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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洪谦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批判

时间:2022-05-16 10:05: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洪谦是我国研究维也纳学派和逻辑实证主义的第一人。洪谦立足于语言学转向之后的哲学新理解,分别从隐蔽的先验主义、知识的逻辑构造、直观主义、现象学命题的无意义性角度,对胡塞尔现象学提出严厉批评,强调语言分析是哲学的首要任务,驳斥了胡塞尔观念主义的意识哲学。分析洪谦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批评及其失误,有助于重新审视逻辑经验主义在分析哲学运动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洪谦;现象学;直觉主义;意识哲学;语言批判

中图分类号:B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10)02-0138-07

英美分析哲学运动与欧陆现象学运动之间既激烈对立又深刻联系,自从达米特对弗雷格的指称一意义理论与胡塞尔的意向一含义学说做了最大程度的联合之后,学界在这两大哲学传统的横向对照研究方面做了多领域、多角度的探索。作为此项研究的一部分,本文以洪谦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批判为研究个案,重构洪谦对胡塞尔的批评并分析其失足之处,在此基础上深入理解语言、意识和实在的关系,重新审视逻辑经验主义在分析哲学运动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

学界一般认为逻辑经验主义与现象学并不存在直接的理论关系,但是从理论主张上看,逻辑经验主义与涵盖胡塞尔现象学的整个布伦塔诺学派却保持了某种相似性,甚至极为接近的哲学倾向。根据维也纳学派研究专家斯塔德勒的看法,布伦塔诺对启蒙精神的接受,穆勒的实证主义对他的重要影响,以及他对哲学的功能与任务的反思,都使他的哲学工作倾向于将经验主义、逻辑、语言、哲学和心理学造成一个强有力的统一。洪谦创见性地把奥地利哲学的创始者归于布伦塔诺,并明确地指出了布伦塔诺与逻辑经验主义相一致的地方。他认为这两个学派在以下几个方面分有同样的信念。首先,一切科学研究活动包括哲学研究,必须从经验出发,并且以经验为基础。其次,哲学必须与科学携手共进,必须以科学的方法为其唯一可行的研究方法。再次,康德的先验唯心主义与德国的思辨哲学必须从哲学当中清除出去。最后,某些哲学问题实际上是语言的问题,因此语言批判应当是哲学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事实上,洪谦对布伦塔诺的这四个方面的概括,其实也是洪谦本人一生坚持的观点。他在文章中多次批评了思辨的体系哲学与各种隐蔽形式的先验主义,强调知识的经验性质,并极力主张哲学的意义批判功能和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因而这些都是洪谦哲学立场和哲学追求的真实反映。但是,洪谦不认为布伦塔诺学派或者从布伦塔诺那里发展出来的现象学实现了上述哲学纲领,真正在这些方面颇有建树的应该是维也纳学派的逻辑经验主义运动。

洪谦在解放前专门撰文对维也纳学派与现象学派做了比较,他站在分析与综合二分的基础上,批评了胡塞尔对康德先天综合命题的有意误解,以及现象学命题作为一种先天综合命题的不可能。这被认为是对“维特根斯坦、石里克与胡塞尔”短暂争论的一个继续,从这里不仅可以了解洪谦对待现象学的态度,而且也从一个视角反映了语言与观念、意识这两大传统之间旨趣迥异的地方。洪谦对胡塞尔的批评涉及三个重要方面:第一,胡塞尔误解了康德的先天概念,试图在经验的质料或物的内容上拓展先天的有效性;第二,胡塞尔混淆了知识与经验的区别,错误地抬高了直观的特殊地位和功能;第三,现象学的论断作为一种先天综合命题,混淆了分析与综合命题所产生的错误,实质上现象学命题也是一种分析命题,因而现象学论断是无意义的命题。

一、形式的先天与物的先天

洪谦认为胡塞尔误解了康德的先天概念,并且根本上抛弃了康德的中心论题,错误地把先天的有效性延伸到经验的内容或质料上。按照洪谦的理解,康德的先天指独立于经验,并且不能为任何可能的经验证明或反驳,因而先天往往是就思想的范畴或思想的形式方面来说的,与知识的材料没有任何关系,同时先天概念的运用范围是现象的领域。需要提及的是,洪谦把现象称作知识的形式方面,以区别于体验的内容。洪谦进一步指出,胡塞尔不满意康德将先天等同于形式的做法,力图将先天的有效性延伸到体验的内容领域,希望建立一种关于“物的先天”的科学之基础的理论。如他所说:“根据康德批判哲学的思想原则,先天概念在实际上的运用对象,只在于经验的形式,而不在于经验的原料,或者说,仅在于现象,而不在于物自体那方面。但是胡塞尔竟然认为如此的先天概念乃康德哲学在理论上的最大缺点,因此胡塞尔极力主张先天概念的应用原则不应以知识的形式方面为其范围,甚至于为之限制。他认为具有先天性的实际命题,同样的对于形似物自体的物质的内容或经验的原料,能有所表达,有所叙述。”

从胡塞尔的本意上看,洪谦的这个批评一方面的确切中了胡塞尔与康德哲学的渊源关系,另一方面却未能准确地把握住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与康德的先验逻辑之间的根本差异。胡塞尔与康德的渊源关系突出地体现在先验(transcendental)概念上,同时他们之间的显著差别也是基于对这个概念的不同理解。根据康德对transcendental的两个标准定义,可以看出洪谦仅仅把握住了康德与胡塞尔共同认可的第一个定义,即先验是指:“我把一切与其说是关注于对象,不如说是一般地关注于我们有关对象的、就其应当为先天可能的认识方式的知识,称之为先验的。”康德与胡塞尔都认为,奠定知识的基础应该由反思意识出发,通过对主体自身感官功能和认识能力的考察,能够在主体意识的基础上正确地说明知识是如何可能的问题。认识从它的对象方面回复到认识活动本身,这曾被康德视为哲学中的一场哥白尼式的转变,其实从出发点来看,在笛卡尔那儿已经在某种意义上实施了这种类似的反转,即由对客体的形而上学的存在追问过渡到对主体的认识、把握和思想的界限的考察。从这个意义上说,洪谦正确地指出了胡塞尔与康德在先验论证模式上的继承关系。然而,洪谦错误地认为胡塞尔脱离了康德的禁令,不仅仅认为思想的形式是先天有效的,进而主张经验的质料或体验的内容也能具有先天的有效性。洪谦的这个看法,显然忽略了胡塞尔对康德先验概念进行改造以后所具有的新的内涵。康德对transcendental的第二个定义是:“并非任何一种先天知识都可以称之为先验的,而是只有那种根本不具有经验性的来源,但是却同时能够先天地与经验对象发生关系的知识,才能称之为先验的。”可以看出,康德从全部的先天知识中又区分出先验的先天知识和非先验的先天知识,这里的先验一词的对立面应该是经验。但是,胡塞尔反对康德的这个界定,认为应该从超越于主体的意义上去理解transcendental,而不能从主体的角度来解释先验。换句话说,胡塞尔所主张的恰恰就是康德所否定的,因为胡塞尔认为transcendental应该是指超越于意识之外的意思,与它同义的概念就是经验(经验世界),只不过胡塞尔把经验一词理解为“诸种意识行为的方式和先验意识对意向对象的赋义功能”这二者的统一体。这里很清楚地显示了胡塞尔与康德的根本差异,康德从主体、意识、思想方面去追问先天的知识是如何同时具有经验的效准,而胡塞尔则力图超越于主体之外,在对象、特别是意向性相关项方面重新建立真正的客观性,即

不依赖于主体或者先天的思想形式的客观性知识。洪谦忽略了胡塞尔与康德在transcendental,内涵上的差异,才导致他把胡塞尔关于纯粹意识活动与其意向性对象之间关系的描述,误认作是把康德的先天校准向经验质料上的延伸运用。

二、认识与直观

洪谦认为胡塞尔混淆了知识与经验的区别,错误地抬高了直观的特殊地位和功能。洪谦坚持知识与经验相区分的观点,主张知识仅仅关乎经验的形式或结构,而与直观的质或内容没有关系,因为经验的形式是主体问的、公共的,而直观的内容则是主观的、私人的。洪谦指出:“现象学派中人在理论上的最大错误,就是他们以为应用声色香味一类的概念,就能对于现象的内容方面有所叙述,如同应用科学上的抽象概念,如时空因果律等,对于现象的形式方面有所叙述一样。因此,现象学认为从关于质的方面的命题中能建立一种与一般科学不同的知识系统,并由之以主张其所谓的物的先天论。但其不可能性,本文已加以说明了。”从逻辑经验主义的观点看,洪谦的这个批评是正确的。逻辑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石里克与卡尔纳普都坚持区分认识与直观、结构与性质,主张从最基本的经验关系上构造整个经验科学的概念和命题体系,从而实现对古典经验论的概念化重构。在这个纲领之下,一切经验的性质、现象背后的本质都被清除出理论知识的范围,任何试图通过神秘的直观或洞见的方法来认识与把握本质的做法都被看作是无意义的形而上学。正如石里克所说:“任何哲学家,只要他相信一种事实性的先天,都无可避免地会突破康德对先天的定义,从经验的形式过渡到经验的内容上。他就不得不假定,不仅我们的认识形式,而且认识的对象,都是从意识之中涌现出来的,因为只有这样内容的先天性才是可以理解的。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一种费希特主义的变种。”

传统经验论认为,语词或者概念的意义实际上就是观念的内容,表象或者观念内容来自于对事物属性的感知,诸如洛克所认为的第二性的质。依照洪谦的理解,意识内容或直观的质是否相同,这属于一个无意义的问题,因为体验的质不是公共的对象,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洪谦赞同石里克的下述论点:“形而上学的努力一向都集中在一个荒谬的目标上,即用知识来表述纯粹质的内容或者说事物的本质,这也就是要说那不可说的东西。因为性质是不能表达的,而只能在经验中显示出来,知识从本性上说与这类质毫无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形而上学倒塌了,但不是因为人类理性的能力有限,而是因为根本不存在这类任务。”感觉的性质是无法用语言标示,无法进行语言交流的。例如视力正常的人无法告诉一个盲人什么是颜色。但是,我们仍然可以通过经验的结构来描述颜色,可以借助物理学的术语向他解释不同颜色的光谱序列。事物的属性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可以表达的并且可以传达的,一类是既不能表达也不能传达的。能够表达的是结构或形式,不能表达的是内容或者质。主体之间相互交流和传达的总是事物的结构,而不是体验的内容,每个人可以依据他自己的私人体验来充实这种结构。石里克指出:“内容并不进入科学,这不是因为科学知识的不完善,也不是因为我们认识能力的限制,而是知识的本性造成的。知识本质上是结构的事情,内容完全与知识无关。因为内容本质上是私人性质的,既不能表达,也不能传达,它不能满足客观知识所要求的主体间性标准。”在洪谦看来,传统的形而上学就是混淆了结构与内容,导致把形而上学作为一种理论知识的系统,宣称可以揭示那些经验科学所无法达到的对象和绝对的真理。

知识仅仅与结构有关,与体验的内容无关,这是洪谦自始至终坚持的一贯立场。相应于结构与内容的划分,认识与理会也从本质上区分开来。内容作为直接的经验给予是理会的对象,而认识的目的在于通过概念装置对事物的结构进行逻辑的再造。洪谦说:“知识之所以为知识,从它的本质而言,它对于事实非有所传达,有所表达不可。我们这里所谓能传达的、能表达的,就是指我们能用一种符号表现,能用一种公式叙述,或者能用一种语言形容,无论属于哪一方面的实际知识,都是应用它的符号、公式或它的语言对于事实的一种传达,对于事实的一种表达。”例如一种颜色或疼痛的感觉仅仅是意识的内容,对此只能采用直接体验或者直接理会的方法,却不能用语言表达出来。因此,传统形而上学误解了知识的本质,把直观的对象当作知识的合法内容,康德所认为的物自体不可知就属于这种情况,因为物自体是无法直观到的,因而被视为知识的限制。洪谦认为,科学中有很多对象都不是能够直观到的,但这并不影响我们能够用数学公式来描述它们,在物理学之外去追问所谓力的本质是什么,这本身就是形而上学的一个严重错误。洪谦得出下述结论:“虽然体验是知识的起点,知识的原料,但知识并不因此而成了体验,体验亦不因此而成了知识,因为知识与实际的关系不在于它们品质的一致性,而在于它们结构的相似性。所以,知识的内容是形式的构造符号的体系,关于体验到内容,则是品质所予的直观。它们之间是根本不相同的。”因此,知识本质上是一种表达,或者一种形式的构造,知识的内容不等于体验的内容,知识的内容是事物的结构属性,体验的内容则是完全不能构造的质。例如物理学并不处理作为感觉性质的红色、绿色,而是用光学的术语来描述颜色的结构。与卡尔纳普不同,洪谦并未彻底否定理会或者理会的对象,他认为这类不能表达的性质虽然不进入科学知识的范围,缺乏理论知识的意义,但仍然具有体验的意义和指示性的意义,前提必须是不能把二者混淆起来。洪谦说:“体验世界与认识世界是绝对不同的,这个不同点自然不在于客观世界,仅在于我们对于它是体验还是认识。一切诗歌和艺术都是以体验世界为目的,可是一切科学则以认识世界为对象。所以前者所用的方法是丰富的理想和兴奋的情绪,所求的是对象能心神入其境,以及主客观世界的一致。至于后者则以数学计算和经验证实为其方法,则以建立世界次序的体系为其愿望。但是,哲学家如叔本华和伯格森竟然否定这个事实,反而将体验世界与认识世界这两者,从直观的观点上统一起来,好似想将不能认识的加以认识,将不能体验的加以体验,于是乎就产生所谓的形而上学。”强调经验的结构,拒绝直观的知识理论以及以直观为方法的超验形而上学,这是洪谦所坚持的一个明确立场。传统上从心理学出发对知识的说明是不成功的,所以必须在逻辑与心理之间划出清楚的界限,把一切属于心理的东西排除在客观的知识之外,用数学的方法或者量化的模式构造经验科学的知识,以满足主体间可以加以检验的公共性要求。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洪谦坚持要区分结构与内容、认识与理会,并借助这个区分对形而上学加以驳斥。如卡尔纳普所说:“形而上学尤其强调直观是知识的一个来源,科学的世界观并不拒斥这一看法,它所要拒斥的是这样一种观点,即赋予直观一个特殊的地位,并且具有一种超越的认识能力,这种认识能力能超越感觉经验的内容,而不受概念思维的框架的限制。”

在洪谦看来,古典经验论包含的怀疑主义不仅没能驳倒理性主义的形而上学,还直接引发了经验主义自身的危机,因而只有维也纳学派的逻辑经验主义才在哲学中掀起了一场革命,真正地打击

了德国唯心主义思辨哲学、康德先验主义以及各种隐蔽形式的形而上学。在逻辑经验主义的经典形式中,意义的可证实性原则、分析与综合命题的二分和逻辑分析的方法,被认为是驱逐形而上学的最有效手段,而且事实也证明了它们的确是形而上学所面对的最严酷的打击。如卡尔纳普所说:“逻辑分析宣判一切自称超越经验的所谓知识是无意义的。首先,这个判决打击了一切思辨的形而上学,打击了一切自称不要经验、通过纯粹思维或纯粹直观就可以办到的所谓知识。……最后,这种宣告无意义的判决也打击了那些通常不恰当地称为认识论运动的形而上学,即实在论与它的一些对手,如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现象主义和旧实证主义。”卡尔纳普这里提到的三种形而上学。其中洪谦最为关心并且一再地加以驳斥的是第一种,即通过直观的方法来获得对超验对象的知识。因为在他看来,胡塞尔的直观形而上学,不仅严重地混淆了直观与知识、理会与认识,而且破坏了形而上学应有的积极意义。因此,洪谦对这类形而上学的批评也最为激烈,毫不留情。

但是把这个批评置于胡塞尔的思想框架之内考察,就显得不那么有说服力。胡塞尔主张直接的给予或者明证性的给予才是唯一确定的。现象学的任务就是描述纯粹意识的立义活动及其意向性结构,因而现象学还原的核心操作就是指向事实本身,直观地把握本质的活动。由此可见,洪谦或逻辑经验主义与胡塞尔的根本冲突在于,是否承认直观在知识中的地位。洪谦赞同贝克莱对抽象观念的驳斥,他认为形而上学的一般对象或者心理意义上的观念之物既没有实在性,更加不可能直观到,为此必须用普遍性的概念替代直观作为知识的装置。而在胡塞尔那里,直观不仅仅局限于康德所认为的关于现象质料的经验直观,更重要的是对纯粹本质的直观,甚至可以将本质直观看作一般现象学的方法论。在胡塞尔的“第二研究”中,他从观念柏拉图主义的立场严厉批评了贝克莱的唯名论,这可以视为对逻辑经验主义所持有的语言唯名论观点的一种驳斥。因此,是否承认直观是逻辑经验主义与胡塞尔最大的分歧,并且这个分歧是根本不能调和的。因为,“如果胡塞尔在直观问题上,尤其是观念直观的问题上让步,他也就完全可以放弃他的所有哲学立场,也就是说,放弃他作为哲学家生存的权利。因此,在逻辑经验主义与现象学之间的这个分歧是不可调和的。”

三、现象学命题分析

洪谦认为现象学的论断作为一种先天综合命题,是混淆了分析与综合命题所产生的错误,实质上现象学命题也是一种分析命题,一种同语反复。洪谦指出:“无论现象学派或者康德都是想在综合命题和分析命题之外,建立一种第三种的知识命题,这第三种的知识命题在康德自然是他的先天综合判断,在现象学派则是所谓物的先天命题。现象学派所谓物的先天命题就如胡塞尔所说‘每种声波必有其一定的速度和高度’、‘同一块平面不能同时是红的又是绿的’。……现行学派所谓物的先天命题之有其先天性,正如同语反复之有其先天性一样,因为它们都对于实际事物无所表达,无所叙述,仅仅在纯粹概念的或形式的范围内活动而已。所以现象学派的‘物的先天’命题从理论上观之,仅仅是从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误解中所产生的一种错误罢了,这种错误来源于他们将分析的命题不视为一种同语反复,而视为一种对于必然存在体有所叙述的命题。……现象学派中人因对于分析命题,缺乏本质上的认识,对于分析思想的作用又无深见,所以从这样物的先天命题中建立一种如胡塞尔所谓绝对精确的,同时在哲学上固定而不可动摇的科学知识。现象学派中人对于建立绝对精确度科学知识这一点——分析的知识总是精确度——虽然已经如愿以偿,但是这样的科学知识之为物的先天的知识,同时在哲学上,固定而不可动摇的一点,根据以上所言而论,是根本不可能的了。”在洪谦看来,现象学错误地将先天效准从思想的形式扩展到经验的内容方面,试图建立一种具有分析必然性的物的先天命题,这种观点是对分析命题的根本误解,因为分析命题之所以具有先天的有效性完全是由于它们是与经验事实无关的重言式,而胡塞尔则错误地以为分析的必然性来自于对必然存在体的本质直观。这里十分清楚地显示出洪谦对石里克的追随,后者曾激烈地批驳胡塞尔对分析命题的错误解释:“现象学关于经验内容或质料的先天理论,实际上对存在或存在的本质没有任何述说,而只是展示了概念的含义,也即,我们使用语词的方式。所以,现象学的命题是重言式命题,它不能增加我们的知识,也不可能作为特殊科学的基础。作为全部科学基础的严格的现象学根本就不存在。”洪谦在论证中主要引证的现象学命题是“同一块平面不能同时是红的又是绿的”,这个陈述从分析哲学的立场来看,的确是一个遵守矛盾律的同语反复命题。胡塞尔在讨论“独立内容与不独立内容”中曾用这个例子阐述他的纯粹逻辑学观念,并对康德的分析必然性做了批评。胡塞尔说到:“如果我们具有分析规律和分析必然性的概念,那么当然也就可以得出先天综合规律的概念和综合先天必然性的概念。每一个以一种方式包含着含有实事概念的纯粹规律都是一个先天的综合规律。这些规律的特殊化就是综合的必然性,其中当然也包含经验的特殊化,如这个红不同于那个绿。”从胡塞尔的观点来看,纯粹逻辑学的观念包括形式逻辑学与先验逻辑学两个部分,胡塞尔所说的分析必然性和分析规律并非是指分析哲学的形式规则,而是他自己主张的含义规律,即对象的观念本质之间的联系性。对于胡塞尔而言,红色与绿色这两种一般的观念或类本质,在观念的本质层面就已经是相互排斥的性质,这就决定了在经验直观中实际上不可能在同一个平面上同时观察到红颜色的部分与绿颜色的部分。

除此之外,胡塞尔还认为对本质的现象学描述,即洪谦所说的必然存在体,是明证性的真,这与分析哲学所认为的分析意义上的真是有区别的。从逻辑经验主义的意义标准来看,任何论断如果要具有意义,就必须具备真值可能性,分析命题的真仅仅根据语词的意义就可以确定,而综合命题则取决于经验的事实或事态,根据意义的证实性原则可知,如果一个命题既不真也不假,那么它就是一个无意义的命题。相反,知识的真理性在胡塞尔那里一直都不是重要的问题,他关注的是意义问题,准确地说,是先验意识的立义功能以及含义复合体中的先天规律性。逻辑经验主义通常是从命题的外延上来理解其意义的,这可以看作是对弗雷格关于意义与意谓相区分的一种拒绝,但是胡塞尔坚持一种反唯名论的立场,主张观念的对象或类也具有实在性,只要诸观念的本质之间不相互排斥,都是有意义的,例如独角兽就是有意义的一个观念,而红的绿就是无意义的,因此胡塞尔才会主张“一个对象在同一时刻不可能既是红色又是绿色的”。根据魏斯曼的记述,维特根斯坦在与石里克的对话中的确曾反驳过胡塞尔这个命题,维特根斯坦认为“能”与“不可能”是逻辑词,就如“是”与“不是”一样,这类语词并不涉及实在的事物和世界,因而也不会导致一个有意义的命题转变为无意义的命题,因为如果说肯定命题是有意义的,否定命题就不可能是无意义的。因此维特根斯坦认为,当我们说“不可能同时是红色又是绿色”这个命题是逻辑可能的话,那么它的否定命题“可以既

是红色又是绿色”也同样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维特根斯坦又进一步反驳说:“如果我只知道红色这样一种颜色,那将会怎样?关于这个问题,我应当指出,如果我所见到的一切东西都是红色,而且,我能够描述它,那么我必定也能构建一个命题,它不是红色的,这里预设了其他颜色的可能性。否则红色就是某种我不能描述的东西,于是我也不会拥有命题,而且也没有什么我可以否定的东西。因此,如果存在着一个事态,那么它就能够被描述,而且红色预设了一个颜色系统。否则,红色就意味着某种完全不同的东西了,因而再称它为红色就没有意义。如果是这样,那么你甚至不可能去谈论它。”根据维特根斯坦的论述,可以看出逻辑经验主义坚持语言的语法规则和逻辑规则是任何有意义命题或者谈话的一个必要条件,正如他说的那样,如果世界上只有红色这一种颜色。再称它为红色就没有意义了,甚至会遭遇到语言表达的逻辑不可能性。从洪谦的观点看,除了逻辑规则和语言规则之外,所有的知识都只能是经验的。语言规则的先天性并不能保证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并且先天概念只能从分析的意义上来理解,因而所谓的先天综合本身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用语。全部的命题也只有分析和综合这两种,先天综合命题事实上不仅不存在,而且它的有效性也是非常值得怀疑的。洪谦明确地指出:“康德的先天论与现代科学,不论从理论原则上和思想方法上而言,都是根本不相容的,所以现代科学在发展上的意义,在理论方法可以说是恰好证明了经验论的哲学观念在哲学上的作用,以及对于一切非经验的直观的形而上学理论原则的摈弃。”

把逻辑经验主义与现象学置于一个可能的对话语境中,无疑既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也是一项极为困难的任务。人们常说,20世纪最伟大的两个哲学家是维特根斯坦与海德格尔,但在这两个伟大的人物之间既没有事实的对话,也缺乏理论上互相贯通的可能。但是,人们并不否认弗雷格与早期胡塞尔存在着许多共同的话题,他们都坚持从逻辑中驱逐心理主义,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分别从不同角度强调了意义问题的重要性,这种趋同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重新激活了分析哲学与大陆哲学之间早已有之的紧密关系。作为一个彻底的逻辑经验主义者和科学哲学家。洪谦对所谓的人文主义运动,尤其是与分析哲学风格迥异的哲学类型和学派,并没有进行过深入的研究,但是他从不对其他哲学家和哲学学派进行轻率地批评,他经常说自己不懂海德格尔,有理由相信这是他为人谦逊、严于律己的学术操守。

[责任编辑:洪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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