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船舶作为交通运输中载运量比例最大的载运工具,其节能效果的好坏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很大。为了推动船舶节能减排,国家出台了车船税减免税政策,鼓励大家使用新能源船舶、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和车船税减免政策的实施,专门制定了五项支撑该政策执行的相关标准。
GB/T 30008-2013《节能型船舶能效设计指数基准线值》,主要是根据船型和航区给出符合国家节能要求的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基线,以作为衡量船舶是否节能的指标;
GB/T 30009-2013《船舶能效设计指数计算方法》,主要是针对基准线值标准中涉及的相关船型,参照IMO关于EEDI的计算原则和方法,对适用于相关船型的计算方法做出规定,包括计算公式、各种参数的确定等,以确定某一船舶的EEDI设计值;
GB/T 30009-2013《船舶能效设计指数验证方法》,主要是通过设计阶段的前期验证、试航阶段的最终验证等方式,规定相应的验证程序和验证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实船是否能达到设计所要求的EEDI值;
GB/T 30007-2013《船舶和海上技术 通过分析测速试航数据以确定速度和功率性能的评估导则》,主要是等同采用ISO 15016:2002,用于对排水型民用船舶测速试验数据的分析,以确定航速和功率性能,便于计算EEDI值;
GB/T 30011-2013《船舶新能源使用比例测定方法 天然气/燃油混合燃料动力船舶》,主要针对天然气(包括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等新型能源的使用,其在满足船舶所需功率的基础上,使用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相关数据,通过计算得出其使用比例。
这五项国家标准是首次专门针对节约能源船舶和使用新能源船舶制定的标准,是车船税减免政策实施的重要依据,是判定该船舶是否属于节能型船舶或使用新能源船舶的准则和方法,将会在实施车船税减免政策中被相关规章制度或文件所引用。该国家标准的发布,将会对引导船舶工业在新能源船舶和节约能源船舶的设计、建造和使用中发挥重要作用。
新能源: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
1980年联合国召开的“联合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会议”对新能源的定义为:以新技术和新材料为基础,使传统的可再生能源得到现代化的开发和利用,用取之不尽、周而复始的可再生能源取代资源有限、对环境有污染的化石能源,重点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地热能、氢能和核能。
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此外,还有氢能、沼气、酒精、甲醇等,而已经广泛利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等能源,称为常规能源。随着常规能源的有限性以及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环保和可再生为特质的新能源越来越得到各国的重视。
目前在中国,可以形成产业的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主要指小型水电站)、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是可循环利用的清洁能源。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既是整个能源供应系统的有效补充手段,也是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措施,是满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最终能源选择。
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因此,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大中型水电都被看作常规能源,而把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核能、氢能等作为新能源。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树立,过去一直被视作垃圾的工业与生活有机废弃物被重新认识,作为一种能源资源化利用的物质而受到深入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因此,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也可看作是新能源技术的一种形式。
新能源的特点:
资源丰富,普遍具备可再生特性,可供人类永续利用;比如,陆上估计可开发利用的风力资源为253GW, 而截止2003年只有0.57GW被开发利用,预计到2020年可利用的可以达到20GW,而太阳能光伏并网和离网应用量预计到2020年可以从目前的0.03GW增加1至2个GW。
能量密度低,开发利用需要较大空间。
不含碳或含碳量很少,对环境影响小。
分布广,有利于小规模分散利用。
间断式供应,波动性大,对继续供能不利。
目前除水电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成本较化石能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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