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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梅毒患者综合健康教育干预效果初探

时间:2022-03-11 08:08:31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 目的 探讨妊娠梅毒患者综合健康教育干预模式的应用,并检验其效果。 方法 选择2010年5月~2011年3月妊娠梅毒患者253例开展干预,随机分为观察组177例,运用综合健康教育干预模式,包括一对一的诊疗服务、健康教育咨询、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性伴通知、随访等干预策略;对照组176例,仅进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常规检查与治疗。观察妊娠梅毒患者的依从性及围生儿先天梅毒的发生率。 结果 观察组配合规范化治疗及健康教育干预的依从性[97.7%(173/177)]远高于对照组[79.5%(140/176)],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观察组发生先天梅毒的围生儿12例,少于对照组的41例,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χ2 = 19.59,P < 0.01)。 结论 妊娠梅毒患者综合健康教育干预模式的应用可提高妊娠梅毒患的依从性及降低围生儿先天梅毒的发生率,对控制梅毒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妊娠梅毒;综合健康教育;干预;策略

[中图分类号] R759.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3)02(b)-0072-03

梅毒在性传播疾病中危害性仅次于艾滋病,梅毒的广泛流行与传播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1]。妊娠梅毒可通过胎盘垂直传播给胎儿,可引起流产、死胎、死产、非免疫性水肿,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围生期死亡或娩出先天梅毒胎儿[2]。福建省2006年~2008年先天梅毒发病率及增长率居全国前四位,2004年7月~2005年6月妊娠梅毒的发病率为2.33%[3],本研究对253例妊娠梅毒患者开展干预,探讨规范化的干预模式,以期达到减少对母婴危害,降低先天梅毒发生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选择2010年5月~2011年3月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福安市及福建省漳浦县医疗保健机构初次产前检查并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分娩的确诊为妊娠梅毒的孕妇,并经明确告知并自愿参与本研究。本研究共纳入妊娠梅毒孕妇253例,年龄22~38岁,平均28.5岁;初中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248例,占98.02%,文盲5例占1.98%;干部技术人员36例,占14.23%,工人39例,占15.42%,农民45例,占17.79%,个体87例占34.38%,家务及其他46例,占18.18%;居住市区111例,占43.87%,城镇77例,占30.44%,农村65例,占25.69%。依就诊顺序和妊娠孕龄,随机分为孕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177例,分别于孕早期入组70例,孕中期入组65例,孕晚期入组42例;对照组176例,分别于孕早期入组68例,孕中期入组62例,孕晚期入组46例。两组患者年龄、职业、居住环境与入组时妊娠孕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试剂及检测 同时测定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上海科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产品)及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日本富士公司产品)。按说明书规范操作。

1.2.2 诊断标准[4] ①妊娠期梅毒评价标准:孕妇有非婚性接触史及配偶或性伴侣感染史;具有各期梅毒的临床表现或无任何梅毒的症状和体征;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妊娠期发生或发现的活动性梅毒或潜伏梅毒。②新生儿先天梅毒标准:生母为梅毒患者。③临床症状:发育不良,皮损常为水疱-大疱、红斑、丘疹、扁平湿疣,梅毒性鼻炎及喉炎;骨髓炎、骨软骨炎及骨膜炎;可有全身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贫血。或无临床症状。④实验室检查:在早期胎传梅毒儿的皮肤黏膜损害或胎盘中可查到梅毒螺旋体。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新生儿RPR滴度大于或等于母亲滴度的4倍,19S-IgM-FTA-ABS阳性。

1.2.3 干预方法 对所有初次产前检查的确诊为妊娠梅毒的孕妇,经知情同意后纳入研究并分组。①观察组干预方法:由健康教育咨询员导诊至责任医师,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包括一对一的诊疗咨询,完成从热情地迎侯患者→询问病史→记录病史→必要的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根据病史、查体、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等参考依据作出准确诊断→合理用药→提供现场3~5 min的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后转入咨询室(本医疗机构内或当地性病规范化门诊)由健康教育咨询员提供专门咨询服务,包括健康处方及宣教资料发放→心理咨询→性伴通知→患者联系卡发放→随访(定时电话随访或门诊随访)。病历资料及咨询资料记录完整并存档上锁保存,诊疗和咨询均应注意保护患者隐私。②对照组仅给予发放健康处方、常规检测和治疗配合。③为避免晚期再感染,观察组与对照组住院分娩时均再行梅毒血清学复查,如诊为再感染者予以排除出组。

1.2.4 治疗方法 孕早晚期治疗即指妊娠初3个月内治疗1个疗程,妊娠末3个月时再治疗1个疗程;孕中晚期治疗即指妊娠13~27周内和妊娠末3个月各治疗1个疗程;单疗程即指在妊娠过程中仅进行1个疗程治疗。通常每个疗程治疗方法首选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U肌内注射,1次/d,连用10~15 d;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若青霉素过敏则用红霉素0.5 g,口服,1次/d,连服15 d[4]。

1.2.5 评价方法 比较两组孕产妇孕期有治疗与未治疗的例数与比例,依从性指接受治疗干预的孕产妇的比例;比较两组妊娠结局即足月、早产与流产的例数与比例;比较两组围生儿结局即两组活产儿中发生早期新生儿死亡、低出生体重、先天性梅毒感染的例数与比例。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软件SPSS 11.5对数据进行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妊娠期梅毒孕期治疗情况比较

观察组与对照组接受治疗情况,观察组配合规范化治疗及健康教育干预的依从性为97.7%(173/177)远高于对照组79.5%(140/176),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χ2 = 29.00,P < 0.01);观察组未治疗数少于对照组,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χ2 = 29.08 ,P < 0.01),观察组接受孕早晚期、孕中晚期或其他单疗程治疗数高于对照组,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χ2 = 23.36,P < 0.01)。见表1。

2.2 两组妊娠期梅毒患者妊娠结局的比较

观察组足月儿出生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2。

2.3 两组妊娠期梅毒患者围生儿结局比较

观察组早期新生儿死亡、低出生体重儿、先天梅毒感染围生儿例数均少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或P < 0.01),见表3。

3 讨论

妊娠期梅毒孕妇能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播给胎儿,还可通过产道感染和产后哺乳,生活密切接触等途径感染新生儿。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播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梅毒孕妇,性接触已无传染性,但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5]。梅毒不仅严重影响孕产妇和下一代的健康和生存质量,而且妊娠期梅毒患者中绝大多数为潜伏梅毒[6]。由于潜伏梅毒的隐密性,未行RPR血清学检查则难以发现,又具有母胎垂直传播的特殊性,若孕期未检测或检测出来后未接受规范的治疗,往往对子代产生严重的危害。

性病规范化诊疗和健康教育咨询是规范化性病门诊的主要内容之一,自20世纪末在国内开始试行,经世界银行贷款卫生九项目(艾滋病与性病的预防与控制项目)的实践及推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标准及流程,在性病的干预起到积极的作用,是防治性病的重要方法[7]。我院2002年开始建立规范化的性病门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逐步推广到全省。

本研究运用规范化诊疗和健康教育咨询,结合妇产科学的临床特点,对妊娠梅毒进行综合干预,可有效提高妊娠梅毒患者接受治疗的依从性,使接受治疗的依从性达到97.7%,远高于对照组的79.5%,且其中接受孕早晚期规范治疗和孕中晚期2个疗程治疗的达71.19%,也高于对照组的38.64%,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只有提高了患者接受治疗的依从性,通过妊娠期的驱梅治疗,可以降低血清中梅毒螺旋体的滴度,减少其通过胎盘的量,减低因螺旋体所致的绒毛炎症水肿和脐动脉病变,改善胎盘血运,尤其是孕早期及时、足量的抗梅毒治疗,能有效地防止母婴垂直感染,减少胎传梅毒的发生[8-9];妊娠晚期再一次治疗,使宫内胎儿也得到充分的治疗,从而明显降低梅毒儿的发生。

在规范化的诊疗及健康教育咨询中,在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关怀服务下,增进医患感情;通过通俗语言与可亲的表情,进行一对一的心理护理和防治知识传播;通过定期的电话随访或门诊随诊,提醒敦促妊娠梅毒患者及时诊疗;通过性伴通知,减轻患者的心理负担,防止间接传播于他人和再次被感染[10]。本研究显示观察组的早产、流产、早期新生儿死亡、低出生体重儿和先天性梅毒感染的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

运用规范化性病诊疗及健康教育咨询与孕产期特点相结合的综合健康教育干预的方法可实施性强,可进一步提高妊娠梅毒患者的依从性,增进医患沟通,增强患者的防治意识,降低早产、流产、早期新生儿死亡、低出生体重儿和先天性梅毒感染的发生率,对控制梅毒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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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谭小平,熊海燕,宁景春,等.潜伏期妊娠梅毒168例临床及母婴传播干预分析[J].河北医学,2011,17(9):1172-1174.

[7] 黄永,何益新,王勇,等.以规范化性病门诊为依托的暗娼艾滋病综合干预效果评价[J].中国艾滋病性病,2012,18(8):543-546.

[8] 许静,狄正鸿.茌弢,等.32例早期先天梅毒的诊疗分析[J].中国艾滋病性病,2007,13(2):148-150.

[9] 何永玲.梅毒产妇及其新生儿3种梅毒抗体检测方法的价值[J].广西医学,2010,32(10):1201-1202.

[10] 周敏玲,许文庆,许志学,等.妊娠梅毒患者的心理状况调查分析[J].广西医学,2010,32(9):1081-1082.

(收稿日期:2012-12-03 本文编辑:李继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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