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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4篇

时间:2022-11-25 09:05: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021办公室工作人员年终总结(通用 5篇)

    伴随着新年钟声的临近,一年的工作又将告一段落,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历程,一定经历了 许多,也收获了许多吧,来总结过去的一年,展望充满期望的下一年吧。但是年终总结要写什 么内容才能让人眼前一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办公室工作人员年终总结(通用5 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公室工作人员年终总结1

    一年来,在各个领导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工作方法上我都有了比较大 的进步,在对待和处理问题上也日趋成熟。根据我这一年的工作情况,现总结汇报我本年度的 思想、工作状况: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

    时代不断更替,我们的工作也在不断变化,要适应工作需要,需要做的就是加强学习。一 年来,我首先是加强理论素质的学习,用正确的理论思路来指导自己的实践,不断改善自己的 观念,指导自己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弄清工作的方向、目标和任务,紧 跟时代潮流,确保在思想和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第三是认真努力学习工作需要的各种 知识,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能够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通过学习,自己的思想素 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二、脚踏实地,努力工作

    办公室是一个工作非常繁杂、任务比较重的部门。作为办公室一员肩负着领导助手的重 任,同时又要兼顾机关正常运转的多能手,不论在工作安排还是在处理问题时,都得慎重考 虑,做到能独挡一面,所有这些都是办公室人员不可推卸的职责。一年来,我牢固树立了“办公 室无小事”的思想,尽职尽责,努力工作。

    1、熟悉本职业务,进入角色。

    我工作的时间不太长,对_镇的方方面面还缺乏应有的了解,而办公室工作又涉及_镇整个 工作的方方面面,所以我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镇情的了解认识,通过自己能够找到的一切资 料,逐渐增进自己对_镇的了解,使自己能够做好工作。

    2、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每一件事。

    办公室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桥梁,做好办公室工作,对全镇工作的正常运转起着重要 的作用,为此,无论是文书档案工作还是后勤管理工作,自己都尽力做到给领导满意。对领导 交办的事项,认真对待,及时办理,不拖延、不误事、不敷衍;对职工要自己办的事,只要是原 则范围内的,不做样子、不耍滑头、不出难题。

    3、注意形象。

    办公室是xx的窗口,所以无论是接个电话还是迎来送往,我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不 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影响到整个机关的形象。

    三、端正作风,摆正位置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勤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工作。服从领导分工,不 计得失、不挑轻重。对工作上的事,只注轻重大小,不分彼此厚薄,任何工作都力求用_少的时 间,做到自己的_好,自工作以来,没有耽误过任何领导职工交办的任何事情。在生活中,坚持 正直、谦虚、朴实的生活作风,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平等相处,以诚待

   人,不趋炎附势,也不欺上压下,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相处的尺与度的关系,大事讲原 则,小事讲风格,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也清醒地看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

    1、了解还不够多,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2、由于能力有限,对一些事情的处理还不太妥当;   3、由于学习不够,工作中有时会感觉力不从心;   4、工作方法上还有待改进。

    这些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提高,争取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一年来,通过努力学习和不断摸索,收获很大,我坚信工作只要尽心努力去做,就 一定能够做好。

    办公室工作人员年终总结2

    20xx年已经在忙碌而充实的工作中过去了。在这一年里,在领导的帮忙和支持下,我较好 的完成了本职工作,认真的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又积累了许多工作经验,不断 提高自身的综合潜力,以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更好。现把这一年来的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

    办公室日常的工作资料比较琐碎,需要踏踏实实的去做每件任务,仔细谨慎的去完成且不 能疏忽大意,否则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严重后果。20xx年年初时,因发展需要,将 名称进行了变更,而我们办公室则需要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 书、人员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变更以及各分的相关证书等超多的证书进行名称变更,有些甚 至需要出差办理,这对我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需要准备很多的变更材料,在这过程中,出现 了几次材料准备不充分、有遗漏的状况,幸好在领导和同事的指导下,让我及时发现问题,解 决问题。这让我在以后的工作中更要仔细地完成每一项任务。只有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才能更 好的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尽心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1、文件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制作各类表格、文档等,同时完成领导交待打印、 扫描、复印的文件等,对上级机关、所发放的文件通知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对于领导完成的各 种检查报告、培训记录、会议记录等已及时进行分类归档,以便查阅和管理。

    2、耐心细致地做好日常工作:相关证书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各种文件的分类存档;负 责领导办公室以及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及桌椅摆放,并持续整洁干净;负责前来办事人员的接待 工作,持续良好的礼节礼貌为其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领导。

    3、全力完成资质维护、升级工作:20xx年完成xx信用手册年检事宜;协助完成安全生产许 可证延期事宜;百强企业申报;xx供电合格承包商资格审查;xx重守证书的年审,xxx重守证书 的升级材料申报;协助地基与基础一级资质、市政二级、机电资质申报;协助先进企业、优秀 企业家、优秀总工申报;完成xx信用手册年检事宜。

    办公室工作人员年终总结3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踏踏实实做好每项工作。党政办公室工作琐碎繁多,对 个人的能力要求较高,通过一年的学习锻炼,无论是个人素质还是工作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在没有进入党政办工作之前,对办公室工作很陌生,不了解其职能。后来有幸成为党政办 的一名工作人员,慢慢的从了解到熟悉,再到融入其中,使我明白了很多。可以说党政办办公 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 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 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驻村干部、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使群众能尽 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 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不遗漏掉一份文件;在收集整理资 料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向领导汇报或让领导备 查,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准备等;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 尽责,不留下纰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 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 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尤其是在办公室呆的时间多, 深入村里的时间过少,造成调研不够,情况了解不细,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 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 少。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通过勤奋,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 在一些问题,还需领导和同志们予以指正,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正,更好地开展 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年终总结4

    20xx年,在各部门同事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勤奋踏实地完成了本职工作,自身业务水平在 各方面都有所提升。来三年的时间了,其间有喜乐,也有哀愁,但更多的是对心存感激,因为 我在工作中学到了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与方法,还学习到了如何做人、怎样为人处世,这 是比任何东西都宝贵的人生财富,并将受益终生。又是年底了,我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一下总 结与归纳:

    一、办公室事务

    办公室是一个工作非常繁杂、任务比较重的部门,承担着大量事务性、日常工作,如接听 电话、收发文件、车辆管理、接待来宾等。一年来,我牢固树立了“办公室无小事”的思想,认真 对待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每一件事。办公室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桥梁,因此我尽量做 到: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正在处理的文件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办公室的形 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认真做好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发放工作;抓好办公物品的日常管理 工作;在20xx年重新建立了人员档案,保证以最快的时间核算出车间工人的工资;月底汇总考 勤上报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二、在工作中,坚持勤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工作

    做任何事情都站在的利益角度上去考虑。服从领导安排,不计得失、不挑轻重。对工作上 的事,只注轻重大小,不分彼此厚薄,任何工作都力求用最少的时间,做到自己的最好。在 里,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平等相处,以诚待人,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 相处的关系。

    三、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也清醒地看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

    比如:对办公室的业务不全面,对经常涉及的一些法律、法规认识不足等,这些不足,我 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提高,争取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一年来,通过努力学习和不断摸索,收获很大,我坚信工作只要尽心努力去做,就

   一定能够做好。有的时候也觉得自己有经验,或是由着自己的判断来处理事情,所以出现了不 少的问题,给和领导添了不少麻烦,虽然最后在领导的帮助下都解决了问题,但是都是由于自 己的社会阅历缺乏,处理方法不当,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提高自己的素质与休养,多学 习为人处世的哲学,才能够超越现在的自己,争取更大的进步!

    办公室工作人员年终总结5

    又到了年底的,这也标志着今年的工作就快要结束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自己学到了很 多,也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整个人是有了不小的变化的。这一年也很好的完成了我的工作,也 能够做到遵守公司的纪律。很快新一年的工作就要开始了,只有对过去的工作做一个总结,才 能更好的开始新一年的工作,才能够在新一年的工作中做得更好。

    一、工作表现

    自己这一年是很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的,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出现过错误的,有的时候还 是会因为不细心去犯一些不应该的错误,但自己也能够很快的就发现,及时的把错误纠正过 来。相比去年我犯错的频率是低了很多的,这也表示我是在进步的,我相信我很快的就能够做 到不犯错了。在工作中犯错是难免的事情,重要的是及时的补救,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进行反 省,之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了。一个错误犯一次是情有可原,但犯两次的话就不值得原谅 了,因为只是自己没有做好。在这一年中领导分配给我的任务基本上都能够及时的完成,并且 也能够保证工作的质量,从总体上看还是不错的。

    二、不足之处

    虽然说这一年是有了进步的,但不足的地方还是有很多的。自己有的时候会太过于看重自 己的工作成绩,短时间之内没有成绩就会比较的着急。现在自己觉得这样的想法体现出了我目 光不长远的缺点。不能眼睛老是去盯着工作的成绩,只要自己是有在认真的工作的,并且把工 作都完成好了,是肯定会有进步的。这样会让我工作的情绪不好,是肯定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 的。所以之后还是要去改进自己的缺点,看重成绩是好的,但是是不能只看重成绩的。

    三、工作计划

    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一些不足之处的,若是不加以解决之后很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所 以下一步的计划就是解决自己身上的问题,让我能够把工作做得更好。在工作之前应该要做好 计划,有计划的开展工作,这样才不会浪费时间,也不会在完成一个工作之后不知道自己要做 什么。也应该要提高对自己的一些要求,这样才能够不断的进步。若是只用一个标准来要求自 己,在达到了这个标准之后是肯定不会再有进步的了。

    新一年自己也要更加的努力,用好的状态去迎接新一年的挑战。相信自己在新一年的工作 中是一定能够有成长的,也是一定会有进步的。

  

篇二: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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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加强党的地 方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 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 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 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一年。

  第四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 务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 举。

  第五条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 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 不选举某个人。

  第六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七条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 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 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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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 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有一定的 议事能力。

  第九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 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 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 400 至 800 名。

  设区的市、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 300 至 500 名。

  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 般为 200 至 400 名。

  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或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代表名 额。

  第十条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按照所辖 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一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中应有各级领导干部、各类 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各方面 的代表。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妇 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 大会代表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占代表总 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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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 20%。

  第十三条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 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 初步人选;

  (二)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三)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 选,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查;

  (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 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 举,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第十四条党的地 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召开前,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 进行初步审查。代表大会成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听取党的委员 会的审查情况报告后,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大会或大会主席团 通过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第十五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 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

  第十六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候补委员人数,一般不少于委员、 候补委员总数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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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 10%。

  第十八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产生的程序:

  (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下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 成的原则;

  (二)常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同级党政机关、群众组织和下一级党 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酝酿推荐,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 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党委组织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四)常务委员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 的委员会审批;

  (五)大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各代表团充分酝酿, 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九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应分别选举, 先选举委员,再选举候补委员。委员候选人落选后,可以作候补委员 候选人。也可以实行委员、候补委员一并选举,在获得赞成票超过半 数的候选人中,依得票多少,先取足委员,再取足候补委员。

  第四章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第二十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 员候选人数,应分别多于应选人数一至二人。

  第二十一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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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产生的程序:

  (一)常务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二)新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召开全体

  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 选人;

  (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先选 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再选举书记、副书记。

  第二十二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 书记、副书记,需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五章呈报审批 第二十三条召开代表大会的请示,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 会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四个月前报中央委员会审批;其他党的地方委 员会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两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请示的 内容包括: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大会议程;代表名额、差额比例, 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 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常务 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

  第二十四条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 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 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一个月前报上一级 党的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五条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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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

  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第六章选举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选

  举。

  第二十七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

  讨论决定。

  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持。

  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从代表中提名,经大会

  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党的委员会提名,经主 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 议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各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九条代表大会主席团或选举单位党组织应实事求是地向 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并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 复。

  第三十条代表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一名,必要时也可以设副总监 票人一名;设监票人若干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选举 人中推荐,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从监票人 中提名,经主席团或大会表决通过。

  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设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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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干名。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选举人 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选举设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由大会秘书长或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的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第三十二条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姓 氏笔划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按上级党委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三十三条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按选举人的 意志。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三十四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 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三十五条选举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

  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 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三十六条差额预选时,可以集中投票,也可以分代表团投票, 由大会统一计票。

  第三十七条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 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 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 能确定当选人时,一般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 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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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 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预选时,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才 能列为正式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原则上按得票多少为序。如遇 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或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接 近应选名额时,按正式选举时的相应办法处理。第三十八条被选举人 得票情况,预选时,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 总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第三十九条当选的党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 委员会委员,其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候补委员,其名单按得票多少排列,得票相等 的按姓氏笔划排列;

  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 书记,其名单按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七章监督和处分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 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第四十一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 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 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四十二条凡违反本条例规定,妨害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或对 检举选举中违纪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打击报复的,应根据问题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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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情节轻重,对有关党组织或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的纪律处 分。

  内容仅供参考

  

篇三: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关于提醒谈话、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的理解和适用?

  1.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 简称《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就谈话函询结果的处置作了规定, 其中“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作为“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 的重要处理方式,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地位与纪 律处分同样重要。但在实践中,部分同志对纪律处分的运用十分熟悉, 但是对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的理解和适用却多有误区,需要认真加以 研究。

  一、有关案例 1.经市委批准,某市纪委对该市某县发生的一起网络舆情事件进 行问责调查,调查组认定该县公安局局长李某在处置本单位发生的重 大舆情事件中领导不力,导致产生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追究其 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2.某县工商局局长赵某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 未填报其共同生活的儿子代持他人股份的情况。该县县委组织部经查 核后,认定赵某属于漏报的情形,并由县委组织部长对其进行诫勉谈 话。后县纪委在调查赵某其他问题线索过程中,也查实赵某上述漏报 行为,认定其漏报行为构成违纪,建议给予赵某党内警告处分。

  二、存在问题 案例 1 中,调查组认定李某在处置本单位发生的重大舆情事件中 领导不力,应当负有领导责任,但建议对其谈话提醒依据不充分。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规定了对党的领导干部的四种问责方 式: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以及纪律处分。这四种方式 当中没有谈话提醒,谈话提醒也不是问责处理的具体方式。

  案例 2 中,县委组织部对赵某进行了诫勉谈话,说明组织部门认 定赵某存在漏报的问题,但问题轻微。如果县纪委对县委组织部认定 的事实和定性均没有异议,再给予赵某党内警告处分,就在事实上改

   变了原先县委组织部对问题性质的认定,从轻微违纪问题转变为需要 给予党纪处分的问题,实际对赵某同时使用了诫勉谈话与纪律处分两 种处理方式,这是不适宜的。

  三、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的理解和适用 (一)谈话提醒 2016 年 10 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 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 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 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该条款明确了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适用条件和实施方式。

  《规则》规定的“谈话提醒”与《条例》规定的“提醒谈话”在 法规依据、适用主体和结果运用上有所不同。谈话提醒是纪检机关对 谈话函询结果和初核情况的一种处置方式,而提醒谈话则是党组织履 行主体责任的一种党内谈话制度。

  两者的适用情形略有区别,谈话提醒主要针对问题轻微,不需要 追究党纪责任的情形,即谈话提醒针对的是存在违纪事实、但问题轻 微的情形;而提醒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 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情形,是防止出现问题、“抓早抓小”、 “红脸出汗”的预防性谈话措施,即提醒谈话针对不存在违纪事实, 仅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情形。

  《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 任”,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予 以处理。“谈话提醒”作为第一种处理方式,排在了“批评教育”之 前,充分说明了问题的轻微程度。《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还规定:

  “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 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

  在这里,谈话提醒是一种初核结果处理方式,与上述适用情形应当一 致。

   此外,2010 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 提醒”。2015 年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 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 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相关党内法规对 谈话提醒适用情形的规定略有区别,但总体一致,主要适用于违纪情 节轻微或者群众意见较大的情形。

  (二)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主要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轻微违纪的情形,是对轻微 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置方式,是第一种形态中较为常用的批评教育类组 织措施。

  2005 年《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第三条规定了诫勉谈话的七种适用情形:“(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 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 工作部署不力;(二)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 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 失;(四)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五)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六)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 成不良影响;(七)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2015 年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 的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了十三种情形:“领导干部存在下列问题, 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 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的;(二)执行民主集中 制不够严格,个人决定应由集体决策事项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 纠纷的;(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用人 失察失误的;(四)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 行职责的;(五)违反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六)不认真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七)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

   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八)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汇 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九)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格的;

  (十)纪律松弛、 监管不力,对身边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十一) 在巡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十二)从事有悖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的;(十三)其他需要诫勉的情形。”

  此外,《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规定诫勉的适用情形是 “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和《领导干部个 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第五条也都规定了诫勉(谈话) 的适用情形,与上述适用情形基本一致。

  总之,诫勉谈话主要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轻微违纪但不需要给予 纪律处分的情形。相对于谈话提醒而言,诫勉谈话针对的违纪事实更 为严重,但仍属于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实践中,有些同志认为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属于组织处理的一种 方式,可以与纪律处分同时使用。个人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属于组织措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 组织处理方式。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查处违犯党纪案 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组织处理是指党 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 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该文件规定的组织处理的方式有三种:停职、 调整、免职。此外,组织处理的方式还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 职、免职、降职等;《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的 责令辞职和免职等。中纪委法规室明确答复:“诫勉谈话,主要针对 领导干部存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 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由党组织对其进行谈话教育,防 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其目的在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提醒、警 示,不属于组织处理”。因此,严格意义上的组织处理应当是岗位或

   职务调整、变动或消失的情形,谈话提醒、诫勉谈话不在此列。

  这一点在诸多法规中都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

  条将诫勉谈话与组织处理并列作为问责方式;《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 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诫勉六个 月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 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 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关于对党员 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党员领导 干部接受组织诫勉谈话和函询,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 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无故不回复组织函询,不得对反映问题的 人进行追查,更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者,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 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上述规定也明显将诫勉谈话排 除在组织处理方式之外。

  此外,中纪委办公厅《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 指标体系(试行)》中将提醒谈话、诫勉列入批评教育类组织措施, 而将停职、调整、免职、责令辞职等列入组织调整类组织措施。组织 措施的表述与组织处理是有区别的,一般认为组织处理与组织调整的 内涵与范围基本一致,批评教育类组织措施不属于法规意义上的组织 处理。

  其次,谈话提醒主要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 情形,《规则》将其作为谈话函询和初步核实的处置方式,说明其问 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

  诫勉谈话也是针对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方式。《关于组织人事部 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 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均规定了诫勉(谈话)的具 体程序和要求,后者还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 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 用”。可以看出,诫勉谈话的具体适用情形、程序和后果都是较为明 确的,虽然不是纪律处分,但已经具备了“准处分”的性质。从这种 意义上讲,诫勉谈话应当与纪律处分更加类似,是一种仅次于党内警

   告的惩戒形式。

  最后,谈话提醒、诫勉谈话不能和纪律处分同时使用。组织处理

  作为一种职务调整方式可以与纪律处分同时使用,但是谈话提醒、诫 勉谈话一般不能和纪律处分同时使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的适用情 形是明确的,即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情形,属于“四种形态”中的 第一种形态;而纪律处分属于“四种形态”中的第二、三、四种形态。

  如果认定某问题应当给予谈话提醒或者诫勉谈话,即说明该行为不需 要给予纪律处分。两者的适用情形明显不一致,有着明确的界限,一 般不可以同时使用。具体到案例 2 而言,如果县纪委认定赵某的行为 属于性质较为严重的瞒报,改变了原事实和定性,需要追究其党纪责 任,可以给予其纪律处分;但如果没有改变原事实和定性,在组织部 门已经给予赵某诫勉谈话的情况下,纪检机关再给予其纪律处分是不 严肃的。

  

篇四: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事顺劲足的好面貌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党代表选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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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换届是党的生活的一项重要的民主形式,改革和完善党委换 届制度对于提升党内民主水平,完善党的领导干部任职制度,保障党 员民主权利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代表选举实施方 案,希望大家喜欢! 党代表选举实施方案(一) 为切实做好 2016 年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及中央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 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 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 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 心齐事顺劲足的好面貌,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 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从 2016 年 2 月上旬开始,到 3 月底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前期准备(2 月 1 日至 16 日)。开展调研,成立组织,制订工作 方案,编印工作流程。

  2.安排部署(2 月 17 日至 20 日)。镇党委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培训 骨干,形成召开党代会的决议,报批复后,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机构,

   全面启动换届工作。

  (二)实施阶段: 1.推选、确定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3 月 10 日前)。

  考察组开展考核、测评、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根据考察结果,研究 确定人选;组织部与镇沟通后,镇党委上报人事方案请示,研究批复, 确定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2.选举产生党代表(3 月 10 日至 20 日)。

  (1)代表条件:注重代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要求,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 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

  (2)代表名额: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上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差额比例 不少于 20%,根据实际,我镇确定党代表 81 名。

  (3)代表构成:注重优化代表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特别是工 人、农民代表比例,保证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注意从优秀 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具体比例:乡镇班子成员、 村党组织书记等党员干部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过 60%,年龄在 45 岁以 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 50%,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女党员占整个乡镇党 员比例。同级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

  (4)代表产生:各选举单位要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 30%的人数,采 取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不 低于上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党代表。代表产 生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候选人预备人选要通过乡镇、村 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5 个工作日)。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 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党代会召开前,镇党委将对新一届党代表进行集 中培训。

  3.筹备召开党代表大会(3 月 21 日至 28 日)。做好党代表大会准备 工作,认真起草、审议党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精心组织好选举工作。

  党代表大会闭幕后,及时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 新一届乡镇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分别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和党委书记、 副书记。

   (三)总结阶段: 总结完善(3 月 29-31 日)。镇党委向上报召开党代表大会总结报告 和选举结果。总结报告要重点围绕扩大民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及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

  三、组织领导 换届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思 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精神上来,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换届工作 顺利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落实换届工作主体责任, 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党代表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组 织,及早谋划部署。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严肃换届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机关、组织部《关于加 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9 个严禁、9 个一律”纪律 要求,将严格监督贯穿于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

  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 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 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乡镇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 领导干部责任。对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提前做好预案, 对换届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加强宣传引导。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讲 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特别是要遵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 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 统一思想认识,对换届中调整下来和落选的干部,要有针对性的做好 思想工作。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党的建设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从 严纪律要求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 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要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建立换届风气舆情应 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 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党代表选举实施方案(二)

   党代表的选举,是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基础,是选出新一届领导 班子的重要保证。按照省、州委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相关文 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乡(镇)党代表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 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 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 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以提高代表素质和民主议政能力为目标,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体现选举人意志,严肃代表 选举纪律,以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选举产生代表,确保选举产生的代 表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

  二、时间安排 代表选举工作时间为 6 月份,各乡(镇)党委应根据有关要求,做好 选举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代表选举任务。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根据省、州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 究制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1.代表条件确定。坚持“三好四强”总体要求,把政治素质好、 群众基础好、工作作风好,带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法制观念强、 年富力强的党员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党代会代表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较好地体现 党员先进性要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 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 联系群众能力;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创先 争优并做出突出成绩;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 拥护;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能够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 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具有以下行为的党员不能推选为党代表:一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尚未解除的;二是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甚至消极对抗的;三是违反村

   规民约,群众口碑不好的;四是创富能力差,收入水平低的;五是参选动 机不纯,拉票贿选的;六是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2.代表名额及确定原则。代表名额按照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有 利于代表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问题的原则,结合本 乡(镇)所属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由乡(镇) 党委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报组织部批准。

  3.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党代会代表中,领导干部代 表数量要比上届减少 5%—10%;生产一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各条战线先进模范、45 岁及以下党员代表数量要比上届增加 5%— 10%;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代表所占的比例不少于本党委女党员和少 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4.代表选举单位的划分。代表选举单位,根据乡(镇)党委所属党组 织的数量和设臵情况划分,包括乡(镇)机关党组织、村党组织、各中小 学党组织、医院党组织、企业党组织以及产业协会党组织等。

  5.代表产生的程序。各选举单位根据乡(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 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代表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在党代表选举产 生上,要做到“六公开”,即代表“条件资格、名额结构、参选对象、 选举办法、操作程序、选举结果”六公开。具体程序是:

  (1)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根据规定的代表条件、名额及 构成要求,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推荐、组织所属党组织自下 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

  (2)初步人选的确定。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 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 35%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 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乡(镇)党委沟通。根据乡(镇)党委提出的代表 构成比例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组织填写代表候选人 初步人选登记表。

  (3)预备人选的确定、审查和公示。选举单位召开党的 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等有 关部门的意见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乡(镇)党委审 批。预备人选批复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代表的选举产生。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 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 式,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代表。

  (5)选举结果的报批。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后,应及时向乡(镇) 党委呈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会议形式、选举方式、 代表数量、代表构成比例,同时附代表名单、登记表等。乡(镇)党委收 到报告后,对选举单位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要求,作 出同意的批复。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召开党员 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 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有效。

  为了保证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对此 作了具体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 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 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 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 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 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党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二)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和下发选举工作通知。乡(镇)党委《关 于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得到的批准后,应根据乡(镇)党委会的决议和批 示精神,及时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代表选举工作。

  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后,即以党委正式文件,向所属党组织发出 《关于选举中国共产党 XXX 第 XX 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通知主 要内容是:召开代表大会的根据和时间;代表应具备的条件资格;代表名 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分配原则及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 并将代表名额分配表附在通知后;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及选举产生代 表的办法;提出代表产生的时间和每个程序应呈报的材料等要求。

  (三)指导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乡(镇)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 对本乡(镇)代表选举工作机构成员和选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学习掌握代表选举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在指导代表选举工作中,要按 照规定的代表产生程序,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指导选举单位按照 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和初步人选;二 是听取选举单位汇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确定情况;三是 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四是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代表。

  (四)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按党内有关规定,由 乡(镇)党委决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代 表资格审查小组的人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为 5-7 名,由党委书 记或副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

  1.代表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代 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选举单位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有关代表选 举工作和代表资格问题的查实情况。

  2.代表资格审查的主要程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 审查,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提请乡(镇)党委会讨论通过;代表大 会预备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五)编制代表名册、划分代表团(组)。代表选举产生后,即编制代 表名册。名册的说明中,要说明本次党代会代表数和代表构成情况, 正文中要反映出各代表团(组)代表数和代表构成情况及每名代表的自然 情况。

  划分代表团(组)时,一般以代表选举单位为一个代表团(组),但由 于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不均,为便于组织活动,可将几个选举单位的 代表合编为一个代表团(组)。对此,应提出《关于代表团(组)组成的建 议》。党代会的列席人员一般同其所在系统或单位的代表编在同一个 代表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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