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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涉企收费自查报告范文

时间:2022-11-27 16:1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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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涉企收费自查报告范文

 企业涉企收费自查报告范文 3 篇

 企业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3 篇篇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受县政府委托, 现将肥东县涉企收费清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立涉企收 费清单制度根据省政府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 政办〔20 某某〕21 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 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 某某〕133 号)的要求,20 某某年 9 月 28 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建立本县涉企收费清单会议,研究部署县 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对县直各单位涉企收费项目(政府 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开展自查。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 的原则,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的收费,由主管部门一并负责自查;实 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核发该资质的县有 关部门负责落实。在清理涉企收费过程中,坚持按照保留、取消、缓征和 放开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严格把关、不留死角,要求在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上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和合肥 市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由县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组成人员 联合评审以后,于 2022 年 12 月初在肥东县门户网站公布了涉企收费清单 征求意见稿。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报送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办公室 审核后,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下文公布了肥东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在 肥东门户网站公示了涉企收费清单的全部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

 涉企收费清单由 4 项内容组成,分别为:

 (1)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 16 个部门共计 34 项,比省级的 62 项减少 28 项,减幅 45%)(2)政府性基 金(涉及 7 个部门共计 12 项,比省级的 19 项减少 7 项,减幅 37%)(3)行 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涉及 17 个部门共计 45 项,比省级的 80 项减少 35 项,减幅 44%)(4)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涉及 7 个部门共计 5 项,比

  省级的 9 项减少 4 项,减幅 44%)2、动态调整涉企收费项目根据安徽省涉 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 的公告》(〔2022〕第 1 号公告)、《关于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 的通知》(皖费清单〔2022〕2 号)精神,并结合省、市两级涉企收费清单 内容,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已对《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肥东县县级涉 企收费清单的通知》(东政〔2022〕6 号)进行动态调整。

 经动态调整后,收费项目总数为 84 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 1 项,由原来 34 项调整为 33 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经过整合减 少 11 项,由原来 45 项调整为 34 项;政府性基金 12 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 押金)5 项不变。

 3、开展涉企收费问卷调查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经信委《关于 开展“问万家企业、看清单实效”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 (皖价服〔2022〕117 号精神,我局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县经济开发区组 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 51 份,涉及建筑业、交通运 输业、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行业,适时掌握涉企收费情况。

 4、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 目(共 13 项)(1)土地登记费(2)房屋登记费(3)住房交易手续费(4)船舶港 务费(对 100 总吨以下内河船和 500 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5)国内植物 检疫费(6)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7)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 证费)(8)渔业自愿增殖保护费(9)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10)计量收费(包 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 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 考评员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11)环境监测服务费(12)森林植物检疫 费(13)林权证工本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项目(1)教育

  附加费(2)地方教育附加(3)文化事业建设费(4)水利建设基金(5)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

 5、取消 7 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1)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 辆营运证、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中的出租车营运许可涉及的车辆综合性 能检测收费(2)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含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及岸线安全 使用许可涉及的涉水工程(活动)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报告收费(3)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含新办、换证)涉及的生产许可检验报告收费(4)防 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涉及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 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收费(5)符 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认定涉及的审计报告收费(6)外商投资企业 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二、存在问题全县涉企收费单位,在认真落实涉企收 费清单制度之后,收费基本规范透明,一律按照涉企收费清单内的收费项 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前及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 费标准、计量单位、收费依据,涉企收费总的来讲是好的。但是,通过我 局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情 况看,涉企收费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收费单位收费 没有实行公示制度;2、少数收费单位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3、少数收费单 位收费没有签订有偿服务协议;4、个别收费单位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

 2、认真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在收费前要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涉 企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收费依据,让企业明 明白白缴费,我局将不定期对涉企收费单位窗口进行督查,对公示内容不

  全或没有公示的涉企收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依 照《价格法》将作为乱收费查处。

 3、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 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我局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我县 涉企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对擅自设立清单之外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 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不 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的事项设立为行 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 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收费没有公示的。我局在检查时如发现 上述存在问题的,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回访, 使涉企收费清单落到实处。

 4、建立长效管理。

 (1)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 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 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2)动态管理。对已经入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涉企收费项目和责任事 项,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权力调整情况等 及时进行调整,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3)加强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对清单执行情况 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 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篇二:涉企收费情况自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优化经济发展 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电[20 某某]126 号)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吴晖常务副市长调研物价工 作要求,市物价局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集中精力人力,迅速在 全市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本次专项工作共清查市直单位 30 家、 涉企收费项目 137 项,涉及收费总额 20563.48 万元。从清查总体情况看, 全市大多数涉企收费单位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明显加强,各项取消、暂停收 费政策执行到位,乱收费、强制收费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现将具体情况 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清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提高认识,全力 以赴抓好专项工作。治理涉企乱收费,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 担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

 本次清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市物价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 的高度落实这项工作。局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清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 动员;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成立了两个工作专班, 三个检查小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从 11 月 3 日至 11 日,集中时间精 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三是部门联动,清费减负工作成效明显。本次清查整改工作,相关涉 企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监督。部分单位清 费减负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落实政策情况良好,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

 市质监局今年上半年已牵头对涉企收费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组织机构代码 证年检、定检收费等涉企收费项目已提前暂停;市特检院主动宣传,告知 企业暂停收费的信息。同时,为防止收费取消后出现懒政惰政现象,该单 位创新服务方式,建立服务确认单制度,要求服务对象在每一次定检服务 后进行签字,单位对回执进行审核确认;市住建委主动开展“红顶中介” 专项治理,对系统内 3 家涉及中介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向市政府专题报

  告请求脱钩改制或注销,对委属 4 家经营性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资产托管或 改制;多家收费单位均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窗口,收费项目列入收费“一 表制”,进行统一公示,让收费行为公开透明。

 二、把握重点,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整改工作本次涉企收费清查整 改重点明确、目的性强。清查对象主要针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涉 及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查内容 主要为:围绕中央、省已明令取消或暂停的 98 项收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 查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未执行优惠政策、多收费,是否存在 取消项目继续收费,是否存在强制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少服务或不服务, 是否存在收费清单不公示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检查专班分组为单位,全覆 盖拉网式开展清查,逐项核对、逐条检查。经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 题:

 一是落实收费政策打折扣。市城管局推迟政策落实时间,违规收取 城市道路停车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 暂停征收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 [2022]39 号)文件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自 10 月 1 日开始取消。该单 位以没有收到上级文件为由,持续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至 10 月 9 日,期 间共收取停车 8837 车次,收费金额 35586 元。市公安局转嫁成本至车主。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25、26 条规定,查封、扣押的车辆检测、检验、 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 由行政机关承担。经查帐证实,公安局未承担上述费用,而是将本应承担 的事故车辆鉴定费和停车费转嫁给车主,由鉴定机构和第三方停车场向车 主收取。市房产局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2022 年利用档案收费 1,076,960 元,2022 年 1-9 月份收取 793,943 元。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 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档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

  费字[1992]130 号)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 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22]67 号)规定,咸宁市房产局档案馆属于 专业性档案馆,其利用档案收费项目已被取消。

 二是利用职权乱收费。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超越自身职能收取卫 生检测费。2022 年收取卫生检测费 476,220 元,2022 年 1-9 月份收取 323,750 元。该单位属监督执法机构,具有监督职能而无收费职能。卫生 检测费本应由疾控中心经取样、化验、出具检测报告后收取,但该单位以 经费不足为由,多年来持续收取卫生检测费,直到今年 9 月底该项收费项 目取消。

 三是优惠政策落地难。主要体现在:优惠政策门槛高。国家、省出台 的多项优惠政策把小微企业作为重点优惠对象。在清查整改中发现,由于 小微企业界定困难,工信部出台了详细的细则来定义小微企业,但是没有 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开具相关证明,导致小微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时,需 要提供多项证明,向相关审批部门证明属于小微企业,手续异常繁琐复杂。

 因此,很多小微企业宁愿不享受优惠政策,认为相关程序太复杂,办事成 本资源过高。如房产局的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全市没有一 家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在检查中发现,多 家市直单位对涉企收费有较严重的依赖性,部门人员过多,财政经费不够。

 收费取消后,收入不仅减少,工作任务反而增加,导致部门主动服务企业 的意识不够,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部门不主动宣传,企业不清楚,落实自 然就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及建议一是及时公布咸宁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

 咸宁市收费清单包含《咸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 4 项收费 清单,是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成果。公开涉

  企收费清单,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企业放心交费, 部门明白收费,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是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在巩固现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 现行收费文件,对原有的公示牌、公示栏等进行及时更换。通过政府及部 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服务窗口发放收费表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 的覆盖面,维护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形成全社会都来监 督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市物价部门将严格落实收费报告制度,现在 《收费许可证》制度已经取消,各收费部门要主动向物价部门报告收费情 况,接收物价部门监督。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建议各涉企收费单位及时组织企业座谈,宣讲政 策,广开言路,主动服务,确保落实。建议由市经信委牵头对全市小微企 业进行界定并出具证明,降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门槛,确保优惠政策落到 实处。建议加快城区垃圾压缩站的规划和建设,同时,参考其它地市州生 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标准,适当调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 准。

 四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当前,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力 度前所未有。部分涉企收费单位收费项目被取消或暂停,相应的工作职能 仍然存在,建议市财政部门应给予合理保障,以保证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 管理职责,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是严肃查处恶意收费行为。清查整改中,发现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 对于乱收费行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于经济处罚无所谓,认为都是单位 收钱,收是单位用,罚是单位出,与个人无关。同时,乱收费行为随意性 大,操作性隐蔽,涉及利益输送概率高。因此,建议对恶意乱收费、多次 乱收费、重大乱收费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篇三: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步伐,减轻企业负 担,优化投资环境,打造政策助企业发展新高地,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宿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县(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 (宿政办明〔20 某某〕130 号)、《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埇桥区 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埇政秘〔20 某某〕88 号),把该项工作当作 重中之重的任务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企收费 清单建立总体情况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开始,我区按照省、市部署,启 动涉企收费清单建立工作。经过清理,我区共保留进清单的涉企收费 55 项,涉及 21 个部门,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3 项,涉及 9 个部门; 政府审批前置性服务收费项目 22 项,涉及 14 个部门;政府性基金 9 项, 涉及 5 个部门;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1 项,涉及 1 个部门。

 在清理过程中,各单位共上报项目 91 个,清理项目 36 个,其中:行 政事业性收费 9 个部门共上报项目 40 项,清理掉 17 项。政府审批前置服 务收费 15 个部门共上报收费项目 36 项,清理掉 14 项。政府性保证金各单 位报 6 项,清理掉 5 项。

 清理掉的 36 项上报项目中,其中:17 项是不属于这次清理范围内的 收费;5 项是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被取消的,如土地部门的采矿权登记 证、水利局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市场监管局的特种设备证照工本 费等;14 项是前置服务收费,主要是取消的前置性事项的评估报告、验资 报告和审查事项等,如卫生局的建设项目预防审查的前置服务事项卫生学 评价报告、办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前置服务事项的验资报告和环保局的环境 检测报告等。取消的收费预计年可为埇桥区企业减轻负担 440 万元。2022 年全区非税收入(含基金、保证金、罚没等)仅占财政收入的 15.7%,远低 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我区涉企收费项目仅占收费项目总额的约 6%左 右。(清理项目详情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高标准完成“清单”工作, 我区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级涉企收费清 单领导小组。共召开 2 次工作部署专题会、3 次工作调度会,区级涉企收 费清单经过 2 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核意见和工作汇报后研究通过。

 2、责任分工明确。清理工作分别从物价、财政、法制、民政、编办、 监察、经信、中小企业部门抽调 9 名业务骨干集中在区物价局办公,分别 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清理收费的任务范围是涉企行政事业 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 4 块内容。

 3、程序严格落实。清理按三个阶段进行,所抽调工作人员分 4 个组 对 35 个区直部门的收费事项按照依法依规、精简规范、公开透明、动态 管理的原则,进行集中审核,严格走“三上三下”程序进行,即收费单位 填报自查登记表后,审核组逐项审核,采取“四对照”严格把关。即对照 省局项目和标准、对照市政府 2022 年公布项目和标准、对照近几年取消 的项目和降低的标准、对照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提出初步意见,以清 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文,向收费单位征求意见;单位反馈意见上报后, 审核组继续对照审核。市“清办”主任到我区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 见后,我们又一次将意见反馈给各单位进行确认。第三次征求意见是通过 区政府的网站和宿州市物价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最后的清单。

 4、专家评审把关。本次清理工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范围,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与区法制局、区财政局、区编办 等单位专家同志集中开展了评审以及合法性审查,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在 清理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清办”、市“清办”多次进行请示,市 “清办”对我区的“清单”审核工作也十分重视,多次指派专业人员到我 区进行现场指导,亲自对照各部门行政审批权力逐项把关。

  5、公示及时合规。收费清单清理经过专家评审和论证后,经区政府 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区政府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下发了埇政秘[2022]88 号文件对外进行公布,并同步如期在埇桥区政府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 时在区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播出,在《拂晓报》上公布,明确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明确“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三、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 1、收费清单公示以后,区物价局印发了 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500 本,发放《涉企收费目录》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 收费目录》200 余本。

 2、变更《收费许可证》。对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 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 13 项,共变更《收费许可证》32 个。其中, 变更了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的收费,如土矿局收的土 地开垦费复垦费 6-9 元/㎡,一律按 6 元/㎡收取等;缓征了林业局的林权 证工本费、林权勘测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等。

 3、组织开展督查。先后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区国土 局等单位的涉企收费进行明察暗访;对我区的贸翔面粉厂、王中王门窗厂 等部分企业进行走访,经检查和了解,没有发现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近 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 13 项都 已完全落实,甚至连正常的收费有的还没有收到位,如环保局的排污费用 等。

 2、严格把关公示内容。明确物价部门负责牵头审核和监管收费公示 制度的落实情况,各收费单位在收费公示时须将公示内容报价格等有关部 门审查后方可公示,以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

 3、责任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前置服务收费由物价部门负责监管。

 政府性基金和保证金分别由财政部门和法制部门负责日常监管。

  4、部门联动。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 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发现 1 起,查处 1 起,情 节严重者,予以公开曝光。

 五、存在问题在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中,由于受到清理的 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实质上没有真正达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 收费”的效果,结果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比如,人社局收取的社保金,虽 然没进收费清单,但是按规定仍然要收取,这就造成了清单之外还有收费 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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