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科学性和效率,以及完成这一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对这些要素作出判断后方可确定项目是否入库储备。通过项目库,拉长了项目准备周期,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储备阶段可以结合工作情况对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及时的修正和完善,更加准确地测算项目所需资金,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随时申报、动态管理的方式可以大大减轻项目集中在预算编审阶段编报和审核的压力,让财务部门可以有较为充裕的时间组织开展更加专业、细致的项目评审论证工作,实现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切实“落地”。
通过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要求部门单位依据职能设定具体的项目绩效目标,明确所申请的资金如何使用及索要达到的预期目标,促进部门预算申报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解决盲目请款现象,优化部门预算编制,增强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性。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逐步实现事前预算评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的各环节,注重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抓住预算编制阶段这个环节,将绩效关口前移,逐步调整和优化没有预期绩效的项目预算或政策预算,从源头上防止低效、无效问题发生。
(二)對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目标、需求、过程和结果等进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树立全面绩效管理意识。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目标、需求、过程和结果等进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保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需求导向、投入产出以及效益效果,既满足公众需要,又符合公平公正、物有所值的基本原则。建立明确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财政监督体制,清晰界定财政所应当承担的监督责权以及外部主管部门、购买主体应当承担的监督责权,进而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监督中形成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良好合作的相互关系,以保证全过程财政监督机制顺利运转。其中包括:
1、在需求形成阶段,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设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时,必须与自身发展规划和服务目标紧密结合,科学合理制定。财政所通过严格审核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来约束基层单位在需求立项中可能发生的随意性或不确定性。
2、在预算管理阶段,细化预算编制。
要求各单位清晰反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规模与结构。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库的建设,逐步实现项目库建设、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项目预算编报、购买资金安排、预算审查批复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从而真正健全预算编制管理体系,提高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
3、在服务购买阶段,加强合同内容管理。
要明确要求合同中必须载明购买公共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且应于政府采购招标需求匹配。以此约束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的规范、不完整问题。
4、在合同履约阶段,明确各方的合同管理责任,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按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保质保量地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
参考文献:
[1]任伟峰,肖桂芹.基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基层财政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J].产业创新研究,2019(09):75-76.
[2]张中华.新形势下推行基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9(07):70-71.
[3]邢祎.财政预算绩效全面管理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9(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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