老姜,你是全国人大代表,要是建议全国人大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不光我们的问题解决了,连全国的‘毒蔬菜’也能有效地制止。”
姜德明眼前一亮,他开始进一步深入调研,不但走遍了本县的各乡镇了解蔬菜生产情况,还时常拄着双拐赶往邻近的县市调研。
一次,姜德明约好到一户菜农家了解情况。他刚出发就下起了大雨,途中连摔几跤,跌得鼻青脸肿。当他好不容易赶到菜农家,菜农得知他的真实来意后,直把他往外推:“我还以为你是来推广农业新技术的,我是普通农民,不懂立不立法的事,从古到今,还没听说有法律管农民怎么种地的……”
这样的闭门羹,姜德明吃了好几回,但他毫不气馁。当然,多数菜农很支持配合他的工作,给他提了很多有益的建议。
七次议案推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调研,姜德明搜集整理的资料达十多万字,光笔记本就用了十多本。
在1999年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姜德明提交了《关于蔬菜实行无害化生产的建议》,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对他的议案,也有一些人表示忧虑:“蔬菜实行无害化生产的建议很好,但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如果实施无害化生产,是否会影响农民利益?如果蔬菜产量低了,菜价就会上涨,势必会增加城市居民的经济负担。”
面对这些意见,姜德明反复深思:蔬菜的无害化生产,不光牵涉到广大农民,还牵涉到城市居民,必须顾及各阶层的利益。那么,怎样才能兼顾城乡利益呢?
这次“两会”之后,姜德明向射阳县农科所承租了15亩土地,进行绿色放心蔬菜生产的探索。他决心通过实践来解开这一难题。
姜德明种地当“农民”,一时成为当地的新鲜事。在种植绿色放心蔬菜时,他用豆饼、棉饼、猪粪、鸡粪等做肥料,用“罩网法”(用蚊帐防蚊叮人的原理)来防虫治虫。他专门到生产窗纱的工厂定制了比窗纱还要密的防虫网,将田地分块罩起来。这一招还真灵,基本没有什么虫害,也就不需要用农药。
放心蔬菜种出来了,姜德明到街头摆摊叫卖。这些菜不但口感好,而且食用安全放心,两百多公斤蔬菜一早上就销售一空。一季蔬菜卖下来后,他细算了一笔账,每亩收入与别的农户差不多。从此,姜德明心里有了底,便积极推广种植无公害蔬菜。在他的宣传带动下,射阳县当年就建起二十多个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在2001年的全国“两会”上,姜德明率先提出《关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虽然全文只有八千多字,却是姜德明收集了上千个案例后整理形成的。议案不但列举了用甲醛之类潜在致癌物漂白增韧的面粉、用硫磺熏制增白的银耳、掺入工业用石膏粉制成的豆制品、用避孕药促肥的黄鳝、用甲醛浸泡显得新鲜光亮的海参和鱿鱼,而且针对“餐桌污染”,开出了呵护全民健康的“处方”。之后,他又连续五年提交关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
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中央高层领导的关注,从而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
2006年4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于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中国首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终于诞生。
(摘自《百姓生活》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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