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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教育发展之比较

时间:2022-03-14 09:41:35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所谓民族学校是指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在民族学生集中的地区专门设立的主要供少数民族学生就读的学校。西南地区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教育发展在管理体制、课程与教学、师资队伍等方面既存在着共性,也有其独特性。因此,在民族学校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价、教学管理、课程设置、师资培训、教学环境等诸方面,就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应该根据民族学校的实际情况来实施。具体说来,要推进西南民族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1)加大政府投入,改善办学条件;(2)设置多元文化课程;(3)重视民族学校教育特点,调整教学内容与形式;(4)提高民族学校教师素质。

关键词:少数民族教育;民族学校;普通学校

中图分类号:G7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08)01-0048-06

对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进行比较之前,有必要对两者的概念作一界定。本文所指的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仅限于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师范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均不在比较之列。所谓民族学校是指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在民族学生集中的地区专门设立的主要供少数民族学生就读的学校。包括挂牌的民族学校,即独立设置的民族学校,这类学校从名称上可以识别,如贵州荔波县瑶山民族中学、广西东寨民族小学等;也包括名称没有特别冠以“民族”二字,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开办的普通学校,这类学校所招收的学生中少数民族学生所占比重较大,如岩洞中学,虽没有挂“民族”二字,但学校大部分学生都是侗族。而普通学校则指主要为汉族学生开办的学校,这一类学校数量占大多数。如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共有20所中学、894所小学,其中4所为民族学校,即迪庆州民族中学、香格里拉县民族小学(原中甸县民族小学)、德钦县民族小学和维西县民族小学,其余19所中学和891所小学均为普通学校。

西南地区的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分布较多的省份,四省民族学校教育发展各有其特点,也存在某些相同之处。因此,我们“西南民族学校教育多样化发展模式研究”课题组选取了云、贵、川、桂的78所民族学校为调查对象,对民族学校的管理体制、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办学特色等进行了多维调查。

一、少数民族教育的双重性

民族学校教育的发展有其特殊性,但也与普通学校存在共同性。特殊性与共同性是相辅相成对立统一且互为前提的。单方面孤立地研究民族学校教育的特殊性,由于缺乏必要的参照系和对比物,往往难以得出正确的结论。从这一思路出发,本文首先介绍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在此基础上对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教育发展的共同性与特殊性进行比较分析。

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主要是指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少数民族教育在各方面既要考虑和适应本民族的文化环境,本民族的发展和需要,又要兼顾以主体民族为主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的大文化大背景及其发展和需要。在教育目标方面,既教育学生热爱家乡、热爱本民族,继承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成为本民族的优秀人才,又要教育学生热爱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成为捍卫和建设统一国家的优秀人才;在教育内容方面,既要教授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又要教授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多民族的共同文化;在教学语言方面,既要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又要学习主体民族语言文字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族际语言文字。简而言之,撇开国际影响因素,少数民族学生在文化环境、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学用语等诸方面,都有“两面适应”、“两面兼顾”、“两手准备”。少数民族教育的这种特性,称之为“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

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基本内容包括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语言、师资队伍、教育体系、学生毕业流向等方面。其中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方面的双重性是最基本的。教育目的方面的双重性,贯穿和影响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各个方面,是整个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灵魂。教育内容方面的双重性,是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核心。在不同国家的不同民族中,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内容结构及其表现的范围是不同的,有的可能表现得广些,有的可能窄些。但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这两方面的双重性,一般来讲是不可或缺的。

根据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普通学校是民族学校的共性,民族性是民族学校的个性,普通中小学所具有的特点是民族中小学所应该具备的绝对共性,而民族性则是民族中小学的个性,普通学校所具有的特点与民族性的有机统一就构成了民族学校。因此,民族学校首先也必须是一所普通学校,其次才是具有民族特性的普通学校。

二、西南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教育发展之比较

依据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内容,西南地区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教育的比较维度可以确定为教育管理体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师队伍等几个方面。

(一)教育管理体制比较

教育体制是指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主要是指教育内部的领导制度、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其相互关系,涉及教育事业管理权限的划分、人员的任用和对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也涉及教育结构各个部分的比例关系和组合方式。

1、共同性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这种体制同时适用于对普通学校与民族学校教育的管理。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教育体制,是根据我国现行教育体制和民族实际而确定的,与我国现行教育体制有很大的共同性。具体地说,民族学校也是在中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州、市、县教育局负责举办和管理。在不削弱国家扶持的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少数民族基础教育的权力,也与全国基础教育一样,下放给了地方。少数民族农村教育,与全国农村教育一样,也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这是共同性。

2、特殊性

除了实行以县为主、分级办学的管理体制外,针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从国家教育部到各县(市)教育局,都设立有专门管理民族教育的机构。国家教育部设有民族教育司,各省教育厅设有民族教育处。如云南省教育厅1987年正式挂牌设立民族教育处,其主要职能为:对全省民族教育进行宏观指导,指导各地寄宿制、半寄宿制民族中学、民族小学以及普通中学民族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双语教学工作,组织和协调教育扶贫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处理和协调宗教与教育的关系等。

此外,出于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在各省市(区),政府都设有专门负责民族事务的部门——民族事务委员会。在省、市、县分级设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民族工作进行指导。民族事务委员会是针对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而设立的专门负责民族教育与文化事务的部门。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主管全省民族事务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为民族工作机构,服务的主要对象是直接面对广大各族人民群众。以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例,其主要职责中的第3条明确指出“参与对少数民族地区专项经费的分配和管理”。可见,民族学校除了具有与普通学校相同的管理体制以外,还受民委和民宗局的领导。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各级民族学校在经费投入、硬件设施等方面都会给予一定的资助与扶持。

(二)课程设置比较

1、共同性

伴随着新课程改革在全国各试验区的深入推进和全面实施,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一样,使用国家统一的课程标准,课程设置的种类基本上是相同的(见表1所示)。

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设置的标准,民族中小学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课程设置与安排,基本上符合我国新课程改革中义务教育课程的设置。如贵州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的课程设置无论从课时比例还是课程门类来看都与我国新课程改革中义务教育课程的设置几乎相同(见表2和表3)。

从三个表中可以看出,从江县民族中学课程设置的种类与我国义务教育课程几本上是项符合的。只是课时比例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比重有所侧重。如英语课每周安排了5节,占课程总数的12.5%。比国家课程标准中规定的英语所占比例(6%~8%)要高。主要原因在于该校少数民族学生所占比例大,学习英语的难度要大于普通学校的学生。

可见,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在课程设置上都注意课程设置的统一性,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培养,注重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基本素质的提高。

2、特殊性

西南民族学校以招收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少数民族学生来自具有独特特征的少数民族群体,具有深厚的民族文化背景。与此相适应,民族学校的课程设置除了具有普通学校的特点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开发地方课程,编写本民族语教材。如坝固民族小学在国家统一课程设置下,同时注重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特点,开设地方课程——苗文课(表4)。

坝固民族小学是贵州省都匀市坝固镇的一所中心小学校,学校的所在地坝固镇,苗族文化氛围特别浓厚,学校大部分学生都为苗族学生。因此,学校针对实际情况,进行了地方课程开发。首先表现为编写苗文课本,开设苗文课。从该校课程表我们能看出,从四年级起,每个班一周有一节苗文课,作为正课排入课表,由懂苗语的专门教师进行教学。其次,把民族民间文化引进校园。学校星期一、星期三做芦笙操,星期二、星期四做大课间,星期五做国家广播体操。芦笙操是由地方课程小组编排,共分九节,每节变换芦笙曲调,欢快跳跃,把体育锻炼和文艺欣赏融为一体,用时7分多钟,正适合课间操使用。大课间指开展芦笙舞、板凳舞、竹竿舞、打苗毽、唱苗歌等颇具民族特色的活动。此外,学校的综合实践课也引入了苗带编织、剪纸等民间传统活动。可见,学校在注重课程设置的统一性时,也注重其灵活性,办出了民族学校的“民族”特色。

当然,西南民族地区文化背景的多样性,民族语言、文字的多样性,民族教育的多语多文化性等方面的情况,决定了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开发的特殊性、复杂性与艰巨性。可见,民族学校具有普通学校的使命,但由于民族学校是“民族”的,学生主要来自少数民族,他们从小受到本民族文化的熏陶,具有独特的民族性,这是民族学校安身立命的基础,因而民族学校的课程设置就具有了自身的特殊性,她必须为民族发展服务,具有民族特色。因此,在民族学校的课程设置方面就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应该根据民族学校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实施。

(三)教学比较

1、教学目的与任务

概括起来,民族学校的教学目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各民族学生的全面发展;二是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的发展。民族地区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起来的经验的传递,离不开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经验的传递和文化的传承方式有多种形式,学校教学则是其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自学校教育产生之日起,人们就已赋予教学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目标。因此,西南民族学校的教学应为西南民族地区社会发展服务,为国家整体发展服务。同时,就各民族学生而言,应能通过学校的教学,在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民族学校的教学基本任务包括:给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学生掌握基本技能,促进学生智力和能力的发展;给学生教授各民族的文化知识和经验,促进学生相互间的理解和尊重;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和道德观念,促进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成;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意识;促进学生体质发展。

从本质上说,民族学校的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与普通学校是一致的,都是为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服务。

2、教学组织形式

教学组织形式是教学活动中师生相互作用的结构形式。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在教学组织形式上都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授课制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单式班,一种是复式班。在一个教室里,只有一个年级,叫单式班。在单式班里进行的教学叫单式教学。在一个教室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年级,叫复式班。在复式班里,由一个教师,在同一课堂、同一课时内,对几个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的教学叫复式教学。这是班级教学中一种特殊的教学形式。

西南地区的大部分民族学校均采用单式教学,但在西南偏远山区和农村贫困地区复式教学状况也同样存在。如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位于贵州东北武陵山区,辖22个乡(镇),429个行政村,人口52万多。少数民族人口28万,是全省唯一的土家族自治县和最边远的国家级贫困县。县内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学生上学极不方便,为集中办学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于是,该县立足山区特点,大力开展复式教学。20多个乡(镇)办起了复式教学班共982个,占全县2901个教学班的30%。复式教学使全县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比率逐渐提高。

复式教学是实现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一种教学形式。搞好复式教学对普及农村初等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西南地区幅员辽阔,地形复杂,造成人口分布很不均匀。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80%的人住在农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年级编单式班进行教学,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如按几个村同年级的学生集中在一所学校就读,又会使一些学生每日往返很远的路上学,给学生和家长都带来困难,即使办起了学校也难以巩固。面对这种情况,进行复式教学是普及西南地区农村初等义务教育的有效途径。

3、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教学活动的方式,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常用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谈话法、演示法、发现教学法、实验法、实习法、参观法、启发式教学法、练习法、讨论法、复习法等。但民族学校主要采

用讲授法,尤其是民族小学阶段,多数学生汉语水平较差,老师经常要花更多的时间给学生讲解。而普通学校适应新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相对而言比较多样,如采用探究式教学法、研究性教学法、合作式教学法等。

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在教学方式上的最大不同点在于多实行民族语言和汉语言并列教学,亦即双语教学。在我国,双语教学就是特指民族教育中运用民族母语和汉语为教学用语,借助民族语文学习汉语文,以实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兼通的教学模式。这种模式既包括有语言而无文字的民族以母语为辅助手段,以学懂汉语为目的的初级形式;也包括采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与汉语文对比教学的高级形式。就西南民族学校而言,“双语教学”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教师在进行第二语言教学时使用母语讲解课文,使其理解文义,达到懂和用的目的;二是在教学全过程中同时设置民汉两种语文课程,实行同步“双轨制”。前者适用于有语言无文字的民族小学,如贵州岩洞民族小学开设的双语教学就是用侗语为学生讲解课文;后者适用于既有民族语言又有民族文字的民族学校,如四川省凉山州民族中学开展的彝汉双语教学。

(四)师资队伍比较

1、共同性

教师个体素质包括教师素质的组成要素以及构成形式。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一样,教师素质至少具备以下一些要素:健康的体魄;完善的知识结构;娴熟的教育教学技能;科学的思维方式;健全的个性品质;正确的教育观等。这些要素的组织形式即教师素质的结构应该是逐层叠加呈“金字塔型”。这种结构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根据实际情况也有发展性。

2、特殊性

首先,民族学校教师要善于研究民族学生的特点与规律。由于少数民族不同文化背景造成学生学习的民族差异性,尤其是一些民族学生存在自卑等心理问题,这就要求民族学校的教师必须具备对民族学生教育特点和规律进行研究与应用的意识和能力。包括学习和掌握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和尊重他们的生活习俗与宗教信仰;探索和研究他们的思维方式;理解和帮助他们发展以民族性格为根基的个性品质等。尤其在一些偏远山区,民族地区受“教育随俗、让孩子自然成长”的传统观念影响,对接受学校教育不积极,教育意识淡漠,不愿送子女尤其是女孩上学。这就要求民族学校的教师具备一定的宣传和教育群众的能力。如瑶族民族中学,学校大部分是瑶族学生,瑶族是一个特殊的少数民族,大多还处于游牧状态,家里非常贫困,学生不愿读书。因此,瑶山民族中学的教师每年到开学时,还要到学生家里进行宣传与教育工作,以改变学生与家长的观念,让学生来学校上学。可见,民族学校的教师必须具备这些素质,才能真正做好民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其次,民族学校教师的民族成份构成更为复杂和多样。在普通学校,学生都是汉族学生,相应的教师基本上为汉族,民族成份比较单一。而在民族学校,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族,且很多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所占比例超过了90%。如水龙乡民族小学97%以上都是水族学生。荔波县的瑶山民族中学95%以上都是瑶族学生。相应地,这些民族学校的教师大部分为少数民族教师,其中,有部分教师就是本县、乡的本民族教师,他们大专、大学毕业后留在家乡任教。以调查的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四省的四所民族学校为例,其民族学校少数民族教师比例如表5所示:

最后,民族学校教师的教育科研更加困难。民族教育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理论研究薄弱且滞后。民族学校教师和普通学校教师的最大差别不是教学技能的不佳,而是理论素养的欠缺。究其原因,对学习和研究教育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是主要原因。尤其是当今信息时代,闭门造车只能导致落后和愚昧。抓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师教学技能训练,虽能在短时间内使教学质量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但提高空间不大。而教育科学研究对教学质量的提高虽然见效慢,但提高的空间大,时间长。而民族学校的教师大多只做好自己的教学工作,对科研的训练很少。

三、推进西南民族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综上所述,西南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教育发展在管理体制、课程与教学、师资队伍等方面既存在着共性,也有其独特性。因此,在民族学校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价、教学管理、课程设置、师资培训、教学环境等诸方面,就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应该根据民族学校的实际情况来实施。具体说来,要推进西南民族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加大政府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近年来,西南地区逐渐加大了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如四川省从2001年起开始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10年行动计划》,决定用10年时间,每年投入3亿元共30亿元资金,助推民族地区完成“两基”任务。但从总体来看,民族学校教育经费投入仍然不足,办学条件较差。投入在民族学校教育上的经费绝大多数都是用于教师工资和政策性补贴,维持现有教育规模所需的大部分投入还必须依靠上级财政的扶持。如云南省128个县。有105个县依靠财政补贴,财政自给率最低为6.9%,多数是在20%左右。因此,这就迫切需要中央及地方政府加大对西南地区民族学校的经费投入,以期改善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

第二,设置多元文化课程

目前,西南地区的民族学校课程设置基本上是采用全国统编教材,统编教材的基础性和统一性与民族学校的地域性和特殊性存在着一定距离。民族学校对民族地区的课程资源开发的还不够。从总体来看,少数民族文化纳入课程的比率还不是很高。部分民族学校忙于“普九”、抓升学率,课程设置缺乏多样性和实用性。所以,民族学校要贯彻国家“民汉兼通”的双语、双文化平衡方针,在使用统编教材的同时,因地制宜的努力开发民族课程资源,弥补国家课程的局限性,突出民族学校课程特色。学校设置多元文化课程,并不是要另设一门学科,也不是将所有少数民族的文化资产纳入现有的课程中,因为这将造成学校课程的壅塞,导致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而且也未必能真正使文化间有充分的交流或流动。多元文化教育的课程主要是将各少数民族的文化精华或特色融入学校现有的课程中,以反映文化多元的观点,并以全体学生(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学生)为对象,通过融入学校整体课程发展学生认知、技能、情意等方面的能力与态度。只有在思想上确立了多元文化课程的理念,才能真正开发出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第三,重视民族学校教育特点,调整教学内容与形式

要使民族学校教育加速发展,就应该注意其独具的特点。民族教育体系的确立应该有民族形式和民族内容。但是,长期以来,对民族特点注意不够,研究不够,认识不足,民族教育的特殊规律长期被忽略和否认。教学内容照搬或模仿全国模式,忽略地方特点和民族特点,搞“一刀切”。从我们调查的西南四省的情况可以看出,多数民族学校从教学内容到办学模式上都没有较大特色,除在校名上冠以“民族”二字外,其他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从很多学校开设的课程看,和普通中小学的课程设置几乎相同。在教学方法和形式上,忽略少数民族学生的身心特点,在发展规模上追求速度、数量,不顾民族教育的原有基础和现实质量。虽然许多民族学校将民族民间文化纳入课堂,但发展不平衡,认识有待提高,没有明确的要求,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应景性。因此,要重视民族学校教育的特点,调整教学内容与教学形式,不能让教学仅停留在知识的再现上。

第四,提高民族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

长期以来,民族学校存在着教师数量缺乏,代课教师比例居高不下、教师学科结构分布不合理、教师学历达标率较低等问题。如我们课题组所调查的贵州翠里民族中学财政拮据,不得不用本乡的代课教师;瑶山民族中学的历史、生物、地理、政治等学科没有专门的教师,由语文或数学老师代上;水龙乡民族小学在英语、美术、体育、音乐、计算机等学科上没有专门的教师。民族学校教师的学历水平比普通中小学教师的学历略低。从我们课题组的问卷调查表明,云南、贵州、四川三省民族高中的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62.3%、56.2%、71.27%,均低于全国高中83.46%的平均水平。可见,民族学校提高教师学历、优化教师学科结构、增强教师教学能力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只有教师素质提高了,民族学校的教学质量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 曹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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