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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高校会计报表体系的必要补充

时间:2022-03-14 09:42:07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针对当前我国高校现行的报表体系,根据社会关联部门的不同需求,本文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并据以提出高校报表体系中增加一项报表即现金流量表。结合高等学校的特殊性和企业会计现金流量表的准则,提出了高等学校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框架,从而增加高校对外报表的明晰性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有用性。

【关键词】报表体系现金流量表明晰性会计信息质量有用性

随着我国高校规模的扩展,相关部门对高校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近几年,财政部、教育部相继对高校的会计核算科目作出调整,以便将高校发生的经济业务详细全面的准确反映,更好地适应管理的需要。但作为当前高校对外提供的报表,从中很难反映出高校偿债能力和负债能力的财务比率,不能满足高校合作伙伴银行和其他投资人对高校会计资料的需求。为此,我认为高校报表体系中应增加一个反映高校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变动结果及原因,即把收入和支出等会计信息转换为衡量支付能力、偿还能力和资金是否紧张的现金流量表。本文就高校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谈些改革设想。

一、当前我国高校报表体系的内容及缺陷

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高校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报送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2004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中要求事业单位对上编报的决算报表主要有:(1)反映本年总收入、本年总支出的行政事业类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基本建设类收入支出总表,(2)反映本年总收入组成内容的行政事业类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缴情况明细表,(3)反映总支出组成内容的行政事业单位类基本支出决算表和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决算表,以及相应的资产负债表和一些附表。以上报表体系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高校主管部门,且反映的收入和支出也主要是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两大部分。当前新形势下,高校以财政拨款和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预算管理体制正在建立,高校通过举债或募股等方式筹措资金以满足发展需要。因此,高校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和关注者不仅有高校主管部门,还有与学校有经济利害关系的银行、学校职工及潜在合作者等,体现的信息内容要求全面,信息质量要求有用。为能从高校对外报出的报表中掌握偿债支付情况、防范财务风险、全面了解高校的财务变动情况,在高校会计报表体系中,有必要引入企业已经实行的现金流量表。通过编制高校的现金流量表,能够使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高校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高校未来的现金流量。

二、关于高等学校现金流量表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是以最普遍的工商企业为对象和依据的,作为高等学校是一种特殊的行业,显然这些有关现金流量的会计准则是不能完全适用的。作为一个教育行业的高等学校,仅仅根据现有的现金流量表准则,虽然也能编制出现金流量表,但却很难做到标准规范,且口径一致,这样就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可信度、真实性以及公正性。为了能规范高等学校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迫切需要教育管理部门在我国的现金流量表准则的框架下,拿出一个统一、规范的高校现金流量编制规则。

三、关于高校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一)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1.高等学校现金流量表涉及下述三个基本定义

(1)现金。指高等学校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2)现金等价物。指高等学校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3)现金流量。指高等学校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数量。

2.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基础

现金流量表以收付实现制作为基础,即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事项,必须是当期实际收到或付出现金的业务。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第一部分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更是为编制现金流量表提供了制度基础。

(二)现金流量表及其结构

1.现金流量表分为主表和附表

现金流量表的主表即为其基本部分,是采用直接法列报的,也就是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高校各项经济活动的现金流量。现金流量表的附表即为其补充资料部分,主要列示高校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

2.现金流量表主表将现金流量分为三类

(1)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是指高等学校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由此而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即为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高等学校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由此而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即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高校资本以及业务经营范围以外的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由此而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即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现金流量表附表主要反映二方面内容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4.现金流量的列示

现金流量一般应分别按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反映,从而全面揭示高等学校现金流量的方向规模和结构。但对于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现金收入和支出应当以净额列示,如收取的教职工的住房信誉金,销售单位的保修金等。

(三)现金流量表主表的编制

1.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教育经费拨款

反映高等学校从各级财政获得的各类经常性和专项性教育经费实际收到的拨款。

(2)科研经费拨款

反映高等学校从各级财政获得的专项和非专项科研经费拨款。

(3)其他经费拨款

反映高等学校从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获得的,除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类专项与非专项拨款。

(4)上级补助收入

反映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包括专项补助与非专项补助款。

(5)教育事业收入

反映高校开展教学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专项和非专项收入。本项目中,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才能计入。按规定应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不应计入,因其不在高校财务上体现。

(6)科研事业收入

反映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专项和非专项收入。

(7)经营收入

反映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附属单位缴款

反映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9)其他收入

反映高等学校获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其中对校办产业的投资收益不在本项目内,应在投资活动中反映;接受的非现金捐赠,在现金流量表附表中反映。

(10)拨出经费

反映高等学校按核定的预算拨付给附属单位的财政补助经费。

(11)教育事业支出

反映高校开展教育事业活动发生的各项专项和非专项支出。本项目包括两部分:一是基本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又分三部分:①人员支出,反映高校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③日常公用支出,反映高等学校购买日常公用商品和劳务的支出。项目支出反映高校购买专用材料、购置专用设备或是购买大宗商品和劳务等的支出,不含对校内基本建设的支出,此项业务在投资活动中反映。

(12)科研事业支出

反映高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以及所属科研机构所发生的专项和非专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前述教育事业支出情况列示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3)经营支出

反映高校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

反映高等学校按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反映高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资金补助附属单位所发生的专项和非专项支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预算内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反映高校直接或间接从有专项预算分配职能部门所取得的用于专项支出的资金。

(2)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反映高等学校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

(3)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反映高等学校因股权性投资而收到的现金股利,以及从附属单位或合营单位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比如对校办产业的投资收益等。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反映高等学校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出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高校除上述项目以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反映高等学校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反映高校进行权益性投资或购买债券而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佣金和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8)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高校除上述各项目以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反映高等学校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比如投资者对高等学校独立二级学院的投入资本。

(2)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反映高等学校从各金融机构吸收的银行贷款。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高校除上述各项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反映高等学校偿还筹资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本项目按高等学校实际支付的偿债金额填列,对于以非现金偿付的债务在附表中反映,不在此项目中体现。

(5)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反映高等学校当期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等。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高校除上述各项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

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本项目反映高校持有的外币现金余额所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当高校发生外币现金流量时,应以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将其统一折算成人民币,其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中按期末汇率折算的外币现金净增加额的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应作为调节项目,单独列示。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在本期间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变动情况。即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期末余额之差额。当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小于期末余额时,以正数表示,反之,则以负数表示。当高等学校存在外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时,应按期末汇率统一折算成人民币。本项目金额应与教学、科研或其他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四项之和的金额相等。

6.购买或处置附属单位或二级学院

购买或处置附属单位或二级学院产生的现金流量,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并单独列示,所支付或收到的现金总额,应扣除因购买或处置取得或支付的现金,以净额列示;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以总额披露当期购买或处置的下列内容:(1)购买或处置价格。(2)购买或处置价格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3)购买或处置所取得的现金。(4)购买或处置按主要类别分类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

(五)现金流量表附表的编制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或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都应在补充资料中披露。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业务主要有: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等。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补充资料中需提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信息,其通过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与期初余额比较得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现金流量表主表中最后一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存在勾稽关系,即金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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