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地方人大工作?最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基层人大创新案例研讨推进会”,总结多年来基层人大创新经验并通过现场会予以推进,回应总书记的要求。
2019年7月11日,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办,龙岗和坪山两区人大常委会联合承办的“深圳市基层人大创新案例研讨推进会”召开。与会嘉宾有来自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有来自中山大学、吉林大学、深圳大学研究基层治理方面的专家,有引领基层人大创新的浙江温岭、浙江宁海、陕西镇坪和广州天河的领导,还有《人大研究》《人民代表报》《人民之声》等专业报刊负责人。研讨会同时也是工作推进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都参加了会议。当天上午,与会专家参观了坪山区的两个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并听取了坪山区人大创新工作汇报,见证了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和陕西镇坪县人大共建签约仪式。下午,与会专家参观了龙岗区南湾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并召开研讨推进现场会。会议首先围绕深圳市各区人大上报的13个人大工作创新案例展开研讨,分为创新案例单位介绍、专家点评和概括性发言三个环节,再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根据专家意见对13个创新案例的深化和完善进行动员推进。与会领导和专家们表示,“研讨+推进”的会议形式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对于基层人大创造性开展工作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本综述分四个方面对本次研讨推进会的成果予以介绍。
一、基层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创新
在深圳市各区的13个人大工作创新案例中,有5个集中在对基层人大监督职权的创新上,其中罗湖区人大开展的政府部门预算参与式阳光审议和区政府投资民生项目人大代表评估论证有效保障了人大代表对政府财政进行监督的审议权,促进政府部门转变工作方式、对接民意。福田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为改善人大监督、促使政府投资的民生项目符合民意和保证质量提供了范本。南山区人大代表专题监督小组工作模式使得基层人大的专项监督常态化,而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任免监督覆盖到区政府领导。
案例一:罗湖区的部门预算参与式阳光审议。从2014年起,罗湖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选取几个政府部门的预算,在人大会议召开前一至两个月的时间内,将这几个政府部门的预算交给人大代表审议。人大代表还会带着预算和政府部门一起走进社区联络站,把预算交给选民审议。政府部门会根据人大代表和选民的意见修改和调整预算,这些预算再与政府其他部门的预算一起提交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对于参与阳光预审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在常委会上听取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常委会汇报。
案例二:罗湖区政府投资民生项目人大代表评估论证。从2013年起,罗湖区政府每年从政府投资项目中选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作为民生项目,在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至两个月的时间里,交给人大代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项目调研,并召开人大代表评估论证会,由人大代表和专家、市民组成的评委会对项目进行投票,票数高的列入政府的投资计划,票数低的落选。政府投资民生项目人大代表评估论证会在政府常务会议之前召开。这些投资计划再与区政府的其他投資计划一起提交区人大会议进行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定期从已竣工的民生项目中选择部分项目组织代表开展项目完成情况的满意度测评,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
案例三:福田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中,选题征集由人大代表深度参与,然后由区政府根据代表意见,结合投资项目筛选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给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再由人大代表在大会上差额投票选出20个项目。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各相关工委牵头、依托 8 个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和 10 个街道人大工委,对这20个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年跟踪。在次年的人大会议上,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票评,并将票评结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数量方面每牵头完成一项予以一定加分,体现“多劳多得”,在质量方面单项民生实事票评总体满意率达到95%、90%、85%以上的分三档予以绩效加分,总体满意率不高的没有加分,低于60%的予以扣分。
案例四:南山区人大代表专题监督小组工作模式。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年确定若干个监督专题,并成立相应的专题监督小组。主要围绕四个方面监督内容确定监督专题:(1)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2)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3)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4)主任会议确定的监督专题。专题小组成员由市、区人大代表、专业人士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组成,代表为 10~20 名,专业人士为 3~5 名。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从代表中推选,一名常委会副主任为小组联系领导,加强指导。每个专题监督小组每年安排10万元活动经费。专题小组采用听取汇报、视察调研、询问等形式进行专题督办。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反馈,发现重大问题书面报告主任会议,经研究后交有关单位组织处理。近年来,监督小组对物业行业监督管理、水污染治理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成效明显。
案例五:宝安区人大常委会任后监督。年初宝安区人代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全年工作报告,年中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的专项工作报告,年底“一府两院”副职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提交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对于上述报告,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其进行集中评议。评议意见抄送区委书记。“一府两院”副职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评价意见分别抄送“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
专家点评。原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明认为,案例一和案例二抓住了人大监督最关键的两个领域。“参与式阳光预审”名称合理,程序合法,发挥了人大代表在审议中的主体作用,监督有力。在部门预算编制阶段切入人大的事前监督,促使政府部门编制预算时吸纳人大代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改进了预算编制,转变了政府工作作风,丰富了协商民主。罗湖区的参与式阳光预审,也是对政府部门预算全过程的监督,不仅在编制阶段有多种形式的问预算于民,还在预算执行后,跟进了审计机关的监督,确保阳光预审和政府预算执行有效,道路不走样。案例三要不断深化,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可以在三个导向上进一步深化。一是让更多的选民代表从自己的个人偏好、局部利益中走出来,着眼全局,尽力防范避免非理性选择。二是让所有代表对所有项目都有全面了解,使票决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对重大项目进行票决,体现人大“议大事、定大事”的特点。案例四的南山区开展专题监督,温岭也有成功的实践,而南山的特色在于突出了监督的专题性和人员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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