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碧)10月27日,财政部宣布,为促进煤炭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该部印发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以下简称《煤炭行业成本核算》),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大中型煤炭企业范围内施行,其他煤炭企业参照执行。
据了解,《煤炭行业成本核算》内容包括总则,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以及附录(煤炭产品生产流程)五部分。该文件明确,煤炭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为: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根据实际管理需要,设置成本中心;以成本中心为基础,归集成本费用;对成本中心成本费用进行分配和结转,计算产品成本。文件要求,煤炭企业应当设置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产品成本核算的组织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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