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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申报条件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面临的矛盾

时间:2022-05-19 18:50: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有三个条件,但是在普查和保护这些遗产过程中,如何对待遗产的原生态与文化变迁、遗产艺术价值与经济价值、以及民间信仰中的某些内容,都是保护中面临的矛盾和困惑。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艺术价值;文化多元性

中图分类号:G12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8)06-0082-04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评选的决议自1998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倡导下生效以来,特别是2005年韩国江陵端午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定为“人类传说及无形遗产著作”之后,中华民族自尊心遭到极大打击的同时,也唤醒了中国人开始认真思考如何保护自身的文明遗产,随之而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和保护工作更是在全国上下如火如荼开展起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宽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申报有三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艺术价值,一个是处于濒危的状况,还有一个便是有完整的保护计划

中国是一个幅员广阔,民族众多的文明古国,物质的、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浩如烟海,就口头文化传承下来的习俗生活,就异常丰富。贵州省在2006年之前经普查和初选,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就达90余个。其中的“苗族古歌”、“布依族八音坐唱”、“侗族大歌”、“安顺地戏”、“水族马尾绣”等40多个项目被文化部列为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但是非物质文化是“活”的文化,这就给界定和保护工作提出了很多现实的问题,也面临着诸多困惑和矛盾。

一、恢复非物质文化的原生态与文化与时俱进的矛盾

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是在特定的自然和人文条件下各民族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它是民族性格、民族情趣、民族历史的“活化石”,有人形象的称之为“民族记忆的背影”。它依托于人本身,而不是文字图像来传承,以形象、声音、技艺、游戏等方式来表现,并以口耳或动作相传得以延续,“人”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到了现代社会,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传统的农耕、游牧、渔猎等小农经济秩序被打破,非物质文化赖以存在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古老的文化遗产也就不可避免的要发生变迁,甚至有消失的危险。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的条件之一便是濒危的状况,也就是越是即将或正在消失的民间民族文化遗产越应该受到保护。而对于快要消失的这些文化遗产,我们要留住它保护它,是否要还原它一个原生态的环境呢?

贵州侗族大歌的传承就面临这样的尴尬,许多侗族村寨里男耕女织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变化,男人们都外出打工去了,只有老弱妇幼留在家中,因此原本大歌里面的男性的声音没有了,对唱没有了,甚至成为纯女声和声,也就是说文化的传承人发生了性别的改变,导致侗族大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也随之有了根本的变化。我们现在要保护它,要么让那些外出的男子回归故里,恢复侗族大歌赖以生存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要么顺应现有的这种文化变迁,培育以女声为主的现代侗族大歌形式。

在贵州安顺、凯里等地,一些原住民族的服饰和织锦中,祖传的民族图案和手工艺品被现代图案和现代日用品所取代,比如蜡染图案中出现的很多现代艺术元素,由于蜡染在海外市场的热销,许多外来文化的装饰替代了传统装饰;现代建筑替代了传统民居。民族民间的口头文学、史诗在信息社会的冲击下更是流失严重;掌握一定传统艺术技能的民族民间艺人已为数不多,且后继乏人。要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汁原味,必然意味着让它们停留在某一时空,保持原生态。但是世界是运动的,运动又是永恒的,人们会接受新的生活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必定会往前走,出现很多新的表现形态和方式。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绝对的原汁原味既无必要也无可能。比如我们现在看到的昆曲,早已不是明代的昆曲。就中秋、端午习俗而言几乎每代每年都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活态的,这就意味着它必然要随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所以承认文化的当下状态,不必刻意恢复它的原始状态,让文化在与时俱进中得到保护也许是最有效和现实的做法。

二、保护文化遗产的艺术价值与经济利益的矛盾

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条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其艺术价值,但是很多古老的面临绝迹的非物质文化已经不被现代普通人认同和接受,换句话说没有市场,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都是在举步维艰中蹒跚前行,有的传承和保护人更是忍受着极度的清贫。

作为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名录之一的北京智化寺京音乐一直保持在寺内演奏,已有近600年历史的智化寺京音乐,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音乐之一,专家对他的评价是:难学、易忘、少人知。由于各种原因,曾有两百多首曲子的智化寺京音乐,如今只剩下四五十首,传承者也只剩下84岁的张本兴一人。智化寺京音乐正面临消亡的危险!虽然随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特别是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名录之一以后,国家有了专门的经费保护,但是经费之紧张却是大的难题,大部分还得靠自己“赚”来养活自己。但是由于大多数民众对智化寺京音乐缺乏了解,没有兴趣,所以寺内演奏时的听众总是寥寥无几。在其它地区,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如花鼓戏、大腔戏、淮海戏等都面临这样的局面。

由于商业价值不大,加上公众对这些文化项目缺乏了解,所以对于这些遗产的保护只能靠有限的行政拨款,许多传承人和保护人都是在牺牲个人利益的情况下保护着濒危的遗产。与之相反,在一些地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态度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品化倾向正愈演愈烈,经济利益胜过了其文化艺术价值。打着文化遗产的名义做各种不伦不类的商业开发,比如一些旅游景点一年四季、日复一日地为游客表演少数民族婚礼仪式、送荷包、喝交杯酒等,这类哗众取宠般粗俗浅表的表演,把民间传统的民俗活动搞得漏洞百出而面目全非,令人啼笑皆非。有的地方甚至把申遗作为地方经济腾飞的契机和手段,以文化遗产的名义搞各种商品和贸易洽谈会,使这些文化丧失了其原有的意义和价值,严重破坏了文化遗产的内容。

要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采取科学而客观的态度,不能走极端。首先应该组织研究队伍对其艺术价值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发掘其文化和艺术价值的基础上制定系列可行的保护措施,采取影像保存、培养传承人、结合当地旅游资源编排大型戏,打造艺术精品,组织专门的巡演、以及将这些不被大众了解的文化遗产相关知识编撰成普通教育读本,进入中小学特色教育的内容等多元的手法。对于某些即将消失的文化遗产国家甚至可以采取立法,对之进行保护。切忌打着文化遗产的幌子追逐经济利益,那将是对文化遗产更大的损毁和破坏。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财富还是迷信的矛盾

2006年底,上海生活美学学会将“风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申遗报告,顿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论。“风水”是传统文化中的财富还是迷信成为论战的焦点。在上海美学学会的申遗报告中,将中国风水的文化价值与端午节、昆曲提到同一个高度,认为它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倡导“天人合一”的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说。甚至认为“风水在建筑选址上实际是一门地质、地形、地貌选择的科学”。

对于这份申遗报告,许多专家坚决反对,原因就是在人们传统观念里,风水总是跟封建迷信联系在一起,挖掘和宣传“风水”,无异于是在宣传迷信,其影响会相当恶劣。可是也有很多专家支持“风水”申遗,认为风水是中国人传统生命观的重要元素,与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阴阳八卦”等观念有一脉相承的关系,是传统文化中的宝贵财富,不能以“迷信”二字一言蔽之。现在在台湾、香港、上海、深圳等地有很多人喜欢中国“风水”,认为“风水”所倡导的人和环境的和谐,人和时间方位的和谐,房屋和环境的和谐等等,都是古人经验和智慧的结晶。风水申遗引起了一场争论,而其它涉及民间信仰的文化如十二生肖、纳西族“东巴文化”、彝族“毕摩文化”、傣族“贝叶文化”、满-通古斯语族的“萨满文化”等也都面临同样的境遇。

把“民间信仰”的内容等同“封建迷信”,在民族学、人类学界早已被颠覆。这也给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一个参考,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认定尺度不能是单一的,而应该是多元的。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文化多样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民间信仰是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价值的集中体现。在保护中我们要考虑到这些文化遗产突出的艺术性、技艺性和传承性,考虑到它们对各民族社会生活、文化风尚、生活习俗等方面的重要影响。我们更要看到少数民族“民间信仰”中有许多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积极意义,以及对人们核心价值观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如果得不到很好的保护,这些遗产的遗失也是非常令人痛心的损失。所以我们在发现、抢救、保护少数民族多样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不但不能排除掉“民间信仰”层面的文化现象,而应当给予更多的尊重和更积极的关注。

参考文献:

[1] 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M]. 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2005.5.

[2] 乌丙安著. 中国民间信仰[M].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1.

[3] 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第十辑[M]. 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6.

(责任编辑:石 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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