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物就像一尊美丽的艺术品,精美的建筑是设计师把建筑的美观设计与结构设计相互密切配合的结果。但要分清具体配合的侧重点,有些是着重艺术、美观要求的,有些着重使用功能、生产工艺等等。总之,建筑师的设计可以将优美的建筑造型,完善的使用功能与结构设计有机地结合,而不能简单地追求奇特。本文首先分析了建筑艺术与建筑结构结合的基本概念,然后详细的论述了结构在建筑设计中的作用,说明了建筑和结构两个专业互相协调的重要性,指出具有结构正确性和合理性的建筑永远是符合持续发展观的建筑。
【关键词】建筑;艺术;结构;技术
前言
建筑的发展是从建筑空间的创造到结构理论的成熟至建筑造型的多样化, 正是这样一个科学技术与建筑艺术相结合、相促进的过程, 建筑师们的力学意识使他们不仅理解结构构思, 而且能把这种基于科学理论的观念转化为一种直觉的灵感。充分利用结构中符合力学原则的形式来构成不同的空间轮廓与空间韵律, 从平面、剖面上综合协调, 综合处理好功能、技术、艺术、经济诸方面的矛盾。在当今社会多元化理论的大背景下, 结构的合理性也受到了反结构 逻辑和各种新形式主义的巨大冲击, 有人试图否定结构在建筑艺术中的作用, 把建筑艺术变成空中楼阁, 或者变成某种纯粹的概念, 但就如哲学里所定性的那样, 意识总归要受物质的支配, 它不能够改变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颠覆结构规律的企图与宇宙的生存法则背道而驰, 是缺乏生命力的。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证明, 结构在建筑中的地位与作用, 并不因建筑的发展而有所削弱或偏离。具有结构正确性与合理性的建筑, 永远是人类普遍需求的, 符合持续发展理念的建筑。
一、结构在建筑设计中的作用分析研究
随着学科的逐步细化, 建筑与结构作为两个独立的专业也逐步分家, 建筑师侧重于造型的设计, 结构工程师则侧重于力学计算。但作为建筑师, 其主要的和真正的职责, 是在造型设计的同时协调各种专业。他不必对一切细节都具有专门知识,但他对建筑工业的每一个部门都应该具有清晰的一般概念, 坚固是最基本的特征, 满足 坚固 所需要的建筑物部分是结构, 结构是基础, 没有结构便没有建筑物, 因此也就没有“适用” , 也就更谈不上“美观”了。所以对结构作用的理解是理解建筑学的基本前提。一方面, 就结构构件本身而言, 结构是建筑的骨骼, 对建筑造型和形式有着重要的影响。结构的形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建筑的形式, 比如欧洲中世纪的罗曼式建筑封闭厚重, 墙上多有小窗,就是因为当时的拱券技术还不发达, 造成必须由厚重的墙体承重, 不可能开大窗。而之后的哥特式建筑则突破了这个技术, 把十字拱、骨架券和尖券结合起来, 把墙体从承重结构中解脱出来,于是为开大窗打开了方便之门, 使哥特式建筑显得空灵而超脱。结构构件也为建筑的形式提供了一个基本的雏形。建筑构件起源于纯粹功能的要求, 或者是由于建造的工艺所必需, 而并非为了追求美学的意义。在建筑工艺的范围内, 基本结构构件的变化是很缓慢的。它们在形式上不断被提炼, 逐渐被附加的装饰所丰富, 但它们变化的起始和演进的过程总是建筑工艺方法的写照和直观体现。柱头和柱础正是柱身断面合乎逻辑的必要扩大,以便支承额枋和把荷载更好地从柱子分散到下部石基上去。同样, 用于保护立面免受雨水侵蚀的方法(檐口) ; 用于保持洞口上方墙体连续性的力学方式(额格、拱) ; 加工石材以便减小尖角、以花饰浮雕保护转角部分的方法等等。事实上, 古代所有特征性的建筑细部都是产生于技术上的需要, 然而很快又得到一种精确的艺术形式。似乎这才是它们自身的真正归宿, 这时, 建筑与结构完美地结合了, 达到了各自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 就建筑的建造者而言, 结构所决定的形式也是建造者充分利用所掌握的力学规律所努力达成的。两者其实是一而二, 二而一的关系。所以从这个角度讲, 结构又是建筑的语法,也就是说, 结构的科学规律是建筑设计中必须遵守的法则。诗歌是优美的语言艺术, 但是诗歌有着比普通语言更严格的格律要求, 音乐是传达感情的美妙声音, 但不是随意涂抹音符就能演奏出动听的音乐, 结构规律就好像是诗歌的格律, 音乐的和弦, 它是人类对自然美的提炼和再创造, 规律有时显得刻板, 但是如果能够熟练地驾驭它, 就可以脱口吟诵美的诗篇, 就可以随口哼唱优美的旋律。希腊人的建筑, 是由建造者所能使用的材料( 大理石和其他石料) 的性质以及工匠所能理解的简单力学形式所决定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建立灿烂的希腊建筑艺术, 同样, 罗马人发明了推力屋盖(单拱、十字拱), 尽管随之而来的是结构上的巨大水平力限制, 但依然能创造出过去梁柱体系的结构物在体量和形状上都无法比拟的内部空间。而哥特时期的建筑师们所取得的成就更是令人惊异的。他们是现代技术的真正先驱, 他们以非常优良的材料建成细肋, 其推力与反推力的相互作用达到力的平衡, 并以此代替了厚重墙体的平衡。从而创造出无与伦比的哥特建筑艺术。在这里, 技术和艺术的融合是如此的完美, 以致人们无法将其结构和建筑予以分割。同样, 在现代建筑运动的百年辉煌中, 结构在其中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钢铁、混凝土、玻璃及一些金属和非金属板材等替代了原始的土、石、砖、木材, 建筑向高度和大跨度方面发展。另一方面, 与材料相关的建筑科学理论也在不断地发展, 框架结构的出现扩大了建筑内部空间, 使之变得多样而灵活, 剪力墙结构的出现使建筑物垂直空间得以向更高延伸, 框剪及框筒结构等抗侧力结构体系的出现, 解决了建筑物向更高发展的抗水平推力问题, 建筑师在建筑空间设计上赢得了更大的自由。而所有这些不同的结构形式都带之以各自独特的建筑外形, 当这一切被建筑师们恰当地渲染后, 优秀的建筑作品油然而生。
二、结构与艺术的起源及相互关系分析研究
结构的力学规律作为一种客观规律无疑是属于物质范畴的, 它是不以我们人类的意志而客观存在的, 也就是说它是先于人类的出现而存在的。而艺术作为一种形而上学的东西则无疑是属于意识范畴的, 它产生于人脑, 是随着人类对自然界的不断认识而产生的, 它是意识的产物。按唯物主义哲学原理, 物质总是先于意识而存在的, 并决定着意识。所以从源头上说, 建构技术决定了艺术美学的产生。这一点也已为现代的考古发现所证明。由此可见, 建筑现象具有两重意义: 一方面, 是由服从于客观要求的物理结构所构成; 另一方面, 又具有旨在产生某种主观性质的感情的美学意义。建筑现象的这种两重性使建筑处于一个完全不同于其他艺术的领域。因为在其他艺术中, 制约艺术创作的技术手段都不会像建筑一样具有如此决定性的意义。虽然建筑中既有技术的因素, 也有艺术的因素, 但是两者在各个层面都有交叉复合, 因此我们不能把技术因素与艺术因素简单地分开处理。无论何时何地, 一个建筑物的普遍规律, 它所必须满足的功能要求, 建筑技术, 建筑结构和决定建筑细部的艺术处理, 所有这一切, 都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一个完整的系统。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充分的, 内在的契合。建筑的艺术和结构, 实际从建筑发展最早的传统来看是共存的, 如果我们回顾建筑艺术的发展史, 可以发现虽然建筑风格随时代和地域的不同而缤繁复杂, 但总有一条主线贯穿其中, 那就是与建筑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 每一时期, 每一地域的建筑风格都有其相对应的独特的结构形式和建造技术
参考文献:
[1]梅季魁, 刘德明, 姚亚雄. 大跨度建筑结构构思与结构选型[M].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
[2]芦伟, 巩玉发.浅谈建筑艺术[J] . 山西建筑,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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