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目的:探讨静脉泵注尼莫地平用于防治蛛网膜下腔出血(SAH)后脑血管痉挛(CVS)临床效果。方法:将54例SAH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26例采用常规综合疗法加口服尼莫地平治疗,观察组28例采用常规综合疗法加静脉泵入尼莫地平治疗。结果:观察组CVS发生率、死亡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经治疗后,观察组剧烈头痛、恶心呕吐、意识障碍及脑膜刺激征等主要临床症状、体征的缓解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静脉泵注尼莫地平用于防治SAH后CVS取得积极效果,安全有效。
关键词 尼莫地平 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血管痉挛
2006年1月~2010年6月采用静脉泵注尼莫地平注射液防治SAH后CVS,效果满意,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本组54例,男31例,女23例,SAH诊断符合第四届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修订的标准【sup】[1]【/sup】。均经头部CT和(或)腰穿检查证实。按入院先后随机分为两组,观察组28例,男16例,女12例,年龄25~65岁,平均50.3±7.1岁,合并有高血压11例,糖尿病4例,临床表现为头痛剧烈24例,恶心、呕吐21例,有不同程度意识障碍4例,颈项强直5例。对照组26例,男15例,女11例,年龄24~63岁,平均49.8±8.2岁,合并有高血压9例,糖尿病3例,表现为头痛剧烈22例,恶心、呕吐19例,有不同程度意识障碍3例,颈项强直3例。按Hunt-Hess分级标准,治疗组Ⅰ级7例,Ⅱ级8例,Ⅲ级11例,Ⅳ级2例;对照组Ⅰ级8例,Ⅱ级6例,Ⅲ级9例,Ⅳ级3例。所有病例均于发病后72小时内入院接受治疗,两组年龄、性别、症状、病情等资料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CVS诊断标准:SAH后CVS诊断参照王维治主编《神经病学》【sup】[3]【/sup】。①SAH症状经治疗后呈现波动性或进行性加重;②病人意识由清醒转为嗜睡或昏睡,或由昏迷转清醒后再转为昏迷;③出现神经系统局灶定位体征;④出现颅内压升高症状;⑤排除SAH后近期再出血、颅内血肿、急性脑积水等原因。具备前4项中的1项,加第5项即可确诊为脑血管痉挛。
治疗方法:均采用脱水降颅压、防止感染、控制血压、止血镇痛及支持对症治疗等综合疗法,同时嘱患者绝对卧床休息。对照组在上述治疗基础上口服尼莫地平片剂,40~60mg/次,3~4次/日,连用4周;观察组则加用尼莫地平注射液持续静脉泵入10mg/日,开始剂量0.5mg/小时,如病人耐受良好则于2小时后增至1mg/小时,连用2周,然后改为口服尼莫地平片30mg,3次/日,连用2周。观察并记录两组患者临床症状、体征缓解情况以及CVS发生率、病死率和再出血率。
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行X【sup】【/sup】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两组临床症状、体征缓解情况:治疗后,观察组剧烈头痛、恶心呕吐、意识障碍及脑膜刺激征等主要临床症状、体征缓解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两组疗效比较:两组CVS发生率、死亡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明显低于对照组;而再出血率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临床疗效的比较[n(%)]
讨 论
本研究采用持续静脉泵入的给药方式,尼莫地平开始剂量为0.5mg/小时,患者耐受良好则加至1.0mg/小时,符合何雯等【sup】[3]【/sup】提出的观点。国外研究表明,使用尼莫地平3周后,由于CVS导致的残废、植物生存及死亡率可降低20%以上;孙静【sup】[4]【/sup】报道早期静脉滴注尼莫地平可使CVS发生率降低23.3%,死亡率下降11.7%。本研究观察组主要临床症状、体征的缓解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而CVS发生率和死亡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与文献报道一致【sup】[5]【/sup】。
总之,应用尼莫地平对防治SAH后CVS的发生起到积极作用,本研究显示早期采用静脉持续泵入尼莫地平具有重要临床价值,能改善预后。
参考文献
1 中华神经科学会.中华神经外科学会.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J].中华神经科杂志,1996,29(6):379.
2 王维治,主编.神经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52.
3 何雯,汪慧.不同剂量尼莫地平防治在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的疗效观察[J].临床神经病学,2005,2(18):149.
4 孙静.尼莫地平防治蛛网膜下腔出血出血并发脑血管痉挛疗效观察[J].淮海医药,2010,28(3):248-249.
5 李玉香.尼莫地平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36例疗效观察[J].山东医药,2009,49(40):18.
表1 两组临床症状、体征缓解率比较(%,缓解数/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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